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下称《民办教育促进法》,)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民办教育从“体制之外”转入“体制之内”,我国教育正朝着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台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迈进,这有利于促进西部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民办教育事业在国家法律的保障下健康、持续发展。
伊犁教育
2003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