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学院
摘要:科学研究是指为了增进人文以及社会知识,并利用这些知识去发明新的技术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而诚信是每个科研人员的基本要求。但在实际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抄袭、作假等行为仍然存在,为科研追求真理的纯正目的蒙上了面纱,阻碍了社会文明的进步。本文基于温州市诚信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的现状,进行了系统调研和分析,走访了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先进城市开展调查和案例收集,为温州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可行建议,进一步为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科研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科研诚信建设;学术风气;温州市
一、引言
随着违背科研诚信的现象频繁发生,欧美国家率先开始探索科研诚信管理体系。早在1981年,美国国会就针对科研不端行为出台了系列法规,确定科研诚信管理有法可依。英国、德国以及挪威则始于20世纪90年代。2020年,欧盟启用新版《欧洲科研诚信行为准则》,旨在提高科研活动的质量和可靠性。我国科研诚信建设起步较晚,201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学术不端。2019年,中宣部等7部委印发《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同年,科技部等20部委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近两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科研失信问题的治理力度和重视程度,但相比欧美国家仍有一定差距。
温州市近年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探索提升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在加大科学研究、创新创造、成果转化方面的投入的同时,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从源头上预防科研腐败和不端行为,为科技创新落地发展保驾护航。本课题基于温州市诚信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的现状,进行系统调研和分析,走访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先进城市开展调查和案例收集,为温州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可行建议,进一步为建立中国特色的科研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科研诚信认识分析
(一)失信行为界定
关于科研失信行为的界定,关乎到后续处理规范化以及实施成效。目前,不同的政策文件对科研失信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如2019年颁布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将学术不端行为分为以下七类:
1、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
2、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
3、买卖、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4、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5、违反科研伦理规范;
6、违反奖励、专利等研究成果署名及论文发表规范;
7、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2019年颁布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则将违背科研诚信行为分为以下九个类型:
1、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2、 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3、 违反署名规范,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4、 采取弄虚作假、贿赂、利益交换等方式获取项目、经费、职务职称、奖励、荣誉等;
5、 故意重复发表论文;
6、 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7、 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8、 利用管理、咨询、评价专家等身份或职务便利,在科研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9、 其他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
(二)个体行为诱因分析
个体动机直接影响着个体行为。凡是能够引起机体动机行为的外部刺激,均称为诱因。其中,能满足个体需要的、具有吸引力的、使个体所趋向的刺激物,称为“正诱因”;而妨碍个体需要的满足、使个体拒而避之的刺激物,则称为“负诱因”。
科学研究过程中,始终做好诚实、诚信的诱因可能为:
1、正诱因,包括了以“研”促“学”的目标导向;借助科研项目体现自我价值的需求导向;科学研究过程中提升专业水平的需求导向;科研成果服务于社会发展的结果导向等。
2、负诱因,包括了出现科研不诚信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影响个人评价和信用;受到处罚后影响专业和事业的发展等。
三、温州市科研诚信建设现状分析
(一)温州市科研诚信建设制度现状
浙江省温州市地处中国华东地区,是长三角中心区27城之一。提高自身科技创新水平,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是其最为重要的发展战略。为有效提升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在加大科学研究、创新创造、成果转化方面的投入的同时,抓好科研诚信才能为科技落地发展保驾护航。
近几年,国家各部门重视科研投入和诚信建设。为切实提升科学研究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夯实制度建设的基础。以下是近几年各级单位关于科研诚信方面所出台的规章制度。
在国家和省级部门政策制度的指导下,温州市科技局于2019年6月结合温州实际出台实施《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四点:
1、科研诚信管理对象。对象是指参与科研活动的相关责任主体,主要包括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创新活动的申请者、执行者、评价者和管理者。申请者主要指科研活动的申请参与单位;执行者主要是指项目活动的承担单位、项目活动负责人等,评价者主要是指评审专家和评估机构,管理者主要是指接受委托履行管理职能的机构及其管理人员。
2、科研诚信管理目的。提高科技活动管理水平,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氛围,提高相关责任主体的科学道德与科研诚信水平,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我市科技活动相关主体的行为,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科研腐败。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3、科研诚信管理内容。申报材料、合同或任务书、委托协议书、预算申报书、自查报告、科技报告、验收材料等正式报告及承诺,科技计划、奖励、创新活动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法规,以及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等。
4、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完善联合奖惩制度。市科技行政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与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开展联合奖惩。对诚信行为,在市科技资源配置、项目立项、成果奖励、创新创业等科技活动中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对失信行为,采取重点审查、重点监督,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科研、认定、奖励、表彰等活动及享受政府财政资助和优惠。
此外,《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依托温州“科技大脑”平台建立科研诚信管理数据库,将诚信管理嵌入科研管理各个环节,实现全流程管控。并将科研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级,A级:良好信用,无任何不良记录;B级:一般信用,发生不良行为但及时修复,未产生不良记录;C级:一般失信,存在不良行为未积极修复,已产生不良记录;D级:严重失信,存在不良行为,并被相关部门正式处罚。四级科研信用等级管理,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学风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
(二)温州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现状
温州市目前有十一所高等院校,其中有六所为本科高校。在物质方面,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场域,丰富的高教资源为科学研究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精神方面,科研氛围与学术风气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科学研究的开展造成影响,不良的科研氛围与学术风气会影响该地区和城市的科研诚信和社会诚信风气,继而损害了公共利益、败坏科学界的声誉,甚至会对科学技术的进步产生阻碍。
1、问卷调查及访谈分析
为充分了解温州市科研诚信情况,我们在温州各高校开展了问卷调查与访谈,其主要对象为各高校中的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科研工作者,调查对象学历主要为研究生。通过对问卷的分析,77.11%的调查对象认为温州在科研诚信方面做得不错,其中30.12%的调查对象认为非常好,46.99%的调查对象认为比较好。此外,在制度健全方面,16.87%的调查对象认为温州科研不端行为监督机制很健全,61.45%的调查对象认为比较健全。由此可见,温州市在科研不端行为上的监督管理是比较完善的。
温州市高校目前科研诚信现状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非常好 | 25 |
|
比较好 | 39 |
|
一般 | 16 |
|
不太好 | 3 |
|
很不好 | 0 |
|
温州科研不端行为监督机制健全情况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很不健全 | 0 |
|
比较不健全 | 4 |
|
说不清 | 14 |
|
比较健全 | 51 |
|
很健全 | 14 |
|
但随着调研的深入,我们也发现了温州市科研诚信建设目前所存在的一些问题,问卷调查内容显示温州仍存在着少许偷窃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篡改数据、一稿多投等不良行为,学术不端的风气依旧存在,这对温州市科研诚信建设带来了一定阻碍。
题目\选项 | 非常普遍 | 比较普遍 | 一般 | 不太多 | 不存在 |
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 | 1(1.2%) | 2(2.41%) | 16(19.28%) | 47(56.63%) | 18(21.69%) |
伪造、篡改研究过程/研究数据 | 1(1.2%) | 2(2.41%) | 14(16.87%) | 47(56.63%) | 19(22.89%) |
买卖、代写论文/科研成果 | 1(1.2%) | 2(2.41%) | 16(19.28%) | 45(54.22%) | 19(22.89%) |
不当署名 | 1(1.2%) | 2(2.41%) | 16(19.28%) | 47(56.63%) | 17(20.48%) |
一稿多发 | 1(1.2%) | 0(0%) | 18(21.69%) | 45(54.22%) | 19(22.89%) |
发关系稿/中介稿 | 1(1.2%) | 1(1.2%) | 17(20.48%) | 46(55.42%) | 18(21.69%) |
伪造学术履历 | 1(1.2%) | 0(0%) | 17(20.48%) | 46(55.42%) | 19(22.89%) |
骗取科研经费/荣誉 | 1(1.2%) | 1(1.2%) | 17(20.48%) | 45(54.22%) | 19(22.89%) |
学术专制/科研霸权 | 1(1.2%) | 1(1.2%) | 18(21.69%) | 45(54.22%) | 18(21.69%) |
在课题或成果评审中以权谋私 | 1(1.2%) | 1(1.2%) | 17(20.48%) | 45(54.22%) | 19(22.89%) |
其他违背科研诚信规范的行为 | 1(1.2%) | 2(2.41%) | 17(20.48%) | 44(53.01%) | 20(24.1%) |
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分析,并查阅相关资料,我们得出偷窃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篡改数据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可能与科研环境、科研动机相关。当科研大环境较差,或是在科研过程中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进行学术造假、剽窃他们成果等不良行为风险小于收益时,容易诱使科研人员参与到不良行为之中。
根据问卷内容显示,引起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因素为以下几点,其中最为主要的是“利益驱动”与“相关法规及处罚力度不够”等:
题目\选项 | 有很大关系 | 有些关系 | 关系不大 | 没有关系 |
科研环境不佳 | 16(19.28%) | 43(51.81%) | 22(26.51%) | 3(3.61%) |
利益驱动 | 19(22.89%) | 41(49.4%) | 21(25.3%) | 2(2.41%) |
科研工作者压力大 | 16(19.28%) | 45(54.22%) | 19(22.89%) | 3(3.61%) |
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不明确 | 17(20.48%) | 44(53.01%) | 18(21.69%) | 4(4.82%) |
考核评价体系不合理 | 15(18.07%) | 44(53.01%) | 21(25.3%) | 3(3.61%) |
科研管理监督防范措施不力 | 16(19.28%) | 43(51.81%) | 22(26.51%) | 2(2.41%) |
相关法规及处罚力度不够 | 18(21.69%) | 40(48.19%) | 22(26.51%) | 3(3.61%) |
科研工作者道德自律和法律意识淡漠 | 17(20.48%) | 42(50.6%) | 22(26.51%) | 2(2.41%) |
个体动机直接决定着个体行为,在科研诚信的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动机的因素,通过动机的影响,内化到科研工作者的认知、态度,从而外化为诚信的科研行为。凡是能够引起机体动机行为的外部刺激,均称为诱因,不同的诱因产生的动机也不相同。因此应当根据诱因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对科研工作者进行引导与制约。
根据调查问卷得知,大部分调查对象认为采取“加强对科研行为的监督管理”等措施是有必要的。根据正负诱因的不同采取不同政策措施,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以及对科研人员的引导,有利于促进良好科研环境的形成。
题目\选项 | 很有必要 | 有必要 | 可有可无 | 没有必要 |
加强对科研行为的监督监察 | 18(21.69%) | 48(57.83%) | 16(19.28%) | 1(1.2%) |
建立科研工作者的科研诚信档案 | 20(24.1%) | 46(55.42%) | 16(19.28%) | 1(1.2%) |
对严重违反科研诚信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 19(22.89%) | 48(57.83%) | 15(18.07%) | 1(1.2%) |
改革学术评价体系 | 20(24.1%) | 45(54.22%) | 17(20.48%) | 1(1.2%) |
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惩治力度 | 20(24.1%) | 47(56.63%) | 15(18.07%) | 1(1.2%) |
完善公平透明的科研项目评审程序 | 21(25.3%) | 46(55.42%) | 15(18.07%) | 1(1.2%) |
加强科研诚信宣传和警示教育 | 21(25.3%) | 47(56.63%) | 14(16.87%) | 1(1.2%) |
适当减轻教师/科研工作者的科研考核压力 | 19(22.89%) | 46(55.42%) | 17(20.48%) | 1(1.2%) |
2、高校自我管理与教育
许多温州知名高校也开展了科研诚信自我管理和教育,例如温州大学与温州医科大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温州大学于2021年10月审核通过了《温州大学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并安排各学院自查自纠。
与之相同,温州医科大学进一步开展了科研诚信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其工作内容主要有三点:
(1)组织政策理论学习与宣传。
(2)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3)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温州大学与温州医科大学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响应了温州市政府科研诚信的建设,加强了对高校科研工作者学术诚信的监督和警示教育,增强了科研工作人员的自我管理意识,进一步巩固了科研诚信建设的成果。
(三)科研诚信社会监督与宣传教育现状
温州市于2020年12月正式上线启用“科技大脑”,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科研诚信管理数据库,将诚信管理嵌入科研管理各个环节,实现全流程管控。“科技大脑”的正式启用完善了温州市科研诚信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
与科研诚信社会监督相比,温州市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略有不足。为更好地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巩固建设成果,温州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科研诚信建设社会面的宣传教育。
四、科研诚信建设相关策略
(一)加强科研项目管理
面对仍存在的少许不良行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办法。适当采取一些措施不但能促进良好的科研环境形成,还能提高科研领域公平性,有利于温州自身的长期发展。
此外,为了强化落实科研诚信建设,还可以进一步融入科技手段,优化科研平台建设及信息系统管理:
1、借助区块链理念,加强科研项目过程化管理。区块链技术主要包括分布式账本、共识机制、智能合约、非对称加密等核心要素,借助区块链技术可强化科研项目开展过程中的痕迹管理。
第一,项目申报明确研究进度和成员分工;
第二,按进度录入过程材料,录入后自动形成时间节点;
第三,团队成员按照分工,完成所负责内容的材料收集、分析,并录入系统;
第四,项目重要数据系统内导入,结项备查。
2、统筹科研平台智能化建设。通过项目申报材料、过程材料、成果材料的关键语段设置,主动搜索相似性,重复率高于一定要求后,产生预警提示。
3、推动科研“云”团队建设。为了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可通过立项的形式,成立不同科研团队,集聚专业人才。由不同行业资深专家领衔的“云”团队建设,利用互联网等媒介,打破地域、时间限制,实现团队研究、深化研究、提升科研能力的目的。
(二)强化意识教育
1、端正科研动机。科研诚信教育的重点自然是个体意识教育,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科研工作者进行引导,定期制定科研诚信系列学习、教育,从而形成风清气正、潜心研究、务实专业的科研氛围,以求科研工作者能正确认识科研工作,不忘初心端正科研动机、自觉遵守诚信。
2、政府组织教育。根据“正诱因”“负诱因”的不同,所引发的动机也各不相同,面对不同的动机政府应当采取不同的诚信教育方式。例如在面对“正诱因”时,可以以图片、视频等宣传形式,加强个体对于科研全过程的认识,了解科研项目过程中对于个人能力提升作用;面对“负诱因”时,可以通过案例的形式,让科研工作者深刻体会到科研失信后带来的一系列严重后果等。
3、规范失信处理。科研过程中,一旦出现失信情况,根据科学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进行处理,而后将科研诚信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影响个体生活各方面,使得项目成员在科研一时失信和今后深远影响之间做出正确选择。另外,在科研系统中,所有参与研究的个人,也应根据分工,上传其过程材料,一旦出现无痕迹的搭便车、挂名行为,也要按一定程度影响其征信情况。
主要参考文献
[1]罗伟.国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及启示概述[J].科学与信息化,2020(24):18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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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肖自强,彭智丹.南京推进科研诚信建设路径初探[J].江苏科技信息,2021,38(2):28-30.
[4]李飞扬,袁勇.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吉首大学学报(社科版),2015, (12):17,49.
[5]《学术出版规划——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
[6]《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
[7]《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省政府令第33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
[9]科技部等20部委.关于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19〕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