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教师教龄,提高教师津贴——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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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教师教龄,提高教师津贴——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思考

张彩霞 谢桂才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第一中学

近年来的两会,一直有代表、委员,建议提高教师教龄津贴。2016年,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主委马秀珍就建议,适当提高教龄津贴,让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在待遇上吃亏。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崔建梅,提交关于提高教师教龄津贴的建议,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向大会提出相关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花坪小学副校长刘发英也建议:教育部、人社部和财政部等部门积极研究,探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标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

教师都是靠工资单一收入吃饭的,为了鼓励广大教师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国家赋予教师 “教龄津贴”。可是,到底哪些教师,应该享受“教龄津贴”?粗看是个简单问题,或者根本不是个问题;但是细看来,问题非常大。

主要问题有两个:一个什么是“教龄”,怎么计算?另一个什么样的“教龄津贴待遇”才是科学的、适宜的,富有激励性的?

先来解决第一个问题,什么是“教龄”。“教龄”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数”【1】。从中不难看出:一是什么人可以计算“教龄”?答案是“教师”,所以,只有拥有合法资格、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学校教育系统,在编在职在岗的“教育工作者”才有“教龄”,才享受“教龄津贴”。所以学校后勤岗位的从业人员,没有“教龄”,不能享受“教龄津贴”。二是什么样的工作时间,可以算入“教龄”?答案是“从事教学工作的连续累计时间”,所以不“连续”的,不计入“教龄”。曾经“连续”的,“连续”部分计入“教龄”;后来不“连续”的,“教龄”终止,终止后的部分,不计入“教龄”;后来又“从事教学工作的”,“教龄”起算,和此前的“教龄”合并计算。所以每位教师身份的从业者,在每个考核年度,都要首先对“教龄”予以核实,准确记录;防止有些情况下,有些人“非法”享受“教龄津贴”,给国家财政增加负担。三是“教龄”计算的单位,就是“年”,不足一年的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多于半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不计入一“年”。

“教龄”的问题,解决后,接下来研究“教龄津贴待遇”的问题。

国家1985年颁布的《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规定》中明确规定:“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这就是“教龄津贴标准”。请注意时间:1985年,从那年至今,我国一直在执行这个标准。现在是2020年,35年过去了,这35年正是我国社会变化比较大的一段。1985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大约是40元,现在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大约是6000元,现在月平均工资是35年前的150倍。如果按照占比计算:最低档每月3元,较低档每月5元,较高档每月7元,最高档每月10元,分别占当时月工资的7.5%、12.5%、17.5%、25%;分别占现在平均月工资的0.05%、0.08%、0.12%、0.17%。按平均占比,“教龄津贴”占1985年月工资的15.63%,占现在月工资的0.11%,二者大约相差142倍。无论从绝对数量,还是从相对数量,“教龄津贴”都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没有“与时俱进”,这可能影响到广大教师的合法收益权和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所以,现行“教龄津贴标准”必须进行改革。

一要由人事权威部门重新定编定岗,审定核准每一位现任教师的真实“教龄”。“编”已经发生变化的,终止继续享受“教龄津贴”;“岗”已经发生变化的,按照具体情况,分别认定:转为“管理岗”或“教辅岗”的,满足一定年限,可以继续享受“教龄津贴”。《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规定》列出了两类情况:“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第二类情况,属于“兼职岗”(“管理岗”兼“教学岗”),第一类属于“教辅岗”。转为“后勤岗”的,满足一定年限,可以继续享受“教龄津贴”,但是今后不得连续计算(“教龄”终止)。上述情况下,未满足一定年限的,不应该继续享受“教龄津贴”。

二是人事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研究、协调,制定出符合社会发展实情、符合国家政策等的与时俱进的新时代“教龄津贴标准”。《教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这是法理依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符合情理、符合实际的“教龄津贴标准”。我们提两个参考:1.继续推行“分段付酬法”,即满足一定年限,享受一定数额的补贴。参照1985年的四档法分段,每档计“五年”,分成四档:“低职档”、“中职档”、“中高职档”、“高职档”。2.当年的最高档上限设计为20年,结合现在退休教师服务年限大都在40年左右,为鼓励广大教师长期从事基层教育教学工作,可设计为上限40年,“教龄”八档,每档“五年”,相应地“教龄津贴”分成八档:“低职档”、“低中职档”、“较高中职档”、“高中职档”、“最高中职档”、“高职档”、“较高职档”、“最高职档”,赋予不同的“教龄津贴标准”:从“低档”到“高档”,“教龄津贴”标准不断提高,以达到真正的鼓励教师终身从事党的教育事业。

总之,“教龄津贴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已经刻不容缓,这已经成为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非常关心的焦点,理应成为党和国家关心广大人民教师的亮点,理应成为社会发展与时俱进的热点,为广大人民教师提供不竭动力的发展点。上述问题的深入研究与本文撰写,都得到了我校周长海老师的多次帮助与精心指导,在此深表谢意。

【1】见《现代汉语规范词典》661页右侧,ISBN7-5600-3975-8

【2】见《现代汉语规范词典》257页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