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行增值税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原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基础性税种。经过近六年的发展,已经显示出极大的优越性,成为当前我国的一个主体税种。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各项改革的逐步推进,特别是适应我国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现行增值税急需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尤其是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化,成为目前我国增值税改革面临的一个突出课题。因此,如何从总体上认识和把握这次增值税转型,从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增值税转型的总体考虑(一)这次增值税转型是继1994年以来我国增值税又一次重大
简介:我国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的弊端,社会已有共识。本文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货物和劳务的界限日益模糊,货物和劳务贸易的国际竞争也更加激烈。在这种背景下,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的弊端更加突出,无论从国内市场的税制公平角度,还是从国际市场的税收竞争角度,研究改革营业税,将之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已是当务之急。本文主要对不同的营业税征收项目在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的征税方式和税率设计进行了初步思考,并对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合并后如何与征管水平相适应。如何协调对国、地税系统管理职能和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的影响两个相关问题提出看法。
简介:1993年12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其超额累进税率不同于以往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不能用速算扣除数的方法来简化计算,如果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不同比例套税率表的四个级距分别计算,会使整个计算十分复杂。如,某纳税人取得房地产销售收入1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3万元,其应纳土地增值税额的计算,根据土地增值税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要分以下几个步骤:(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1.5X30%二0.45(万元)(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为1‘5X40%一0.6(万元)(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