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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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

李文静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省长春市 130117



摘要:社区治理是一种能够推动社区健康发展的核心战略,对于现代社会中社区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现阶段,在该项工作中,融入公民也是其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在社区治理中,让公民也拥有一定的参与权,可以有效维护公民的自身权益,使之可以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并且在公民参与下所形成的社区治理体系也会更加的完善,更加的富有生机,可以说两者的巧妙结合可有效达到双赢。本文将立足于社区治理对如何引导公民参与展开分析。

关键词:社区治理;公民参与;参与策略


前言: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整体发展实力与经济水准都在不断的提高优化,社区治理这一工作体系也逐渐形成。在社区治理中,适当的融入公民参与这一要素,有助于很多问题的进一步优化。公民参与,又可被称之为公共参与、公众参与,主要指的是以公民为主要对象赋予其一定的政治权力,使之有权影响公共政策及活动的一种行为方式。可以说,在社区治理中融入公民参与,是一个国家或社会趋向于现代化发展的主要标志。

1社区治理公民参与的意义

社区治理是一个相对较为抽象的概念,其主要包括四大要素,分别为人群、地域、社会交往以及共同的归属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时代理念的不断更新,很多要素都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以及丰富。例如,在传统意义上地域指的是地理方面的地域,但在现代社会逐渐拓展为网络领域。相比于传统社会来说,现代社会中的公民对于社区治理、公民参与等概念也形成了一定的理解,整体的自主意识逐渐提高。

对于当代公民来说,自我管理、科学划分、高效管理是其参与社区治理的主要理念支撑。在很多发达国家,社区治理、公民参与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体系方案,并且整体经验也相对较为成熟。由此可见在社区治理中融入公民参与十分重要。

除此之外,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是基层民主建设的核心内容。当公民拥有了自主权、参与权、决定权,整体社区的权力划分就会更加平衡,公民对于社区、国家的参与感也会更强,从而产生责任意识,促进良性循环。

2社区治理公民参与的策略

2.1注重内容形式,吸引公民参与

俗话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益是驱动人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主要动力。简单来说,利益代表的就是好处,包括但不限制于物质里。然而在现实社会,很多人会片面的理解为利益就是金钱,就是物质收益,但其实不然。很多时候,利益也包括无形利益、精神利益,甚至这种利益对于人的吸引要更大于金钱物质利益。而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这一形式,就是一种很典型的精神利益。当公民有权参与的社区治理工作中后,其自身会产生一定的成就感与荣誉感,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其他人的尊重,从而增强自身的自我体验。

处于当今社会的大部分公民对于参与社区治理都有一定的主观意愿。然而其之所以没有参与进来,主要原因大多包括2点:1.对现有的社区活动并不能够产生主动性;2.认为这一活动与自身之间并没有较为紧密的联系。所以,在鼓励公民参与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注重优化活动内容以及活动形式,让公民意识到这项活动与自己之间的联系,并能够产生一定的兴趣,或者能够看到其中的一些利益,从而使其主动参与,形成良性循环。

利益与兴趣是促进公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最大动力。所提出的社区事务越能够关系到公民的日常生活切身利益,其自身的吸引力就会更强,公民对治理的参与动力也就越高。并且,在利益以及兴趣的驱动下,公民与社区之间也会形成更加紧密的联系,有效提高居民的认同感与归属感[1]。当公民自身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后,对于社区也会形成更加全面的了解,在良性循环中,逐渐增强自身的义务感与责任感。更重要的是,在选择社区治理内容及形式时,绝对不能存在明显的形式化主义,不能只为了迎接上级检查,所涉及的内容也不能只限定在慰问孤寡老人、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诗词大会、文艺汇演等等,而是要切实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加强内容形式的个性化、多元化,以丰富的内容形式对公民形成有效吸引。

2.2提升参与效能,激发公民热情

参与效能感,简单来说指的就是参与主体在参与一项行为活动时,所形成的心理感知评估。例如,自己的付出与回报是否相等,自己付出的成本与收益是否平衡等等。

现阶段我国很多公民参与的社区治理活动大多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例如社区募捐、卫生绿化、志愿者服务等。因为这些活动所设置的门槛并不高,也比较容易获得参与收获,获得心理方面的满足。但是针对于社区管理、社区决策、社区监督一类的社区治理活动,公民的参与热情会出现明显的降低。主要原因在于其认为自己在这项活动中并没有一定的存在感,自己参加或不参加对于整个活动的最终结果并不能够形成影响。

大部分社区在治理过程中,虽然号召公民参与,但所形成的整体结构仍就是政府为主导,很大程度上对公民的自主权与个人意愿形成了较高程度的约束。强调公民参与核心要点在于要尊重公民,要给予公民更多的权利,促使各主体之间能够达到平等状态。必要时,政府可适当的向公民提供社会赋权,让公民在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时,有更多的发言权、决策权以及管理权,切实提高公民自身的参与效能以及参与热情。

2.3完善制度环境,促进纵深参与

一直以来,制度都是能够对大众行为形成有效管理及约束的一种要素。当社区治理工作中融入公民这一群体,却没有相应的制度,那么很容易会出现混乱状态,也会影响到公民参与的效能感以及参与热情。

我国倡导要打造和谐社会,要构建具有公共精神、维权意识以及自我管理的现代公民队伍,但显而易见这一任务的开展难度相对较高。客观来说,在以往的社会中,公民参与并不是一个比较流行或者接纳范围较广的概念。甚至可以说,在我国的传统文化环境中,公民参与是完全缺失的。现在想要使之融入到社区治理工作中,无疑是一种理念革新。由于缺乏经验、缺乏认识,在相关工作推进过程中必然困难重重。所以,社区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公民参与的制度环境,打造完整制度体系,促进公民纵向参与。

首先,社区可拟定完整的志愿者服务制度。能够站在法律角度上,进一步明确公民在社区治理社区活动中所占据的地位,使之能够看到自己的作用产生一定参与感与存在感,进而推动志愿者服务的稳步推进。在世界角度上分析来看,在很多西方国家对于公民参与这一要素已生成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公民服务法或劳动法等等。这些法律对于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均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其次,社区需要拟定完整的服务劳动制度,有效拓展公民服务、公民参与的途径。例如法国社区明确规定,当男性公民年满18周岁,需要履行国民志愿;而韩国也明确规定,当学生升入中学,每年必须要参加满40小时的志愿服务[2]。所以我国可对类似立法适当效仿,也可将相关的活动与公民在一些阶段或职位上的评选相挂钩。

结论:总而言之,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任务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在社区治理中融入公民参与是该项任务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相比于专业人员来说,公民自身对于社区治理并没有形成专业化的理解。为了进一步加深公民参与的深度,提高其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相关部门需要发挥自身的指导功能,注重优化内容及形式,提升公民参与效能,完善治理制度环境,科学的定位居委会,使之可有效地带动公民,促进民主及公民精神在社区治理工作中的全面扩散。

参考文献:

[1]王志立.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探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9(23):173-174+177.

[2]李强.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8(10):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