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小学教育阶段,教师的作用十分重要。教师是小学生人生路上的指明灯,其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习得都深受教师的影响。然而,在小学教育阶段,教师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师生交往过程中失范行为广泛存在,这些失范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对小学生的生理、心理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扩张了《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缔造了新的行政诉讼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但是由于《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保密法》中存有规范冲突、规范缺失、规范孤立,导致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许多事实的证明陷入法规范的“真空地带”。其中申请人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属于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等事实的证明都亟需在现有行政诉讼证明规范基础上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