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属于教育评价范畴,教育评价是按照一定的目标和标准进行系统收集,以分析信息资料为依据对教育活动及其相关要素作出价值判断,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但本文讨论的教育评价这一话题范围小了很多,主要是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综合素质角度出发进行研究,这对于我们在当前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有着重大意义。学生综合素质的构成有许多维度,既有知识技能,又有思想情感和态度价值观;不仅涉及人自身的个性与特长,而且还包含着社会文化素养、道德修养与心理健康状况等多种内容。因此,要想使学生全面发展,就必须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那么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也就显得非常必要,并且成为教师教学工作的重点。本文首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概况进行阐述,主要包括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内容等方面,其次分析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策略,希望能够为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一些参考意见,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简介:【摘要】人工智能教育是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的泛学科性教育,旨在培养学生理解和掌控人工智能的知识、原理,体验和实践人工智能技术,并运用技术尝试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文主要以笔者所在学校人工智能教育开展情况为例向大家介绍义务教育阶段人工智能教育的开展模式。
简介:摘要:在初中英语教学当中,远程互动课堂教学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对学生进行高效英语学习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能力,并促进高效英语教学的施教。因此,在初中英语教学当中,教师要积极提倡远程互动课堂教学,以此不断提高初中英语教学成效。
简介:摘要:面对我国案多人少的现实,以不动用法院的审判权就能使案件终结的和解制度显示出了其本身巨大的制度优势。然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和解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且不能很好地被应用于司法实践,利用和解制度结案往往不能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本文立足于我国法律对于和解制度的规定,通过对理论依据的研究,分析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对和解中的当事人权利保护方面的不足,希望能够建立法官对和解协议的实质审查制度以及明确法官在和解中的地位,从而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和解制度。
简介:摘要:民事案件文书鉴定是我国法律中的一项十分重要.且必备环节,其在司法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关系到当事人利益,对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大作用。然而由于缺乏相应制度及相关人员素质等原因导致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系统化和科学性地解决民商事纠纷问题。本文主要从立法与政策层面提出几点建议:加强民事案件文书鉴定规范体系建设;提高法官专业水平,以应对诉讼中复杂多变的材料证据环境变化等,以期能为完善我国民法典关于证据效力等制度提供一些借鉴与参考作用,也可以为相关研究领域的开展起到一定程度上的积极意义和价值。
简介:摘要:目前,微信从单一的聊天工具向综合化平台发展,集社交、娱乐、电商、搜索引擎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不仅方面现实生活中联系与交往,其强大的付款与转账功能更是让人受益无比。然而不法分子医用网络实施诈骗以及造成经济纠纷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由于作案成本低,网络虚拟,取证相对困难,微信成为了网络犯罪的新天地,以至于微信成了“危信[1]”。当前,相关部门可通过利用微信的相关功能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如微信的注册功能、朋友圈、聊天、附近的人等功能。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以微信作为电子证据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随着电子证据在司法案件审理中地位的明确,微信电子证据逐步成为了法庭上常见的一种证据,本文对微信电子证据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简介:摘要:新媒体技术的出现让大众接收数据信息的渠道更加地广泛,同时也成为了许多官方媒体对外发布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平台。目前,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了当代年轻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取信息最为主要的渠道与方式,通过抖音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官方平台,人们能够快速地获取各类型的数据信息。但随着现代媒体技术的持续前行,信息数据传递过程中存在的民事法律风险问题也更加的显著。例如,在微博平台上盗用以及转发图片对于原创者所造成的著作权侵犯问题屡见不鲜。因此,如何能够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利用法律手段有效地规避民事法律风险问题,更好地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更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要点话题。本文主要是分析了新媒体背景下民事法律风险的成因,并且就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为保障新媒体平台信息传递的安全性提供参考意见。
简介:摘要:证据的基本属性之一是证据关联性,可以说是现代证据制度的基石。证据关联性规则是被英美法系国家誉为“黄金规则”的证据体系中的基础规则。我国在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可散见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相关规定,但涉及的规定简略且条文不多,不但无法形成系统性规定,也因笼统的规定而在实践层面缺乏实操性。本文主要从证据关联性规则的基础概念为起点,介绍证据关联性的涵义以及价值;然后,从现行法律、司法实践角度分析我国民事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现状,发现我国民事证据关联性规则存在的困境;最后,对该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完善证据关联性规则规定的必要性对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都有益,也能促进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
简介:摘要:新媒体技术的出现让大众接收数据信息的渠道更加地广泛,同时也成为了许多官方媒体对外发布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平台。目前,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了当代年轻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取信息最为主要的渠道与方式,通过抖音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官方平台,人们能够快速地获取各类型的数据信息。但随着现代媒体技术的持续前行,信息数据传递过程中存在的民事法律风险问题也更加的显著。例如,在微博平台上盗用以及转发图片对于原创者所造成的著作权侵犯问题屡见不鲜。因此,如何能够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利用法律手段有效地规避民事法律风险问题,更好地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更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要点话题。本文主要是分析了新媒体背景下民事法律风险的成因,并且就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为保障新媒体平台信息传递的安全性提供参考意见。
简介:摘要:证据的基本属性之一是证据关联性,可以说是现代证据制度的基石。证据关联性规则是被英美法系国家誉为“黄金规则”的证据体系中的基础规则。我国在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可散见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相关规定,但涉及的规定简略且条文不多,不但无法形成系统性规定,也因笼统的规定而在实践层面缺乏实操性。本文主要从证据关联性规则的基础概念为起点,介绍证据关联性的涵义以及价值;然后,从现行法律、司法实践角度分析我国民事证据关联性规则的现状,发现我国民事证据关联性规则存在的困境;最后,对该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完善证据关联性规则规定的必要性对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都有益,也能促进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