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古人的一种刑罚观念,"刑期于无刑"强调通过刑罚来强化教化以最终废弃刑罚。这种观念有着"有中生无"的哲学韵味,它给予我们的启发是强化道德教化,强化轻刑化和行刑教育化,以及"死刑期于无死刑"的启发。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