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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体育性别歧视是体育运动中对某种性别参与者不平等对待.奥林匹克运动有性别歧视传统.体育性别歧视样态表现在:体育参与机会不均等、同工不同酬和体育性骚扰.它侵权类别有:体育参与权、体育劳动权和体育人格权.反体育性别歧视法律制度体现在国际公约方面和国内立法方面.体育性别歧视法律应对机制存在不足,应该对其进行完善.

  • 标签: 体育运动 性别歧视 法律
  • 简介:晚近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在探讨教唆犯属性问题时,"教唆犯从属性说"被得以推崇。然而,总揽其相关论述,推崇"教唆犯从属性说"理由并不充分。该说没有契合于法益保护基本立场,也没有合理限定教唆犯处罚范围,也无法充分获得我国《刑法》支撑。在应然层面上,相对意义上"教唆犯独立性说"值得提倡,仅对"重大犯罪"予以教唆行为方能认定为犯罪。在这方面,该说不仅符合刑法学上法益原理,还符合当前国际社会所奉行"轻轻重重"刑事政策,而且能够获得实证法支持,并与我国其他刑法规定具有契合性。

  • 标签: 教唆犯 “教唆犯从属性说” 重大犯罪 “教唆犯独立性说”
  • 简介:本规则适用和体育仲裁院管辖权。本规则目的在于,为了运动员和体育利益,通过仲裁解决《奥林匹克宪章》第74条所指产生于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或者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前10天任何争议。

  • 标签: 仲裁规则 奥林匹克运动会仲裁
  • 简介:关于不当得利"无法律上原因"要件证明责任分配有多种学说,在实务操作上也不尽一致。对各个学说比较分析,"统一说"中"请求原因说"不失为一个恰当选择。对于由此在一些情形下给主张返还权利人带来证明困难,则可以通过相对人具体化义务强化来加以缓解和平衡。

  • 标签: 不当得利 无法律上原因 证明责任 具体化义务
  • 简介:运动式”执法生命力在于行政与政策因素相互交织:政策虽不是法律,但它构成了行政执法人员理解行政法律规范社会背景与具体情境。“运动式”执法违法之处主要在于以政策因素为借口所导致裁量怠惰。从理论角度看,“运动式”执法规范化路途是明确政策与规制目标、解释政策与不确定法律概念、选择政策与行政行为方式以及确定政策与法律效果。从实践角度看,“运动式”执法改革方向是实施前有关政策正当性理由说明、实施过程中否定个案特殊事实理由说明以及选择较大侵害法律效果时理由说明。

  • 标签: 行政裁量 政策考量 裁量怠惰 “运动式”执法
  • 简介:套上袋鼠服装怎样跳得更快?4个人脚都被系在同一块板子上如何行走?西瓜除了吃还能用来做什么?“五四”青年节这一天,由省院机关党委、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趣味运动会”,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院体育馆举行,全院180余名青年干警在别有情趣团队竞技中欢快地度过了自己节日。

  • 标签: 青年工作 运动会 干警 趣味 “趣” 人民检察院
  • 简介:<正>美国软件程序员们倡导开源软件运动,以"开放源代码"口号为核心观念。在他们看来,要促进计算机软件领域思想和知识得到传承,"仅有一种方式":"共享源代码"。而"科学本质上而言是一种开源事业"。"开放源代码"提法,我们在著作权保护其他客体身上并没有看到过。实际上,在开源软件运动支持者眼里,"书就是开放源代码软件:它们本身就是源代码!"这样提法,不由得让人对软件著作权保护重新作出审视:开放源代码为什么会成为软件保护中问题?著作权法对于软件源代码保护是一种什么意义上保护?

  • 标签: 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保护 反向工程 开放源代码软件 文字作品 计算机软件
  • 简介:中国大陆法治评估运动由普法运动、法治理论研究、境外法治评估实践和法治政府建设共同推动产生,有法治环境评估与法治建设评估两大类型,基于法制和法治理论、社会指标理论和绩效评估方法。法治环境评估侧重于法律制度背景和政治经济社会背景,以客观指标为主,特别注重层次分析法和统计调查法。法治建设评估侧重于法制建设工作,学术界和政府设计指标分别以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为主体,主要采取德尔菲法、统计调查法、绩效评估法和线性计算法。中国未来法治评估需要直接评估"法治",充分发挥主观指标的功能:政府法治评估应由更具权威机构进行或将法治评估纳入政绩考核或目标责任考核:公众评估领域和比重也应该扩大和提升。

  • 标签: 法治评估 法治环境 法治建设 法治政府
  • 简介:根据现行著作权法律,计算机软件不用公开源代码就受到保护,这样软件所有人就能够很好保护源代码进而很好防止软件用户对软件修改。这种情况在某程度上阻碍了软件发展,也违背了著作权法律基本原理。自由软件模式所取得成绩说明了有条件强制软件作者开放源代码、放弃修改权做法非常有益于软件发展和著作权制度改进。

  • 标签: 开放源码 自由软件 著作权法
  • 简介:作为一场根植于美国本土全球性法学运动,21世纪'法律与发展'已经或是正在从运动转向领域,并至少呈现出四个维度实践面相。政治维度法律与发展政策是由西方法律援助产业所派生,并以向广大受援国推行法律援助项目为目标。学术维度法律与发展运动具有行动导向、学术自治、理论构建和科学考察混合知识风格。理论维度法律与发展研究正逐渐形成以宏观理论研究、中观经验研究、微观部门法和个案研究为主干理论体系。科学维度法律与发展评估集中表现为法律指标运动、法治评估运动和法律知识散播前后相继。面对21世纪法律挑战,南方国家法律与发展学者有责任共同联手并努力探索符合各国发展实际地方性法律知识。

  • 标签: 法律与发展政策 法律与发展运动 法律与发展研究 法律与发展评估 法律与南方国家发展
  • 简介:<正>所谓"边缘学科",是指在两种以上不同领域知识体系基础上、采取"跨学科方法"(interdiSciplinaryapproach)发展起来综合性科学门类。因为这种研究涉及到不能纳入既有的理论框架之内新现象,于是有人把边缘学科理解为"科学发展前沿部

  • 标签: 法社会学 现实主义者 经济学 社会学研究 功能主义 社会科学
  • 简介:1960年代在美国兴起“法律与社会运动”至今已有半个世纪历史,为当代西方法律社会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视角与研究方法,但近年来也暴露出了一些固有的问题和缺陷。本文通过追溯美国法律与社会运动从“差距研究”到“文化转向”发展史,以权力/不平等范式兴起为主线,对这一法律社会学重要学术传统基本理论立场、意识形态倾向与社会文化语境进行论述、批判和反思。文章结语部分以此为鉴,对中国社科法学未来走向提出几点评论和建议。

  • 标签: 法律社会学 社科法学 法律与社会运动 差距研究 文化转向
  • 简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一个内涵深刻、意义深广重大论断,需要我们悉心思考、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经历了一个艰辛探索过程.从1949年10月到1956年的当代中国第一次法律革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持续到当下的当代中国第二次法律革命,形成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其确定内在目标,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当代中国伟大社会变革进程法权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基本依托;务实主义法治改革路径:国家法治与区域法治协调发展;中国法治国情条件深刻反映。在当代全球化背景下,我们要确立中国法治发展在全球法治发展进程中自主地位.坚定地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条件自主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标签: 中国特色 法治道路 历史进程 基本目标 逻辑特征
  • 简介:1案情简介1999年元月23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男,21岁)翻入某住户厨房内,抓起放在菜板上菜刀进入卧室内,将睡在床上江某全身砍击20余刀,致其抢救无效于次日上午死亡.惊醒其家人后,周某惊慌中从4楼跳下摔昏,后被"110"民警捉获.经鉴定为虚构症在癫痫性精神运动性发作时引发杀人案件.

  • 标签: 虚构症 癫痫性精神运动性发作 案例分析 杀人案 尸检 精神检查
  • 简介:在讨论合法性问题时,对于如何看待传统这一问题,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处于对立两端:启蒙运动认为,传统可信性取决于其被理性检验可能性;浪漫主义则声称,传统有效性无需任何合理性根据。这是两种具有偏见认识。理性与传统并非对立两级,而是相互依存

  • 标签: 启蒙运动 浪漫主义 理性 传统
  • 简介:第三部门在欧洲“社会经济”和美国“非营利部门”这两种路径下被赋予了不同涵义,作为传统第三部门法新发展,社会企业制度演进在这两种路径下也不尽相同。在欧洲“社会经济”路径下,社会企业在福利制度变革背景下成为社会经济新形态,欧洲立法者为其创设了包括合作社模式、公司模式和开放模式在内特定法律形式。在美国“非营利部门”路径下,社会企业可以囊括非营利组织本身商业化、非营利组织通过设立营利性附属机构或与营利企业合营形成复合式“社会企业集团”这一系列现象,它们所带来挑战也得到了制度回应。社会企业在这两种路径下制度演进无一不折射出第三部门法在当下所面临新挑战和新课题。

  • 标签: 社会企业 社会经济 非营利部门 第三部门法
  • 简介:竞技运动场上伤害行为刑事可罚性,一直以来都是刑法理论中一个不起眼却又值得深入研究问题。一般情况下,竞技运动伤害行为都被作为一种正当化行为而排除刑事可罚性,其理论依据有被害人承诺理论、社会相当性理论、正当业务理论争讼,但这些理论均有着自身缺陷。应以被害人自我负责原理与允许风险原理共同作为竞技运动伤害行为正当化根据。并且基于此,当某一竞技运动伤害行为在满足"运动员自我负责性地参与竞技运动危险行为"、"运动伤害属于运动之固有风险"、"行为人主观上是以比赛为目的"三个条件时,即为正当化行为而排除刑事可罚性,反之则有入罪可能性。

  • 标签: 竞技运动伤害行为 被害人自我负责 允许风险 刑事可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