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罚没收入和使用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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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罚没收入,作为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来源之一,由于流入和流出带有某种隐蔽性,虽难说清它的具体金额,但有一点可以断定,那就是罚没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愈来愈大。按照现在国家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罚没款理应纳入地方财政收入。问题是执法部门在进行收缴各种罚没收入时,其中相当一部分没有按照规范程序上缴给地方财
作者 黄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红旗文稿》 1995年14期
出版日期 199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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