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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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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局各分局: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局1995年47号令,下称《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