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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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研究

庞敏

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3000

摘要:本课题研究的方法:分析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区外产业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机制情况;探索设立1+N的新运营机制;新运营机制下加快引导基金发展的建议。

一、 探索设立1+N的运营机制

1.设立1+N运营机制

(一)概念描述

设立1+N的运营机制是指:引导基金公司作为政府统一投资基金的国有资本公司,主管部门不再出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公司或财务管理公司等类似机构,委托多家代理专业化运营代理服务机构,代理运营服务、子基金管理人、投研分析、咨询培训等,实行同一套管理费用标准,执行同一套绩效考核标准,按同一套竞争标准,实现运营代理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机制。

(二)成为运营代理服务机构的条件

1.组织建设和发展能力。主要考察运营代理服务机构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配备,包括组织形式、资本及份额、成立时间、员工人数、核心管理团队、内部控制及制度、注册及备案情况、获奖业绩、经营状况等指标。

2.受托运营引导基金能力。主要考察运营代理服务机构受托运营引导基金综合实力,包括运营代理服务机构在广西分支机构的决策与风险控制机制、沟通协调能力、产业政策分析能力、人力资源配置情况、运营能力等指标。

3.子基金管理人能力。主要考察运营代理服务机构作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执行引导基金参与投资的子基金事务合伙人综合能力,包括募资能力、投资运作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退出能力等指标。

4.投研分析及培训服务能力。主要考察运营代理服务机构为政府产业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提供研究分析报告和意见,包括运营代理服务机构对广西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组织调查研究、评估分析、提出建议、出具报告,开展培训辅导活动等指标。

(三)多家运营代理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

1.尽职开展代理服务工作。代理运营投资子基金服务过程中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严格按照代理运营规则开展代理运营工作。参与新设立或参与投资已设立子基金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投资规定,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资产评估、谈判协商、风控审核、法律意见、内部决策委员会审议、草拟修改子基金投资方案(草案)和投资合同或协议等工作。

2.对等合作机制。代理运营服务机构A主动引入投资者或发起设立子基金,并作为该子基金管理人时,代理该子基金运营服务的另一个受托人代理运营服务机构B应将其当年代理该子基金的运营管理费的50%由引导基金公司预付给代理运营服务机构A作为保证金,同时承诺一年内推荐募集金额规模相当的拟设子基金代理运营业务给代理运营服务机构A。

若一年内推荐募集金额规模相当的子基金获得设立,代理运营服务机构A相应取得代理服务资格,则在子基金缴付出资时将预收的代理运营管理费由代理运营服务机构A扣还给对方代理运营服务机构B;若一年内未能完成推荐对等募资规模子基金设立工作,由代理运营服务机构B继续将该子基金年度代理运营管理费的50%预付给代理运营服务机构A,直至对方代理运营服务机构B完成对等规模子基金缴付出资时为止。

3.激励措施。若代理运营服务的子基金投向为政府重点支持且投资风险较大或行业投资收益率较低的产业,则代理运营服务管理费率可适当上浮。同时代理运营的子基金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设立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后获取的一次性奖励,原则按照引导基金首期认缴规模大小,结合投资产业特点以及引导基金在子基金的权益划分奖励标准。代理运营的引导基金参与投资子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按照约定比例分配,经评价获得委托人一定比例的奖励。

二、、广西政府引导基金1+N运营模式实践应用情况

(一)广西政府引导基金选聘代理运营服务机构做法

2017年5月,广西投资引导基金公司在财政厅门户网站以及全国知名投资网站上发布合作伙伴征集公告,并通过全国私募股权基金关注热点网络平台推送到全国各大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引起了各界关注,公告阅读量超过1万5千次,截止2017年9月底共收到区内外40多家专业基金机构踊跃报名根据报名情况,迅速开展了选聘工作,一是通过全国工商查询系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对各家公司基本信息进行甄别核实。二是建立相对合理的评测模型,与30多家基金管理机构多次沟通,反复调整完善评测数据,建立了一套相对公允的评测模型。三是组织筛选合作伙伴和代理运营机构。四是与战略合作伙伴分别草拟合作框架协议和代理运营服务委托协议。

(四)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1+6运营机制的特点

1.通过引导基金委托多个运营机构,改变依赖单一运营机构的现状,形成良性竞争、优势互补的基金运营机制,提高引导基金运营工作效率和质量。

2.全面提升我区基金投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内知名专业基金管理机构在股权投资管理行业所特有的人才、投决及风控机制、上市公司资源、产业投研、募资渠道等方面特长和优势,帮助培育提升我区股权投资整体水平,营造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

3.完善财政部门统筹管理专项资金和引导基金方式。进一步完善我区引导基金决策、管理、运营相分离的运作机制,强化财政部门统一规范管理政府产业股权投资、统筹安排财政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的职责,做大做强引导基金。

三、新运营机制下加快引导基金发展的建议

1.发挥财政统筹资金职能,创新建立财政资金投资基金管理制度

建议财政厅研究制定《广西财政资金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办法》。从财政管理职能思考,一方面着重考虑统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政府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与政府投资广西政府引导基金、政府直接股权投资与广西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子基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与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三大方面的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另一方面着重研究加强投资管理,包括监督管理、风险防控、绩效评价、国有资本收益让利、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工作。研究制定《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代理运营管理办法》。

2.保障国资国企权益,制定国有企业参与基金合作相关配套管理办法

广西政府引导基金发挥杠杆放大作用,引进资本、项目、管理等资源,对广西国有企业来说拓展合作的空间和可用资源。与基金合作可以提高广西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加快国有企业混改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提升国企公司治理能力。建议研究制定《关于鼓励广西国有企业参与基金合作指导意见》,鼓励广西国有企业参与基金合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鼓励引进基金投资广西国企。主要对广西资产状况不佳、融资渠道不通畅,但市场前景较好、有专业技术优势的国企进行股权投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需要简化国有企业接受基金股权投资的审批手续和流程;另一方面鼓励广西国企设立基金。主要是鼓励广西有投融资能力和资源优势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创新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借此与有竞争实力、创新能力的央企、民营企业合作,投资广西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项目,需要完善规范国有企业参与设立基金和退出的方式及流程,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简化协议转让国有产权的审批。同时也建议研究国企在股权投资中面临的责权利不对等的突出问题,并且通过制度来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结束语:

投资肯定有风险,这是市场规律,国有企业在投资、退出环节都有审批、核准、绩效评价等手续和要素。跟以往国有企业投资不一样的是,基金是通过专业管理机构选择投资项目,不是由政府决策、审批,因此投资风险与责任不是一一对应关系,需要在制度中加以规范国有资本投资风险责任划分、投资容错容亏、国有资产减值核销和清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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