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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律、法规绝大部分是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行政机关通过什么途径,以什么方式把立法精神落到实处,发挥法律、法规对社会的规范功能,从而达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目的,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笔者试图对行政执法责任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共同摸索深入促进依法行政的新路子.

  • 标签: 行政执法责任制 现实意义 行政执法主体 职能 行政法
  • 简介:立案登记是2014年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最大亮点之一,但因《行政诉讼法》又将原告资格作为起诉条件之一,这种规定是否会消解立案登记所带来的积极作用,需要对此作出审慎分析。在立案登记下,应当区分原告与正当原告,从形式意义上来理解原告。同时,在原告资格的认定上,应当恪守"主观诉讼"原则,坚持"合法权益"要素和"规范保护理论"。至于对原告资格等实体性起诉条件的审查,法院不妨采用诉讼化的程序。

  • 标签: 立案登记制 原告资格 合法权益 利害关系
  • 简介:一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的运作缺陷我国现行的夫妻共同财产确立于1980年。当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人们的收入不多。财产较少,家庭财产关系简单。90年代以后,我国经济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打破了传统经济成分单一的格局,涌现出大批的个体经济,农村绝大多数家庭成为联产承包责任田的主体,城镇出现许多个体工商户,私营经济蓬勃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婚姻家庭领域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如离婚率上升,再婚现象增加,涉外婚姻增多。这些变化向我国现行家庭财产提出了挑战,虽然在司法实践中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补充,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过宽,不利于保护夫妻

  •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制 财产期待权 夫妻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 夫妻财产 家庭财产
  • 简介:为了促使河长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得河长在河流治理中的职权于法有据,针对河长进行立法的必要性便由此彰显。通常而言,河长立法有两种主要模式,一是对河长进行专项立法;二是在其他立法中将河长入法,此两种立法模式各具优劣,且在实践中均有采用。为了保证河长立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对河长进行立法时应当分析并解决相关的难点问题,包括合理确定河长的立法层级,实现河长立法与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以及科学安排河长与行政部门的职责。

  • 标签: 河长制 立法 生态保护 环境治理 水资源保护
  • 简介:<正>清朝作为我国历史上统一的多民族封建王朝,集历代统治经验之大成,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对边疆各民族地区采取了较为灵活的统治方式,就其刑罚而言,既适用国家统一的刑罚制度,也有受民族传统习惯影响,在制定的民族法规中,规定了不少特殊的处罚方式。“换刑”,就是清朝刑罚制度在民族地区实行变通的主要形式之一。清代的所谓“换刑”,就是将清律规定的“充军”、“流”、“徒”等刑罚按其等级折合成相应的枷号刑和鞭刑,亦称为“折枷”。这种制度原为保护旗人而制定的,后来逐渐在民族地区广泛适用,成为清朝对民族地区依法统治的一个重要方面。据光绪《大清会典事例》,

  • 标签: 民族地区 各民族 清朝 刑罚制度 国家统一 刑罚体系
  • 简介: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代表素质的提高,乡镇人大已不仅仅满足于听取报告和提出建议、意见。在浙江省松阳、宁海等县市,一些乡镇人大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为破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展难题起到了较好作用。

  • 标签: 乡镇人大 决定权 票决制 民主法制建设 代表素质 行政区域
  • 简介:<正>股份经济在我国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理论界就国营企业实行股份的利弊得失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但外商投资企业在股份试点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却未引起应有的重视。笔者认为,就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性质而言,实行股份的条件比国营企业更为成熟。股份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这种经济组织形式我们是可以借鉴的。但应看到,股份是在私有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不可避免地带有它所产生和发展的那种经济环境的特点,以致于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在采用这种经济组织形式时,遇到了许多问题。如:在实行股份的国营企业里,怎样确保国

  • 标签: 外商投资企业 外资企业 法律问题 经济组织形式 法律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 简介:“股份合作是采取了股份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最早由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农村乡镇企业所采用,到90年代初期,已为农村和城镇集体企业广为采用。随着国有企业股份改革的逐步展开,股份合作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有……

  • 标签: 股份合作制 国有企业 资本合作 城镇集体企业 合作经济 企业组织形式
  • 简介: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经济的含义。公有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

  • 标签: 公有制实现形式 股份合作制企业 公有制观念 股份制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所有制
  • 简介:我国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随着这一历史性时刻的迫近,香港问题日益引起世人的关注。笔者去年在香港大学法律系讲修期间,曾对香港司法制度作了专题研究。本文根据"一国两"的方针,对有关香港法院的几个问题作初步的分析。一、香港现行法院体系香港的司法制度主要是指法院制度,以及与法院制度相关的检察制度(律政司署)、律师

  • 标签: 一国两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高法院 香港法院 香港大学 香港终审法院
  • 简介:逃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将外汇擅自存放境外、擅自汇出或带出境外,逃避我国外汇管制的行为。近年来,我国外贸企业逃汇日趋严重,其手段愈发地多样化、隐蔽化。如何对企业逃汇进行有效管理已成为我国外汇监管部门面临的难点问题之一。目前,

  • 标签: 逃汇 中国 难点问题 手段 个人 逃避
  • 简介:<正>《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今后事业成败的一个重要关键在于人才,而要解决人才问题,就必须使教育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近年来,在我国受到长期摧残的法律高等教育已经得到了迅速的恢复,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培养出了新的人才。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目前法律高教的水平仍然同五、六十年代相去不远,其体制还不能适应“为九十年代以至下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规模准备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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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引言概言之,各个学科皆有代表性的权威著作,以体现该学科的最高学术水准并引领其发展方向。在国际私法领域,《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就被公认为这样一件作品。1896年,该书以《关于冲突法的英国法摘要》为名出版了第1版,作者戴西(A.V.Dic—ey)由此享誉西方法学界,获得了与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比肩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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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调解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对于司法实践中的纠纷解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2012年开始相继对三大诉讼法进行修改,其中对于诉讼调解或和解制度都做出了相应修改,但我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依旧坚持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制度"的原则,相比较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更为保守。

  • 标签: 行政诉讼调解 和解 协调和解 完善措施
  • 简介:<正>我国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对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审判的第二审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判决和裁定,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不得再提起上诉。我国法律规定两审终审的目的,除了使审判机关及时结案,尽快地消除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解

  • 标签: 两审终审制 当事人 上级法院 法院审判 下级法院 法律规定
  • 简介:减刑、假释作为重要的刑罚变更制度,肇端于清末,并逐步发展最终为法律所确立。目前,我国减刑、假释的适用主要以积分制为评价标准。司法实践中减刑、假释的适用率极低,且减刑的适用率明显高于假释的适用率。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减刑、假释适用的积分标准缺乏统一立法、积分的计分考核方式存在"重行为表现,轻思想改造"的倾向以及积分的评价审核程序缺乏公开性、透明性。因此,应当从立法上明确规定积分,完善积分的计分考核机制,进一步降低减刑、假释的悔改程度要求,并构建我国减刑、假释听证制度,真正使减刑、假释制度发挥应有作用。

  • 标签: 减刑、假释 积分制 听证
  • 简介:跨国证券交易的兴起是金融市场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之一,证券的持有制度也因之从直接持有转变成为间接持有,并对建立在传统的物之所在地法基础上的冲突规则提出了新挑战。在证券间接持有下,证券以定着的形式通过证券中间人在中央存托机构所持有的账户上的电子簿记来实现证券的跨国交易。考虑到国际证券交易对于法律确定性和可预见性的要求,新的冲突规则应该以相关证券中间人所在地法为原则(PRIMA),以克服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为跨国证券交易奠定统一的冲突法框架。

  • 标签: 间接持有制 跨国证券交易 冲突法规则
  • 简介:火车票具有稀缺性,倒卖火车票扰乱了铁路客运车票之公平分配秩序。车票实名并未能杜绝倒票行为,因此也不会必然导致倒卖车票罪之废止。倒卖实名火车票仍具有刑事可罚性。高价转卖是倒卖车票罪之本质特征,也是实名购票模式中区别合法民事委托与倒卖车票行为的唯一界限。低价有偿网络代购实名火车票有利于实现火车票按需分配,使得大量廉价硬座票及硬卧票流向需求量最大的普通客运群体,从而达到铁路客运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将该行为入罪并不符合刑法之目的。刑法之治,不仅是制度规则之治,亦当是人性良知之治,而对于低价有偿网络代购火车票案件,适法者亦应据此做出相应之价值判断与道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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