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正在推行聘用制,人事争议处理制度成为聘用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但原等有关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在某些程序上--仲裁机构设置、仲裁员任职条件、仲裁与司法接轨等方面亟须作出改进与完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