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学家之窗”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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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斯利·纽科姆·霍菲尔德(WesleyNewcombHohfeld,1879—1918),美国法学家,奥斯丁之后分析法学派最典型的代表人物之一。霍菲尔德曾就读于加州大学、哈佛大学,1905年起担任斯坦福大学教授,1914年起任教于耶鲁大学法学院。其最重要的作品是1913年发表的论文《司法推理中适用的基本法律概念》。以这篇文章的标题命名的论文集,在其去世以后被反复再版重印至今,是分析法学的重要经典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