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东伊斯兰地区的集体主义文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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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东伊斯兰地区的集体主义文化

舒彩霞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 著名群众心理学家埃瑞克•霍弗曾如此生动地描述过集体主义的体现及本质:“被完全同化到集体里去的个人不会把自己或别人视为人类。他不再是乔治、汉斯、伊凡或多田男,也就是不再是个由生与死两端所限制住的一个人类原子。当被问到他是谁的时候,他会自然而然回答说他是德国人、俄国人、日本人或基督徒、佛教徒、某一部族或家族的一员。他没有自己的价值、目的与命运可言;只要集体存在一天,他就没有死亡可言,而失去与群体的关联不啻于失去生命。”“他的欢乐与哀愁、骄傲与自信都必须源自团体的机运与权能,而不是源于他个人的前途和能力。”这样的观念与社会运作模式在中东的伊斯兰地区最为突出,规模最大。其形成的原因可以从宗教本身、高度一致的生活方式、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诸多方面分析。

【关键词】 伊斯兰教 中东 集体主义

  1. 中东伊斯兰地区的集体主义文化的表现

1、对家庭的高度重视

在崇尚集体主义的社会中,家庭而非个人是一个社会最小、最基本的单位。伊斯兰世界遵从家庭——社会为纽带的社会结构,所谓“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家庭和谐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家庭的团结能促进社会的凝聚力,因而伊斯兰教极度重视家庭的团结与和睦,伊斯兰教将孝敬父母与崇拜真主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缺少一样,其信仰就不完整。同时,伊斯兰教反对独身主义,将结婚组成家庭作为每个教徒一生中最重要的义务之一。伊斯兰教法中离婚的程序也相当繁琐,《圣训》强调:“离婚是在真主允许的所有合法事务中最令人讨厌的事情。”同时,从阿拉伯人的姓名中也能看出家族观念的主导地位。阿拉伯人姓名一般由三或四节组成。第一节为本人名字,第二节为父名,第三节为祖父名,第四节为姓。将父亲与祖父之名放进子女的名字中,强调了一种血脉的传承,家庭成员间不可分割的联系与一个家族的整体性。

2、一切行为以宗教集体的利益为最重要最终极的目标

这一点是伊斯兰价值体系的核心也是伊斯兰社会正常运作的主要动力。《圣训》中反对独身主义,他们将结婚规定为一项义务而非一种个人的自由选择,原因是能带来社会效益。他们非常重视孤儿的问题,《古兰经》中有大量经文都在劝诫人们抚育教养孤儿,穆罕默德说:“谁把一位穆斯林孤儿带到家中抚养,并让他与自己共同用餐,那么,真主在后世将使他进入乐园。”因为如果孤儿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成为被社会抛弃的人,将来就会因为报复心理做出危害社会之事。在财产分配上,伊斯兰教张有限的私有制,“天地万物都是真主的”(53:31), 每个人获得财富的目的不应当用于个人的享乐与幸福而是为整个宗教集体的幸福和谐,为了实现共同的事业。

3、对社会的结果平等的追求与平均主义思想

如果说美国个人主义的文化中注重的是机会平等,那么伊斯兰的集体文化的一个典型体现则是对结果平等的追求。因为在竞争的环境中,机会平等导致的必然是结果的不平等。而这强调的是每个个体独立的人权,是以个人奋斗为核心的“美国梦”的产物。而在伊斯兰集体主义文化则主张整个集体的平均,如穆斯林五大宗教义务之一的天课,本意就是调节财富的分配,实现社会的公正。又如伊拉克人如若一夫多妻,必须对每一个妻子予以完全相同完全平等的待遇,虽然这是为了保护女性,但蕴含其中的也是一种摒弃竞争,追求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虽然这必定以牺牲少数人的权利为代价,但是却能消弭因为差距带来的不满与被抛弃的感受而引起的对集体的背离甚至怨恨,极大地增强了凝聚力。

4、对于个人价值的评判标准

伊斯兰教中对于每个个体成功与否的评判标准与世俗的以才能、名利为衡量标准的评判体系完全不同“信道而且迁居,并借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为主道而奋斗者,在真主看来,是品级更高的;这等人就是成功的”(8:28) 穆斯林中被认为杰出的人往往是宗教学问与品质杰出的阿訇或其他穆斯林,而不是世俗事务中有成就的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虔诚程度,对于信仰的坚守程度,对于真主事业的贡献力度才是评判他是否成功的标准。在他们的择偶标准中金钱、地位、外貌的重要性远不及虔诚与信仰。

二、集体主义文化形成与发展的原因

1、创教的目的就是为了统一阿拉伯民族

穆罕默德创建伊斯兰教就是为了以其作为媒介实现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可以说它是为了集体的产生的产生的,因而必然以集体主义观念为基础和核心教义,正如《古兰经》中所说:“你们当全体坚持真主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3:1 0 3)同时,与基督教不同,伊斯兰教并未经历过类似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等促进个人主义觉醒、使宗教世俗化的改革运动,因而其初期的乌玛思想即穆斯林共同体的思想一直保存至今,统一穆斯林民族也始终是宗教目标。

2、穆斯林对主导社会各方面、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伊斯兰文化的高度认同感

在中东这样一个穆斯林占总人口91.2%的伊斯兰世界,伊斯兰教早已不仅是宗教信仰,更是一种文化体系、社会制度、生活方式和伦理道德。

它统摄了社会的所有方面,从个人的生活方式、道德观念、官方的意识形态到法律规范等外在的社会规范与强制力。而同时,人们对于宗教的认同度也是极高的。首先伊斯兰教是旗帜鲜明的一神论宗教,强调真主的绝对性与独一性。其次是其二元对立的思维,在伊斯兰教中,整个世界也被简单地划分为两部分,即伊斯兰区域和战争区域,前者指接受伊斯兰统治的地区,后者是伊斯兰统治区以外的地区。《古兰经》中说:“他是真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是君主。他是至洁的,是健全的,是保佑的,是见证的,是万物的,是尊严的,是尊大的。他是真主,是创造者,是造化者,是赋形者。”同时又由于伊斯兰教创教初期对阿拉伯民族的大救赎、成功的传播和辉煌的对外征服,穆斯林认为伊斯兰社会是最完美的社会,穆斯林是收到真主恩惠的最优秀的民族,优越感让他们对宗教文化产生了高度的认同感,自然认同拥护宗教所倡导的集体主义。这为集体主义观念的传播与维持创造了优良的群众基础。

  1. 政教合一、伊斯兰法为集体主义文化的传播维护提供强制力保障

除了土耳其真正的实现政教分离,其他中东伊斯兰国家依旧保持着宗教在政治事务中的原则性地位,同时在一些君主制国家伊斯兰教经典和教法依然是国家的立法基础,宗教法庭是司法体系的核心。这些都为集体主义文化的传播和维护提供了强制力的保障。

  1. 共同的生活方式孕育了穆斯林共同的情感体验以及与其他民族的隔阂

所有穆斯林从出生起便生活在真主神圣的光环之下,认为自己是幸运的被真主保护的人,因此那些繁琐严苛的宗教礼仪和规范对于穆斯林来说并非他人规定的义务,而是他们与真主之间的交流,是为了他们来世的幸福。从日常寒暄中烙印的宗教色彩、饮食、着装到每日必做的五项宗教功课再到各种重大宗教节日,所有穆斯林以同样的语言与真主对话,分享着同样的情感体验。而这种独特的生活方式,让他们很难融入其他环境,由于人社会性的属性,他们会更加依附穆斯林集体,于是有进一步加剧了内部的凝聚力。

三、高度的集体主义产生的影响

1、有利于伊斯兰教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即使中东各国战乱不断,但他们对同一宗教的信仰从未动摇,坚持着同样的伊斯兰生活方式,秉持相同的价值观,履行相同的义务,在许多宗教都已世俗化,为理性为物质让步的时候(如基督教高度世俗化的产物——新教),伊斯兰教始终保持自己的神圣性,完整性与主导性,即使在世俗化程度最高的土耳其,现在每年新开设1500座清真寺,这无疑是一个奇迹。而这正是集体主义至上,个体意识淡化的结果。

  1. 限制中东伊斯兰教地区的发展,阻碍其现代化,使其落后于世界潮流

地理大发现孕育出商业精神开始,西方便开始为现代化做准备,文艺复兴创造出了以人为中心的服务于新兴的资产阶级的世俗文化,而宗教改革产生了推动资本主义经济的新教文化。宗教亦曾支配着西方的文学、艺术、哲学、政治、经济和法律,但是理性最终战胜了神性,宗教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影响逐渐淡化,完成了它的世俗化,也宣告了科技的进步和现代生产关系的产生。由此可见现代化要求以理性主义为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决定了世俗化是它的必要条件,从 进一步实现法制化。世俗主义强调个人与社会的新型关系,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关系。而市场竞争也是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动力,经济实力又是综合国力的基础。而集体主义文化中结果公平,绝对平均的思想却恰恰是对竞争的摒弃;同时他们对于每个个体价值的评判标准亦与世俗化背离,削弱了人们追求世俗成就的动力。经济发展总是要让步于信仰的巩固,比如他们的商人在谈判时,如果到了要做功课的时间点,便会立即停止谈判,找一间小屋先完成功课。着眼于提高社会生产力、鼓励资本积累的价值观在这样的文化里尚不存在,更不用说一些先进开放包容的思想观念。

  1. 结语

西方国家应当从自身的文化优越感中走出来,用文化相对论的视角理解并尊重伊斯兰文化,看到其灿烂辉煌的一面,看到其于人类文明的巨大价值,并且以此反思这个经济利益至上的发烫的世界,应当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心态包容落后国家,为落后国家的前进减少一些阻力。而中东伊斯兰地区亦应在保留文化根基的同时,适应时代的发展,削弱宗教在政治、经济、法制中的主导作用,实现民族文明的进步。

作者简介:姓名:舒彩霞, 性别:女,出生年月:1971.09,职称:副教授

研究方向:跨文化交际,工作单位:江苏省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美]埃瑞克•霍弗:《狂热分子》,梁永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第 154 页。

张学岩:《中东伊斯兰国家现代化阻力的文化分析》,载《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12月,第17卷,第 4 期,第58页。

中东社会与文化第八讲

敏贤良:《伊斯兰教的家庭观》,载《中国宗教》2004 年第9 期, 第 30 页。

张雪鹏 ,施雁红:《美国—伊斯兰世界冲突的价值观因素研究》,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 年第 3 期,第94页。

南文渊 :《试谈回族伊斯兰教文化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载《青海民族学院学报(杜会科学版)》1992年第2期,第45页。

马明良:《“圣训”与伊斯兰教的婚姻家庭观》 ,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97页。

马明良:《“圣训”与伊斯兰教的婚姻家庭观》 ,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97页。

中东社会与文化第一讲

张雪鹏 ,施雁红:《美国—伊斯兰世界冲突的价值观因素研究》,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 年第 3 期,第95页。

张学岩:《中东伊斯兰国家现代化阻力的文化分析》,载《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12月,第17卷,第 4 期,第60页。

南文渊 :《试谈回族伊斯兰教文化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载《青海民族学院学报(杜会科学版)》1992年第2期,第46页。

张学岩:《中东伊斯兰国家现代化阻力的文化分析》,载《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12月,第17卷,第 4 期,第59页。

张学岩:《中东伊斯兰国家现代化阻力的文化分析》,载《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12月,第17卷,第 4 期,第60页。

张学岩:《中东伊斯兰国家现代化阻力的文化分析》,载《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12月,第17卷,第 4 期,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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