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湘政发[2006]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为促进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让更多的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2006年1月1日起,本省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档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后每年递增10%。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缴费基数档次,选择按低档缴费的,以后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待遇标准相应降低。至2010年,缴费基数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简介:摘要:地方性法规和司法文件中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认定不尽相同。不同指出在于对“个人”的主体范围认定不同,个体工商户等商主体能否成为个人破产制度的主体尚存有不同意见。字义解释下,个体工商户是典型的“个体”,独立性明显但不在“个人”的外延范围之内。《民法典》约定,个体工商户只能由自然人经营,基本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又具有较强的自然人属性。个体工商户即便不属于“个人”的范围,也可参照使用个人破产制度。“救济诚实且不幸的人”的目的下, 将“个人”范围进行目的性扩张,将个体工商户等有自然人承担责任的主体纳入“个人”的范围。同时,其他组织参照使用企业破产程序后,仍然须由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的部分也可参照适用个人破产制度。
简介:摘要:地方性法规和司法文件中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认定不尽相同。不同指出在于对“个人”的主体范围认定不同,个体工商户等商主体能否成为个人破产制度的主体尚存有不同意见。字义解释下,个体工商户是典型的“个体”,独立性明显但不在“个人”的外延范围之内。《民法典》约定,个体工商户只能由自然人经营,基本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又具有较强的自然人属性。个体工商户即便不属于“个人”的范围,也可参照使用个人破产制度。“救济诚实且不幸的人”的目的下, 将“个人”范围进行目的性扩张,将个体工商户等有自然人承担责任的主体纳入“个人”的范围。同时,其他组织参照使用企业破产程序后,仍然须由自然人承担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的部分也可参照适用个人破产制度。
简介: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沪府发[1995]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作如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