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音乐课程标准》有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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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音乐课程标准》有感

王敏

王敏(临泉县迎仙镇中心校安徽临泉236417)

【摘要】《音乐课程标准》具有一下几个特点:课程性质、总目标更加明确。新课标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作了简要的概括,将原来的四大价值简练的浓缩为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新课标中总目标的描述也有变化,增加了“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这段话之外,还增加了“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课程基本理念更加综合,原课标基本理念共有十个,而新课标中将原来分为两个方面表述的基本理念合并为一个关于五大理念。课程音乐特点更加突出……。

【关键词】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音乐基础知识

伴随着新世纪的钟声,我国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这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育重组过程中,音乐学科的课程性质、价值、理念、目标、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随着《课程标准》的颁布与音乐新课程的实施,音乐课的基础教育已迈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体现新的课程理念的教学实施,音乐新课程不仅对传统音乐教育形成巨大的冲击,而且给学校的音乐课带来了全新的变化,这标志着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已经进入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时期。长期以来,我国基础意音乐教育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课程定位、性质、价值、理念、目标、内容问题,教学方法、评价方式问题,以及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基础音乐教育课程的建设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的学习与发展。

在重新认识基础音乐教育时,我们学习了《教学大纲》和《音乐课程标准》。这两个指导和规范基础教育音乐课程的文本,并非只是名称和形式的不同。比较和研究《音乐教学大纲》与《音乐课程标准》,就会发现传统音乐课程与新音乐课程的本质区别,能够悟出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的核心所在。

《音乐课程标准》具有一下几个特点。

1.课程性质总目标更加明确

新课标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坐落简要的概括,而将原标准的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价值”改为“课程性质”,因此将原标准的四大价值简练地浓缩为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的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新课标在新的认识高度上科学界定音乐“课程性质”突出了课程的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突出了音乐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并强调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的必要性。为进一步突出音乐教学活动育人功能,新课标将“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作为课程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坚持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置于三维课程目标的第一位,凸显音乐课程“以美育人”的独特价值。新课标中课程总目标的描述也有变化,增加了“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这段话之外,还增加了“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这表明学生对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并掌握”被明确纳入课程总目标。这一重要变化,反映出在总结十年课改经验的基础上对音乐课程目标和内容认识的深化。

2.课程理念更加综合

原课标中基本理念共有十个,而新课标中将原来分为两个方面表述的基本理念合并为一个,共有五大理念。如审美和兴趣合二为一,改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并对课程核心理念——“音乐审美”内涵做出新界定,在课标文本内容上,与音乐课程性质的“人文性”和“审美性”相对应,使课程基本理念的哲学基础更为坚实。基本内容上增加了“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以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以及双基的学习也要与不同的文化认知有机结合”等内容。例如将原标准中的“重视音乐实践”和“鼓励音乐创作”合并为“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作”,将“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化”合并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新标准指出要突出音乐特点,并且在表述中具体列举了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指出这些音乐特点要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此外还新增加了“课程设计思路”重新归纳、整合、提炼课程目标中“音乐知识与技能”要求,等等,并将原第十条“完善评价机制”从“课程基本理念”中移出,将这一内容融入“实施建议”中的课程“评价建议”部分。

3.课程音乐特点更加突出

从新课标提出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基本理念中以及教学建议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新标准更加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如新标准提出的音乐的实践性特点、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强调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创编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中获得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4.设计思路更加清晰

新课标在原来的基础上还增设了一项内容——课程设计思路,其中包括了:凸显音乐课的美育功能,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教学领域;设计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根据学生不同的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标及相应的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的设计,在明确的规定性和适度的弹性之间寻求平衡,给教师教学和地方课程资源的开发留有创作和选择运用的空间。可以说,这五个设计思路既解释了新标准框架如何构建,也解答了在新课程改革中需要正确处理好的几个教学问题和教学关系,对指导教师领会新课标精神,更好的贯彻落实新课标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作用。

5.课程内容标准更加具体

新课标将教学领域的“感受与鉴赏”改为“感受与欣赏”。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变化,但含义很深刻。“鉴赏”改为“欣赏”,使“感受与欣赏”教学领域回归到适合学生学习、接受的合理教学区间,免去了对学生在这一教学领域的过高要求,为在中小学音乐课堂实施演唱教学留出了更多的教学空间。新课标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等方面做出了较大调整:课标修订稿对课程“总目标”进行了更全面的表述。在此基础上,围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技能”和“过程与方法”三方面作出了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阐述。其中有关音乐课程内容,首先,局部调整不同教学领域内容标准难易程度。有的适度降低水平要求,如“创作实践”一项修改后降低了要求。有的适度调高了要求,如“识读乐谱”一项。有关“课程设计思路”,第三点为新加内容,阐明了“正确处理音乐、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知识的关系”。“课程设计思路”第四条亦为新增加内容,提出了关于课程学段目标和课程内容设计的新思路:“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标及相应的课程内容。”为使音乐课程与学生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相适应,将义务教育阶段的九年级分成三个学段,即小学低年级(一至二年级),小学中高年级(三至六年级)和初中各年级(七至九年级)。三个学段的课程内容,既具有鲜明的阶段性和层次性,又呈现出前后衔接、逐段递进、完整有序的内在联系。

新课标在分学段的内容标准表述上也更加明确和具体,操作性更强,体现在:①内容标准各年龄段的表述指向性更强,如:感受与欣赏的音乐表现要素标准中关于对节拍的感受标准中分为一至二年级主要是二拍子和三拍子,三至六年级主要是二拍子、三拍子、和四拍子,相对于原标准更明确了。在演奏上,原标准中一至二年级没有提到学习竖琴、口琴、口风琴或其他课堂乐器,并在数量上提出能够演奏乐曲一至二首。②弘扬民族文化在内容标准中得到具体体现,如在“演唱”内容标准中在各学段背唱歌曲的要求中明确提出了学习京剧和地方戏曲唱腔的要求。③识读乐谱的要求有所提高,如三至六年级原标准只要求能够识读简单乐谱,但新标准中提出“能够跟随琴声视唱简单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而这个要求原标准中是在七至九年级中提出的。新标准在七至九年级中识读乐谱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为:具备识谱能力,能够比较顺畅地识读乐谱。此外,还增加了“背唱中国民歌”和“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的教学内容,是音乐课程对学生提出的新要求。近一个世纪以来,建设“中华母语音乐文化教育体系”一直是几代中国音乐教育家的不懈追求,音乐课标将“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作为课程基本理念的组成部分,顺应了文化发展的时代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