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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类对于由科学技术所引起的社会影响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后果不仅负有道义上的责任也应该负有实践上的责任。为了能够有道德地生活与行动,亟需推进增强技术实践应用的伦理研究与探讨。因而为了能够更加具体且有效地指导社会实践活动,就需要把抽象的、一般性的、普遍性的原则进行具体化,从而能够较好地应用到社会生活中真正起到指导与规范的作用。对于人类增强技术的应用,本文将要涉及到允许原则、宽容原则以及最优化与风险预防原则三个应用原则。

  • 标签: 人体增强技术 允许原则 宽容原则 最优化与风险预防原则
  • 简介: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干预大脑功能,调节人的社会行为已成为可能。爱情婚姻关系增强是运用药物、基因技术等生物医学手段干预大脑的神经生理功能,增强夫妻间的情感强度、吸引力和"厮守",减少婚外情,降低离婚率,实现爱情忠贞、婚姻美满。但是爱情婚姻关系增强会破坏人的理性和自主,贬低人的尊严,是对神圣爱情的亵渎。其安全问题比其他人类增强形式更为严峻。它还会造成情感欺骗等一系列严重的伦理和社会问题。夫妻双方应用心和智慧经营婚姻,创造幸福的婚姻生活。

  • 标签: 爱情婚姻关系增强 离婚和婚外情 伦理和社会问题 经营婚姻
  • 简介:被广泛应用于生殖技术的基因科技影响了人类社会的进程,更带来了诸多伦理的、道德的难题。基因增强、基因改良本质上是一个优生学的问题,需要通过回溯优生学的历史来阐释对其加以禁止的原因。优生学的支持者认为基因科技介入生殖工程会让人类更完美,但是用基因技术介入人类生殖过程来打造理想的孩子,破坏了原本平等的代际关系,侵害了下一代的自由选择权和平等权利。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学者对此给出了充分的论证。出生是自然的事实,人类的出生是一个无法控制的开端,在对待下一代的问题上,先天的完美设计无法完全取代后天的辛苦努力。人类需要从生命的终极价值角度出发,尊重生命的偶然性。

  • 标签: 基因科技 优生学 生命伦理
  • 简介:增强人类一直是前技术时代和技术时代的哲学和现代性谋划的梦想。后技术时代的来临使得人类增强的技术展现(特别是NBIC的汇聚)有如"脱缰之马"。"技术激进主义/技术保守主义"之争表明,人类增强技术在其前沿性技术展现中使今日之人面临"技术之后-伦理之前"的困境。生命伦理的反思在关乎人性的改良、医学功能的转移、技术的逾越性、公正的有限性四大生命伦理挑战时,呈现出"未决事项"的特征。寻求一种"允许的伦理"而不是一种"禁止的伦理",是人类增强技术面对生命伦理难题时的解决之道。

  • 标签: 人类增强技术 技术之后 伦理之前 NBIC汇聚技术
  • 简介: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是"基础课"建设系统工程的着力点。为此,要解决好师生关系,课堂教学与课外学习的关系,突出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评价机制的针对性,做好实践教学的计划、实施和评价工作,等等。

  • 标签: “基础课” 针对性 时效性
  • 简介:放弃治疗与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不同,它所放弃的是包括针对病因的根治性措施及维持生命的一切支持措施,是病人在特定情形下享有的具有请求性或选择性质的权利。医务人员实施放弃治疗的责任和义务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意愿、病人的病情等密切相关。一般性的医疗决策授权不应成为放弃治疗代理的理由,放弃治疗及其知情同意权的代理必须基于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只有在既符合临床标准又充分尊重病人自主权利的情形下,放弃治疗才能得到伦理辩护。

  • 标签: 放弃治疗 死亡权 代理知情同意
  • 简介:作为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之一,基因治疗(genetherapy)是指通过基因转移技术,将外源性正常基因导入病变部位的目标细胞,使之有效地表达为相应的蛋白质而发挥其生物效应,以达到治疗或预防疾病、增强人体某些性状的目的。因此,它也被称为"分子外科手术"。按照学术界当前较为一致的划分方法,根据运作细胞对象的不同,基因治疗可分为体细胞基因治疗和生殖细胞基因治疗;根据治疗目的的不同,基因治疗又可分为以防治疾病为目的的狭义基因治疗和以增强人类性状与能力为目的的基因增强

  • 标签: 基因治疗 伦理反思 基因工程技术 体细胞 转移技术 病变部位
  • 简介:受弗兰克意义治疗学的启发,本文尝试将儒、道、佛心性道德思想运用于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儒、道、佛的意义治疗分别体现为:儒家侣导孝梯人伦、仁义为教,提出了人伦教化的落实,井强调主体的自觉性:“我,就在这里”。道家尊道贵德、慈俭虚静、自然无为,开启了自然天地的奥蕴,并点示了场域的和谐性:“我,归返天地”。佛教强调悲智双运、涅Pan寂静、缘起性空,深化了意识层次的分析,并廊清了意识的透明性:“我,当下空无”。

  • 标签: 儒家 释家 道家 心性道德 意义治疗 心理辅导
  • 简介:在儿童非治疗性医学试验中,充斥着知情同意不完全。尊重儿童作为潜在人类尊严的道德律令要求允许儿童参与试验的同意决定。与此同时,由于儿童自身不具备完全行事能力,基于“最佳利益”将代理权让渡其父母或监护人。而为了确保代理同意和试验的公正性与合理性,需伦理机构介入审核,以起到维护“公共健康”的作用。由此构造出“知情同意’’的条件及其判定的“儿童一代理人一伦理审查机构”的权力三角关系。

  • 标签: 儿童非治疗性医学试验 知情同意 最佳利益 公共健康 权力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