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员工流动性问题与应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6-16
/ 2

关于企业员工流动性问题与应对

高鑫

(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山西太原030000)

摘要:企业员工流动性大是许多企业的顽疾,成为企业与产业发展的一大困扰。其产生有员工构成变化、员工权益保护缺失、利益分配不均、保障制度不完善四方面的原因。员工流动性大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快推行工资协商制度和健全员工保障制度。

关键词;员工流动;离职;应对策略

员工队伍不稳定不仅仅影响到某个企业的发展,造成企业有单不敢接的问题。对某些产业来说,员工流动性大,招工难已成为阻碍乃至限制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实事求是地分析导致企业员工流动性大问题出现的各项因素,并努力消解这些因素,对企业和社会的发展,是有实际意义的。

一、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的主要原因

我国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重大变革时期。社会经济的旧体制趋于解体而新体制尚不完善,新的利益群体和利益格局逐渐形成,社会经济分化逐步扩大,社会阶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这一切不可避免地会对员工队伍稳定带来影响。企业员工流动性大是社会转型与发展的产物,其产生有以下几种原因。

1.企业员工构成发生了变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战略的推进,使一大批外来务工人员成为企业员工的主要来源。同时,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使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劳动关系呈现出多样化、市场化、契约化等特点,员工也由“企业人”变成了“社会人”。改革之前存在的稳定员工企业关系必然发生变化。

2.员工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害

企业不与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发经济补偿金,企业不为职工特别是临时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欠缴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等等,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已成为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导致员工流动性大的重要原因。尽管近年来常常出现用工荒的问题,但劳动力总体上供大于求,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工人的技术技能要求不高,不用担心招不到工人。因此,一些企业在招工时往往以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为条件,逃避缴纳社会保险金,直接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3.利益分配不合理,贫富差距加大

企业利润中,按劳分配所得偏低,按资分红所得偏高,员工普遍对其报酬的满意度在下降,认为自己的劳动所得与劳动付出不成比例。同时,很多企业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受市场供求关系、季节性生产等的影响,企业在订单不足时,从事直接生产的工人只能拿到最低工资,有的甚至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在订单充足时,企业往往加班加点,但职工的工资仍然按件计算,计件工资代替加班加点工资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些现象,使职工产生了利益分配上强烈的被剥夺感。

4.社会保障不健全,员工缺乏安全感

近十年来,政府加强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将大部分人群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但受财力的限制,这种保障是建立在广覆盖、低水平基础上的。广大企业员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很难从中获益,工作缺乏安全感。员工对生存和未来的担忧,使其无法定下心在一家企业长期工作,获得长远的保障,只会不断的选择短期内收入待遇更高的企业。这也反映了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二、解决企业员工流动性大问题的对策

企业员工流动性大是客观事实,这必须承认。社会转型和改革的每一步都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的问题不能被社会经济发展普遍良好、广大员工总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光环掩盖。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发展社会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消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通过政府、企业、社会三方面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个问题。

1.充分发挥工会等社会团体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近几年来,政府在转变职能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改变了以前大包大揽的做法,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但同时,应高度重视社会团体在协调社会关系中的作用,并把一些应由社会承担或群众自理的事务交给社会团体去办,使社会团体成为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所引起的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后的替代物,把那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由社会团体承担起来。比如,工会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化解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解决劳资纠纷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加大企业推行工资协商力度,促进经济民主和经济公平。利益分配上引起的矛盾是导致员工流动性大、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因。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利益分配矛盾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也必然成为协调利益分配矛盾、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因此,政府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应进一步加大工资协商的推行力度。

目前,在这项工作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经营者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工资分配应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层讨论决定;二是不少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履约率较低;三是工资协商的主体不平衡,工会作为职工代表一方,由于自身体制问题,很难保证与企业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这些问题,政府应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制订出台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效地开展。人大也应对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制订出台规范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3.加快保障制度的健全完善。

完善的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员工的“安全网”,有助于实施反贫困,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员工队伍的稳定性。政府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应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需要尽快改变目前用于社会保障的份额偏低、地方财政不到位的状态,加大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

同时,应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与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补充保障机制的建设。国家应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企业也可以通过补充保险等内部保障机制,鼓励员工与企业长期、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孟辰.重视一线员工稳住企业后备军[J].河北企业,2012年(12);72.

[2]陈建有,韩西钰.西安市高科技企业知识型员工流动影响因素研究[J].价值工程,2012(33);147~150.

[3]师志洁.跳槽“多发期“如何应对员工流动[J].国际工程与劳务,2008(3);23~25.

[4]韩迎新.零售业一线员工高流动率对策分析[J].中国商界,2012(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