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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案情1935年1月23日,西班牙石油有限公司和西班牙化工有限公司在西班牙马德里分别与阿根廷轮船公司阿福卢埃姆有限公司(TRAFLUEMCOMPANIAARMADOA,S.A.,ARGENTINA)签订订舱单,由该公司所属“拉果阿卢米内”轮将4500吨化工品由西班牙运往中国,其中由西班牙巴塞罗那港运往天津新港二甲

  • 标签: 石油有限公司 船舶拍卖 化工品 天津新港 轮船公司 巴塞罗那港
  • 简介:随着我国航运事业的不断发展,内河船舶航运量也逐年递增,但与此同时造成的生活水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本文就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可以进一步提升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水平。

  • 标签: 内河船舶 生活污水 防污染现状 建议
  • 简介:由出租人与备用承租人签署备用租约在船舶融资租赁中十分普遍,但业界对其法律性质和风险缺乏明确和统一的认识。备用租约一般采用船舶融资租赁或光船租赁合同的形式,但其法律性质是光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抑或为保证则应根据备用承租人在备用租约下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具体内容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 标签: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 备用租约 备用承租人
  • 简介:分析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在法源位阶、赔偿范围、赔付实践,以及对理赔异议的救济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基金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提高基金法源的位阶、扩大基金赔偿范围、赔付项目标准化、确定比例赔偿、设立应急专项分基金,以及规定索赔发生异议时对油污受害人的救济途径,充分发挥基金在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强国战略建设中应有的保障作用。

  • 标签: 船舶油污损害 赔偿基金 法律制度
  • 简介:在中国水域发生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损失范围通常分为人身损害、水产和渔业损失、岸上和环境损失、清污费用。船舶油污造成的渔业资源中长期损失赔偿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界定其合理性。强制清污所产生的清污费属于民事责任,责任人有权享受责任限制,但清污费应优先受偿;碰撞造成的清污费应按碰撞责任比例承担;实施强制保险和建立油污基金是解决中国沿海运输船舶造成的清污费问题的有效途径。

  • 标签: 船舶 油污染 损失范围
  • 简介:船舶溢油事故往往会导致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对于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仍存在许多不明确之处,在司法实践中也争议不断。随着中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索赔主体产生了新的认识和争议。根据《修正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1992年议定书》对"污染损害"定义的发展过程,详细分析司法实践中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评估标准以及索赔方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 标签: 船舶油污损害 海洋环境恢复措施 合理恢复措施
  • 简介:随着江海直达、海江直达运输的发展,海船和内河船舶经常在同一航道航行,面临同样的风险,而区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缺乏法理依据,有违法律的公平、合理原则。为了促进内河航运健康有序的发展,规范内河航运市场,提高内河航运主体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国内水路运输营商环境,建议扩大《海商法》的适用范围,重新对第3条船舶进行定义,完善内河船舶法律制度。

  • 标签: 《海商法》修改 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内河船舶 适用范围 立法建议
  • 简介:根据民法、合同法中债的转移与代位的理论,分析了航运实务中第三人垫付行为的性质——根据不同情况或属于债权转让,或属于债务承担,或属于债的概括承受,或属于代为清偿。只有第三人垫付行为构成债权转让或代位时才可以取得船舶优先权的担保。基于人身专属性理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2条规定的船员工资之海事请求原则上不可转让,但在等额有偿转让时应有例外,而且此项请求可以代位;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不可转让,仅可代位。在海事请求转让或代位的同时,第三人应取得相应的船舶优先权。

  • 标签: 船员工资 人身伤亡 人身专属性 债权转让 代位
  • 简介:目前我国虽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范船舶油污损害强制保险制度,但是该法的内容并不完善,针对受害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等重要内容并没有进行实体法规定,立法上的缺失导致在船舶油污损害保险赔偿领域理论上存在争议,法官审理案件也出现了实践上的困难,有可能出现案件相似判决不同的现象。文章通过对《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及英美国内法与中国现有法律的对比,一方面肯定我国船舶油污损害强制保险制度的先进之处,另一方面对其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对现存争议提出笔者的观点,以期完善我国船舶油污损害强制保险法律制度。

  • 标签: 船舶油污损害强制保险 适用范围 直接请求权 责任限额
  • 简介:针对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运行初期显现的赔付效率较低问题,为推动其高效运作,提出了借鉴国际油污基金成熟经验,与油污保险人开展深层次合作的建议;围绕合作客观条件的构建问题,着重分析了应从制度上改变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和船东/油污保险人赔付范围不一致的现状,剖析了如能在赔偿范围和项目上相一致,将更符合立法本意和实际需求,也能为二者深入合作铺平道路。

  • 标签: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油污保险赔付范围
  • 简介:1987年11月30日,A轮(巴拿马籍)在中国大连港与B轮(中国籍)相撞,致B轮又与C轮(巴拿马籍)相撞。事后,B轮船东与C轮船东就碰撞损害的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未果。B轮船东(下称原告)即于1988年4月4日向中国法院对A轮船东、C轮船

  • 标签: 船舶碰撞 侵权行为 赔偿问题 诉讼请求 择地行诉 冯立奇
  • 简介:海事请求人因船舶产生了针对光船承租人的债权,其能否申请海事法院扣押和拍卖船舶以清偿其债权,是否会侵害到船舶所有人的财产权?通过深入分析国内外不同时期法律间的不同规定的利弊,以及比较研究海事法律界对此的不同看法,结合海事司法界的审判实践,提出光租船舶被扣押后可以被拍卖及分配,但拍卖价款仅限于对具有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船舶留置权的债权进行分配,不得对扣船申请人针对光船承租人的普通债权进行分配的结论,并据此提出对相关法律条款的修改建议。

  • 标签: 光租船舶 扣押 拍卖 分配
  • 简介:1988年6月28日,申请人天津港第二港埠公司因被申请人香港益丰船务企业有限公司所属“丰华”轮(FENGHUA)触损码头设施造成经济损失,申请海事请求保全。天津海事法院以(1988年)津海法(12)事裁字第1号裁定和(1988)津海法(12)事扣字第2号扣船命令,将该轮扣押在天津新港。6月23日,香港益丰船务

  • 标签: 码头设施 触损 鹏海 海事请求保全 损害赔偿 天津海事法院
  • 简介:一、引言1987年11月30日,某轮(巴拿马籍)在大连港与一艘中国籍船舶相撞,致使该中国船舶又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船舶发生碰撞。由于协商未果,中国船东(下称原告)遂于1988年4月向中国海事法院对两艘巴拿马籍船舶的船东(下称被告)提起诉讼。1989年7

  • 标签: 船舶碰撞 合并审理 海事法院 中国法院 提起诉讼 中国籍船舶
  • 简介:担保物权较之传统诉讼程序具有程序简便,节省时间与金钱成本等优势,但其本质上为非诉讼程序,只能解决双方对于法律关系无实质争议时的担保财产拍卖或变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担保物权实现程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的船舶扣押与拍卖程序性质不同,可以并存.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船舶抵押权实现程序的法律适用、诉讼管辖、主体、异议审查与类型,并得出相应结论.

  • 标签: 担保物权实现程序 船舶抵押权 非诉程序 异议审查
  • 简介:从因果关系论述入手,论述船舶碰撞和船舶油污的海上侵权,适用相当因果关系说,判断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并结合法律目的或法律规定,确定海上侵权损害的赔偿范围。在论述因果关系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船舶碰撞并导致油污损害的两个侵权法律关系的受害者,存在侵权请求权的竞合,油污受害方对漏油方可选择油污侵权之诉,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选择碰撞侵权之诉,从而适用海商法中不同的侵权法律制度,以体现最大限度地保护侵权受害方的立法目的。

  • 标签: 侵权 因果关系 船舶碰撞 船舶油污 请求权竞合
  • 简介:我国范围内现行的船舶登记制度对于处于开放前沿的上海自由贸易区并不适用。究其原因,这种严格的船舶登记制度不利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繁荣和发展。因此借鉴特案免税登记制度以及上海洋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对于船舶登记制度的探索经验,上海自由贸易区实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摒弃严格船舶登记制度和开放船舶登记制度。在此基础上提出符合上海自由贸易区特点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对策,具体包括对登记条件实行有条件的开放、解除单船融资租赁公司资本限制、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简化登记手续和降低船舶登记税费,为上海自由贸易区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和其他申请自由贸易区的地区提供示范作用。

  • 标签: 上海自由贸易区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保税港区
  • 简介:从“南京强泉运输贸易有限公司诉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案入手,对八级风问题的由来、认定方法、与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逐一梳理,在此基础上,总结概括出目前认定船舶是否遭遇到八级以上风并因此导致事故发生时应当选择的思路和方法。

  • 标签: 八级风 保险赔偿 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