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法总则第61条第三款基于"内外有别"的法理确立了"善意有效"的规则,将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规范适用重点引致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判断当中。英国对"推定公知"规则的放弃,以及美国判例法中对"固有授权"规则的设计与运用都表明,在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中,应坚持"原则有效,例外无效"的立场,并就具体情况得出具体结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除外条款"的立法表达范式,不当限缩合同有效范围,并未考量商事活动对交易便捷与交易促进的现实需求。应经由民法典编纂,实现越权代表问题的体系缝隙弥合,并就越权担保行为划定"善意(不知情或不应当知情)有效"、"不为善意(知道或应当知道)类型化有效"以及"恶意串通无效"的效力区间,以实现越权担保效力规则的体系性优化。
简介: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的重要思想,为新时期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确立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拓展了新视界。新时期以“同心”思想引领高校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工作要秉持“和谐”理念;注重联谊交友,巩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联盟;自觉开展政治交接主题教育活动;积极为党外代表人士建言献策、发挥优势搭建平台,在服务学校育人事业中提升效能、彰显价值。
简介:高校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问题,关乎我国党外代表人物政治交接的成败,关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能否长久、平稳贯彻落实,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挥更大的集智效应和凝聚功能。高素质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不会自然产生,必须依靠创建和运用高校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机制。此培养机制,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的方式、途径与渠道,培养的组织与领导,培养的综合、动态与协调管理五个环节。这些环节,互相联系,有机配合,全面、科学、有机地运作,可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