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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司法领域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将部分轻微的刑事案件纳入速裁程序快速处理,有利于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具体措施为:合理放宽量刑和罪名的限制,进一步扩大速裁程序适用范围,同时引入处罚令程序,在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中二次分流,构建多元化的简易程序;限制被告人上诉权,防止滥用上诉权导致速裁目的落空;加强对被害人利益的维护,兼顾社会效果。

  • 标签: 刑事速裁 效率与公正 速审权 处罚令
  • 简介:<正>2012年的春天如期而至,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会刊——《民事程序法研究》也应约而来。我们为此欢欣鼓舞——我们这些从事民事诉讼法研究的学人有了自己的理论园地和精神家园!虽然,在若干年前名为"民事程序法研究"的刊物就已经存在,但最初它还仅仅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民事程序法研究中心的一个刊物。当下,形势逼人,为适应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发展的紧迫需要,经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研究,决定"收购"《民事程序法研究》,将其改为研究会的会刊,由研究会负责会刊的所有事务,这便是会刊的由来。会刊不设主编,会刊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编委会,拟定每年出

  • 标签: 民事程序 民事诉讼法学 民诉 清华大学法学院 精神家园 研究中心
  • 简介: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防止由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产生的内部控制,促进中国股市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意义。但程序法关于该制度诉讼规定的缺失,使其实施缺乏可操作性。本文从程序角度入手,对原告诉权基础、资格条件,前置程序,举证责任,当事人诉讼地位等程序问题做了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对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益。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 存在问题 程序建议
  • 简介:人事诉讼程序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确立的一项制度。构建该项程序并非某个国家立法者的任意行为,而是源于社会现实的客观需要。进而言之,人事诉讼程序之确立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即程序相称原理;程序多样化原理;诉讼程序非讼化原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已经确立、民事司法改革日渐深入的今天,构建我国的人事诉讼程序,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 标签: 人事诉讼 人事诉讼程序 理论基础实证分析
  • 简介:(一)民事简易小额诉讼程序的法理基础。很多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难以利用现有诉讼制度;很多简单的案件到法院不能被及时解决,所谓“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情形屡见不鲜。欲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探讨,为什么普通诉讼程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为什么要设立专门针对简易、小额事件的程序制度?其法理基础何在?

  • 标签: 民事 小额诉讼程序 法理基础 程序制度 诉讼制度 官司
  • 简介:<正>中国民事再审应当遵循什么样的模式?这既是一个理论热点,又是一个实务问题。在鼎沸的学术之争中,关于再审模式的每个细节几乎都遭受到"质疑"和"拷问"。然而,在各种智识的对抗中,在对细节问题不遗余力的探究中,能够将自身论点贯穿始终提出一个具有自洽性的再审"模式"者,可谓寥寥无几。无论如何,再审是一个司法程序,其存在与展开不应当脱离程序二字本身所内蕴的法治意义。有鉴于此,从程序视角对再审构造进行解剖,当有其可自足的论说空间。一、启动与终结民事再审的程序缘由关于再审,第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再审为什么应当启动?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问题是,再审为什么应当终结?启动和终结,是同一个再审程序在时空上发展的两端,二者存在之理由既有一定的差别,又必然存在共通之处。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对"再审为什么应当终结?"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就是对"再审为

  • 标签: 民事再审 再审事由 程序规则 审判程序 民事诉讼法 提起再审
  • 简介:商事审判对应民事司法中最为正式的诉讼程序并体现司法分工的深化,我国有必要设计专门的商事程序规则。考虑到以英德为代表的国际趋势,法官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的程序自我责任的结合、程序繁简安排中的比例原则以及替代纠纷解决机制的应用,都是我国建构商事审判程序时应予考虑的维度。具体而言,我国应当进一步强化诉答程序的对抗性和准备程序的功能特点,把握裁判与调解间的平衡。商事正式中不宜强调非对抗性因素,应当以当事人个案中的选择为前提。

  • 标签: 商事正式程序 诉讼指挥 自我责任 比例原则 替代纠纷解决
  • 简介:随着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决定收回死刑复核权。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一直以来关于死刑复核权的争议与质疑似乎尘埃落定。然则,收回是一句话,如何收回,复核程序又将如何完善,又是学界与司法界不得不直面的复杂问题。本文拟针对当前死刑复核程序之弊端提出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之构想。

  • 标签: 死刑复核权 死刑复核程序 缺陷 完善
  • 简介:行政程序法是二十世纪以后随着服务行政、公众参与潮流的兴起与对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提出新方式而产生并发展的,它是法治发展高级阶段的产物。行政程序法的实施离不开坚实的物质基础、强大的司法审查、对称的社会信息、发达的利益团体,以及社会对程序正义的较高信仰程度。行政程序法的出台和实施需要综合考虑社会条件和环境,不能盲目追求法律条文的完美与法律制度建构的速度,否则最终损害的是法律的权威性,不利于法治建设的长远发展。

  • 标签: 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法 实施条件
  • 简介:<正>1.一律采用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全书统一。2.引用他人著作应依次标明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第一版的著作无须注明版次。例如:①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联书店1955年版,第158~161页。②齐树洁主编:《民事司法改革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版,第2页。3.引用他人论文,应依次标明作者、论文题目、报刊名称、刊期(或日期),但不必注明页码。例如:①周一良:《关于崔浩国史之狱》,载《法学研究》1982年第4期。②谢重光:《略论唐代寺院、僧尼免赋特权的逐步丧失》,载何兹全主编:《五十年来汉唐佛教寺院经济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4.引用译作,应依次标明国籍、原作者、著作名称、译者、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例如:[美]罗伯特·C.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邻人如何解决纠纷》,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4页。5.转引他人著作的注释方式,例如:

  • 标签: 注释规范 页下注 民事程序 魏晋南北朝史 唐长孺 中国政法大学
  • 简介:<正>目次一、内部行政程序概论(一)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的区分(二)内部行政程序问题产生的制度背景(三)法律规制内部行政程序的意义(四)法律规制的边界和方法(五)内部行政程序的主要内容二、与程序有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一)行政机关的回避(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三)二名以上执法人员

  • 标签: 内部行政程序 行政执法资格 首长负责制 上下级行政机关 专家参与
  • 简介:一、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慨念及意义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法律专门规定的处理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特别刑事诉讼程序。其特殊性在于,案件中具有涉外因素。涉外因素是指:(一)我国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涉及到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下同)或其他国家或组织的合法权益。包括:

  • 标签: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涉外刑事案件 国际条约 外国人 司法机关 司法协助
  • 简介:罪刑法定原则是人类所创造的优秀法律文化成果,是近代法治国家法制文明的集中体现。然而,法学界在讨论、强调罪刑法定原则应作为"刑法的铁则"时,却忽视了它与刑事诉讼之间的血肉联系;诉讼法学界在探讨程序优劣时,亦未用罪刑法定原则去衡量,未能将程序正当与罪刑法定联系起来思考。本文试略抒管见,以求教于大方。(一)《刑诉法》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并赋予其更充分的诉讼权利。

  • 标签: 罪刑法定原则 犯罪嫌疑人 刑诉法 被告人 诉讼地位 程序保障
  • 简介:《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根据该条款,公安机关的撤销案件不仅存在于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之前,而且可以在批准逮捕之后:

  • 标签: 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程序 撤案 规制 撤销案件
  • 简介:一、撤销案件程序存在的问题在刑事诉讼中,虽然定罪权统一归属法院,但定罪的否定权各司法机关均能享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各自的诉讼阶段均可以将那些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即时排除于诉讼程序之外。而撤销案件就起到过滤和分流的作用。

  • 标签: 撤销案件 诉讼程序 缺陷分析 刑事诉讼 司法机关 公安机关
  • 简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阐述了审判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调查程序。但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如何开展调查证据取得程序是否合法并未涉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仅仅在做出实体裁决的时候适用,同样适用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当中,以此,我们必须要扩展地来看待非法证据排除的调查程序,具体分工,明确权责。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调查程序 刑事案件 审判阶段 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
  • 简介:作为规范行政机关的执行行为的法律规范之一——《行政强制执行法》的出台,现在是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不仅仅是一部法律的颁布或执行,而是在我国行政法制化的一个推进剂。尽管这部法律还在讨论之中,但基于保护人权与加入WTO的需要,行政强制执行法的出台也势在必行。

  • 标签: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告诫
  • 简介:我国现行的减刑程序建立在实体优先的基础之上,是一种通过行政决策方式解决减刑问题的模式。无论是制度设计本身,还是程序运作环节都存在很多问题。对此,有人主张进行诉讼化改造,仿效诉讼程序提升减刑程序的正当性。尽管这在理论上无可挑剔,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制度障碍。许多地方实务部门则自发改革,在减刑程序中推行"公示听证"制度以增强程序运作的公正性。减刑程序三种模式的并存,反映了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显示出司法实务部门自发推行的改革的旺盛生命力,值得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予以关切和回应。

  • 标签: 减刑程序 行政决策 诉讼化 公示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