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初中语文高效课堂教学刘金梅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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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初中语文高效课堂教学刘金梅

刘金梅

刘金梅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三交镇苇元沟中学033300

《新课程标准》提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一理念的提出顺应了现代社会知识爆炸的要求,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需要,是竞争与合作的大背景的需要,也是个体实现可持续的自我发展的需要。这一理念不仅强调了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而且强调了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是学生,学生在课程与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得到了真正的确认和尊重。因此,在语文教育中,积极地践行这些学习方式,对学生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下面就针对初中语文的教法与学法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一、教师要有科学的教法

教师的教学方式在新课程教学中是否适用,一要看是否体现了新课程理念,二要看是否有利于实现教学目标,三要看是否与教学内容的性质相符,四要看是否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五要看教学技术手段的使用是否得当。所以,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扬长避短地将各种教学方式有机融合。

二、学生要有高效的学法

从语文学科的性质、语文教学的特点中我们可以看到,语文课最有可能也最需要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最有可能也最需要学生的自学。我们可以发现并总结出学习语文的一般方法来指导学生学习,这些方法是:1.重在学生自己对语言、对生活的感受;2.重在学生平时的有心积累,检查复习时的总结提高;3.要关心生活、体验生活,关心社会、关心世事;4.培养循序渐进的学习方法;5.做到新旧联系,温故知新;6.要学会自主学习。

三、教法和学法要有机统一

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法。一般来说,教法和学法是不能分割的,教法中包含着学法,学法里体现着教法,二者共处于教学过程之中。但是,教法和学法又是两个不同的教学主体,所以它们彼此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可相互代替。近年来,在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思想的指引下,学法、教法改革研究逐渐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其实,教学方法理应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因此,提出教法与学法的密切配合,教法必须服务于学法,更充分体现了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思想,这种思想是当前教育改革的重要发展方向。

总之,教师的“善教”和学生的“会学”是提高语文教学效果的关键,只有做到教法与学法的和谐统一,才会使我们的语文教学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