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桓公生平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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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桓公生平初探

                            ,沈博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610071

【提要】 素有春秋小霸之称的郑国,其开国之君郑桓公与两周之际的一些历史事件有重要联系,其出身于周王室史无疑问,然而关于他生死的记载却多有抵牾。其生,不知出于何王,其死,不知讫于何年。《国语》记载幽王八年,桓公为司徒,与周太史谋求东迁事;《史记》记载郑桓公友与幽王俱死于骊山。但是《竹书纪年》的记载却与经典“乖剌甚多”,尤其是郑桓公的出身,封国的时间和方式,以及东迁的时间等等。因而,弄清这一贵为王室公卿的诸侯身份有助于了解两周之际的部分史实。

【关键词】 二王并立、周幽王、携惠王、郑桓公、东迁

    一、幽、平间有惠王考

    郑桓公出自周王室,史无疑义。司马迁以为桓公乃宣王之弟,宣王二十二年封于郑,又在幽王八年任司徒,并与幽王俱死于骊山。[1]《左传》记载“郑有平、惠之勋,又有厉、宣之亲”,《文公二年》传云:“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宣二十二年》传言:“徼福于厉、宣、桓、武。”《国语·周语中》说道:“郑在天子,兄弟也……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这些记载说明,桓公的生平以及郑之立国与两周之际王室之动向关系密切,因此要考证其生平,就必须要明确两周之际王室之动向。但涉及此事,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所载大相径庭,乖剌之处甚多。

    《史记·周本纪》记载“……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东迁于雒邑,辟戎寇。”《秦本纪》中又言:“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骊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力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从以上两条,是太史公以为幽王既死,诸侯立平王,之后东迁。

    《左传·昭二十六年》文“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是明白地说幽王之后,有携王奸命,诸侯使平王替之,然后东迁。但奇怪的是,司马迁作《史记》,多参照《左传》,而于携王,却只字未提。

    《史记》之后诸书,则皆采其说,直到《竹书纪年》之问世。现流传之《竹书纪年》有今本和古本两种,虽然今本当中也有一些真实的记载,但总而言之其“為後人蒐輯, 其跡甚著”确是事实。其记载两周之际便调和了《史记》和《竹书纪年》之矛盾,言:“十一年春正月,日暈。申人、鄫 人及犬戎入宗周,弒王及鄭桓公。犬戎殺王子伯服。執褒姒以歸。申侯、魯侯、許男、鄭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攜。武王滅殷,歲在庚寅。二十四年,歲在甲寅,定鼎洛邑,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共二百八十一 年。自武王元年己卯至幽王庚午,二百九十二年 。”

    古本《竹书纪年》记载:“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适(嫡),故称携王。”这段记载可以说从某种角度解释了《左传》之携王奸命。而近年来清华简的公布,更详尽地说明了当初的史实。

    《清华简二·系年》第二章:“王与伯盘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围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缯)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二十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晋人焉始启于京师,郑武公亦正东方之诸侯。武公即世,庄公即位,庄公即世,昭公即位。”[2]这一段记载正可补足《左传》之“携王奸命”和《纪年》的记载,但似乎《系年》的立场与他们又有所不同。《左传》之立场不言而喻,认为“携王奸命”,而《纪年》言道“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又言王子余臣只虢公翰一人所立,而平王乃申、许、鲁诸侯所立,似乎也言明了平王为正统之立场。但《系年》却记载携惠王乃“邦君诸正”所立,似乎携惠王才是正统。无论如何,幽王既死之后,二王并立的局面是存在的,既然存在当然就有两个集团之间的对立。那么鲁、晋两国拥立的乃是平王,《左传》和《纪年》作为鲁和出自晋的魏国之史书,站在平王立场之上写史,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倒是其时与中原诸国不太相关的楚国《系年》有可能记录了当时的信史。从《系年》来看,邦君诸正是先立携惠王以其为正统的,这也更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试想,幽王虽然有废嫡立庶之举,然而平王更有弑君杀父的行为,纵然戎人并非由平王指挥,但幽王实因平王而死,周人岂肯再立平王为君?另外,从《系年》与《纪年》以及传世文献对携王之称呼也可从侧面反映立场。《纪年》、《左传》等只称携王,而《系年》却称携惠王或者惠王。为何一王二谥?或携王乃平王一系对其之称呼,而惠王乃拥立诸君对其之称呼?综上,两周之际二王并立是史实,王子余臣乃携王或者惠王也是史实。

二、郑桓公的身份

    1、厉王之子

    关于郑桓公是厉王之子的直接记载,初见于《史记·郑世家》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水经注》引《世本》之言:“周宣王二十二年,封庶弟友於郑。”并无郑桓公即友之语。[3]自从汲冢《竹书纪年》出现,近年又有《清华简》问世,这些出土文献关于郑桓公的出身、事迹与《史记》多有不合,因此史迁此论,便不得不引起了大家的怀疑。我们并不知道司马迁关于郑桓公乃厉王之子的记载出于何处,至少现存先秦传世文献并没有关于此事的直接记载,但是正如前文所述,司马迁既然能够将《文侯之命》理解为赞扬晋文公重耳之文,又将携惠王二十一年一笔勾销,便就也有可能弄错了郑桓公的真正出身。弄错的原因也许真如他自己所言“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后又有始皇焚书,以至于两周之际史料不足,独有秦记。那么他根据旧有之材料是否可以推论出郑桓公厉王之子这样的结论呢?我们且先做一番梳理。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郑有平、惠之勳,又有厉、宣之亲。”《文公二年》:“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宣公十二年》:“徼福于厉、宣、桓、武”。[4]

    《国语·周语中》:“郑在天子,兄弟也,郑武、庄有大勳力与平、桓,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又言:“郑出自宣王,王而虐之,是不爱亲也。”《郑语》:“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斃。”

    司马迁必看到过上述这些材料,因为先秦材料言郑之祖,必将厉、宣并举,虽然《国语》说“郑出自宣王”,但正如徐元诰在《国语集解》中所注,是可以理解为“郑国之封出于宣王之世也”[5]。那么既然郑在天子,兄弟也,又有“厉、宣之亲”,又和“宋祖帝乙”对举(帝乙乃宋微子之父),便不难得出“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这样的结论,可以说司马迁作此论,也是为调停史料之矛盾。但我们仔细品读《左传》与《国语》之记载,却发现并没有哪一处直接证据可以证明桓公乃厉王之子也,而这些记载用别的说法也可解释。比如关于“宋祖帝乙,郑祖厉王”对举,是没有微子之父是帝乙,那么郑桓公之父就一定要是厉王的逻辑关系的。此文之前一大段,是论述因当按照顺序祭祀先祖,而不应当按照圣明的程度来选择祭祀的对象,所以文中说:“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所以祭祀禹不能不先祭祀鲧,祭祀汤不能不先祭祀契,祭祀文王和武王不能不先祭祀不窋。而厉王更是出名的暴君,却也为郑所祀。所以才举出了“郑祖厉王”的话。所谓“厉、宣之亲”固可解释为厉王之子,宣王少弟,但解释为厉王之孙,宣王之子也未尝不可。正因为上述原因,当《竹书纪年》出现时,便引起了关于郑桓公出身的争论。

    2、宣王之子

    关于郑桓公是宣王之子的论断,源于《史通》引《竹书纪年》的一条错误记载。此条原载于刘知己《史通·杂说上》,原文为:“郑桓公厉王之子,则与经典所载,乖剌甚多”。《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云:赵绍祖《竹书纪年校补》卷二云:“按《史通》所引本皆与经典乖剌者,若桓公为厉王之子,则正与《史记》合,刘知几不应云乖剌也,疑《史通》有误字耳。”浦起龙《史通通释》卷一六云:“句有误,厉王疑本作宣王。”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五亦云:“《史通·杂说篇》又误‘宣’作‘厉’,……案刘氏所谓经典,即《世本》、《史记》等书及汉晋人传注也。秦汉以后着述家皆以郑桓为厉王子,而《纪年》独以为宣王子,故曰乖剌,若《竹书》本是厉王,何乖剌之有乎?”由于上述种种,清儒便以为《纪年》所写是宣王而非厉王也。

    汲冢竹书出自魏襄王墓,简文定是以古文或更早之前文字写成,而古文“厉”、“宣”二字无论字形和发音,相去甚远,焉能致误?厉字上古音【ljadh】,韵部在祭,形如下图:

厉字源831.jpg

宣字上古音【skwjan】,韵部在元,字形如下图:宣字源655.jpg

由上两图可见厉、宣两字音、形两不相涉,很难混淆,那么刘知己所引到底是何字?我们可以从《竹书纪年》的另外一条记载看出端倪:“晋文侯二年,同惠(周宣)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 据《古本竹书纪年辑证》:此条原载于《水经注·淆水注》下,永乐大典本、朱谋㙔(韩)本作“同惠王子多父伐郐,”是戴震改同为周,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二二据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改作周宣。[6]这样的改动,是因为这些先贤不知幽王与平王之间的携王原来称作惠王,否则这样去改动便很不妥。惠之古字如图所示:

惠字源339.png

惠字之古文与厉字去厂头之万字是相近的,所以刘知己的《史通》中说“郑桓公厉王之子,则与经典所载,乖剌甚多。”原文当然不是厉王,但也不是宣王,而是惠王。正因为刘知己不知幽平之间有惠王,只知周釐王之子周惠王,其时离幽王既死已近百年,所以刘知己说“乖剌甚多。”

    3、携惠王之子

    既然《史记》对郑桓公是厉王之子的记录不足信,郑桓公是宣王之子的说法又是后人调停《竹书纪年》与传世文献之抵牾的推论之语,那么显然我们在探讨郑桓公之身世时,应当彻底抛开对厉王子或宣王子的先见。

    那么从现存的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来看,《清华简·系年》第三章:“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二十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的材料让我们认识到幽平之间的携王原称惠王,这是清华简问世以前所不知道的史实。那么关于《竹书纪年》中的两处记载:“郑桓公厉王子”以及“晋文侯二年,同惠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便不能推出宣王,而应该遵循更早之原文得出“郑桓公惠王子”的结论。如果郑桓公是携惠王子,那么将这一结论放在郑桓公的生平事迹中去考察会不会有不可调和之矛盾便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

五、郑桓公生平考

     《左传·昭公十六年》“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尔无我叛,我无强贾……”

    此一段是郑子产拒绝韩宣子欲强夺郑商之物的说辞,他说桓公与商人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所谓此地即是当时郑之疆域,新郑是也,也就是两周之际的虢、郐之地。察当时之情,韩宣子持晋国之势以要挟一物,子产的说辞若有一句不实则不得取信于宣子,因而桓公亲自克郐与虢当毋庸置疑,这也与《竹书纪年》所记“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以为郑桓公”的史实相合。

    近年来问世的《清华简》对研究郑国史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和补充材料,第六册《郑文公问太伯》有如下记载:“昔吾先君桓公後出自周,以车七乘,徒三十人,鼓其腹心,奋其股肱,以协于庸偶;摄胄抔甲,擭戈盾以造勋。战于鱼丽,吾乃获函、訾,覆车袭介,克郐迢迢,如容社之处,亦吾先君之力也。”又有记载“世及吾先君武公,西城伊涧,北就邬、刘,萦厄蔫(nian1)、竽之国,鲁、卫、蓼、蔡来见。”

    这一篇简文,乃郑太伯追述郑国历代先君之功绩,以明建国、强国之不易,而劝诫郑文公要追慕先君、克己节欲事。郑文公自然能看到郑国之史记,因此太伯的这段话其可信程度当为十分可靠,否则便没有了劝诫的意义。

    这一段材料反映出如下几个事实:

    其一,郑乃出自周,是後出者也。

    其二,桓公东征之时兵容仅仅“车七乘,徒三十人”。这个兵力,哪里称得上是诸侯?百乘、千乘之国且不论,毕竟按照《史记》的记载才封国不到三十年,但竟然连十乘车,徒兵百人都拿不出来的封君,岂不令人匪夷所思?更别提《国语》和《史记》并言之的所谓“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或者动用成周之师了。这一番记载颇可与前引《左传》相应证。正因为郑桓公时兵力贫乏,所以才与商人盟誓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以借重一切可以借重的力量开辟“容社之处”。

    其三,桓公时先伐函、訾,建立根据地后整顿军务,再伐郐,是有容社之处。是指桓公伐郐之后,才有立国之本。所以据此可以理解为,在此之前桓公一族是没有容社之处的,即没有建立国家。

    其四,太伯对先君的追述细致到了所攻打之地方,以及重要之战事,特别记录庄公时事,多可与《左传》等传世文献互证,却独有三件事未谈:一是立国,二是护平王东迁,三是平王子颓之乱。立国是国之大事,东迁、平乱乃郑之大勋,这些大事太伯竟一字不提,未免也太过奇怪。我以为,不言立国,前无立国之事,才只有车七乘,徒兵三十,伐郐之后,所谓“容社之处”即言立国也;不言二勋,讳也。平王杀父,逆。邦君诸正立惠王,惠王是正统也,更有可能是宣王之子,桓公之父。然郑国武公之世由于某种原因却助了平王东迁,故讳;又携惠王与惠王谥号同,谈及王子颓之乱势必谈及惠王,故讳。

六 结论

郑桓公者,惠王余臣子多父,宣王之孙,厉王之玄孙也,非《史记》所载之友,也并没有死于骊山。他在王室始骚,犬戎入侵,幽王既死之后,率领亲族与商人东征,克郐、函、訾等地,建立了郑国。

作者简介:沈博(1978-),男,汉,成都,助理研究员,硕士,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610071,先秦史,艺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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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见《史记》《郑世家》、《晋世家》及《十二诸侯年表》

[2] 李学勤主编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下册,中西书局,2011年版,

[3] 郦道元著 陈桥驿校证 《水经注校证》,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464页

[4]杨伯峻 《春秋左传注》 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63页,第573页,第785页

[5] 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 《国语集解》,中华书局出版社,2002年版,第49页

[6]方诗铭 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