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离婚损害赔偿——以河北省X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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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X县人民法院进行集中调研,对离婚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了重点研究。随着物质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增多,夫妻分居,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不良嗜好等现象不断出现。随着离婚率的升高,在案件具体执行中,离婚损害赔偿对于当事人来说难度较大。离婚损害赔偿案件在实务中出现的问题有:1.离婚损害赔偿标准不一,获赔成功率低;2.人口流动过大使得离婚索赔举证困难;3.法院重调解使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成功率降低。在立法上出现的问题有:1.离婚损害赔偿的举证困难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2.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过于狭窄;3.我国有关离婚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立法较少。对此笔者提出一些改进建议:首先在实务的角度:1.对无过错一方当事人的取证保护要倾斜;2.赔偿数额的确定要阐明标准;3.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最好不要用调解代替审判。其次在立法的角度:1.举证规则要完善;2.加大离婚损害的赔偿范围;3.完善精神损害赔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衡水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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