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秦汉时期的妇女教育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2-16
/ 4

论秦汉时期的妇女教育

林俞学

百色学院  广西省百色市  533000

中文摘要

本篇论文从《礼记》、《列女传》、《女诫》以及其他文史资料探讨秦汉时期的妇女如何接收并建立其价值观、对于已形成之礼制文化与规训,又是透过何种途径进行传递,更系统全面的了解秦汉时期的妇女教育内容与方式。

关键词:秦汉、妇女教育、妇德

前言

秦、汉时期,历经政治、社会结构、经济等多方面的重大变革后,儒者、经师对于周朝的礼制文化提出不少诠释与建构,影响后世甚深,妇女教育亦是其一。《礼记•昏义》:“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着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1](p.2279)儒家思想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个人修己化成的顺序,因此,家庭之和谐深受重视。在性别差异的文化观念下,形成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形式,家庭内部和谐与否,蓄积守藏之能否,以及教育子女之良善,责在妇女。在妇女教育方面,沿袭周代至秦的礼仪教法,至汉代则渐成完整的妇教内容,包括施教者、施教场所、教育内容、教育方式都有所说明。

一、施教者与施教场所

《礼》云:女子十岁不出于闺门之外,谨守内外之别,古代女子因其活动范围限制于内闱之,因此妇女教育在施教者、施教场所均有别于男子一般教育形式。

(一)施教者

《周礼•天官冢宰下》:“九嫔:掌妇学之灋,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各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2](p.265)《后汉书》亦记载周礼:“夫人坐论妇礼,九嫔掌教四德”、“居有保阿之训”[3](p.397后宫之内有不同之女官专门负责后妃之生活与训育工作,九嫔教以四德内容,平时生活则有保、姆提示训诲,除此之外,“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4] (p.433)后宫之中不论大小之事,均有女史“记功书过”[3](p.397)旨在教化后妃以达到“进贤才以辅佐君子,哀窈窕而不淫其色。所以能述宣阴化,修成内则,闺房肃雍,险谒不行”之功效[3](p.397)。宫廷中设有九嫔教授后妃法度仪则,而记功书过亦成为妇礼推动的重要手段。

《礼记》记载贵族妇人出嫁之前三月,需接受四德教育,郑玄云:“嫁女者,必就尊者教成之;教之者,女师也。”[1](p.2280)而非贵族的家庭,则可能由“姆”为之。《礼记》载:“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紝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1](p.1171)《仪礼》亦曰:“姆纚笄,宵衣,在其右。”[5](p.111-112)均提到“姆”者的存在。郑玄注:“姆,妇人年五十无子,出而不复嫁,能以妇道教人者。若今时乳母矣。”《说文解字》:“娒,女师。”[6](p.622)古时闺阁女教的传授者,依内容及身份的不同,而由姆、师分别担任,《元史•列女传》:“古者女子之居室也,必有傅姆师保为陈诗书图史以训之。凡左右佩服之仪,内外授受之别,与所以事父母舅姑之道,盖无所不备也。”[7](p.4483)又《金史•列女传》:“古者女子生十年有女师,渐长有麻枲丝茧之事,有祭祀助奠之事,既嫁职在中馈而已,故以无非无仪为贤。”东汉班昭自序:“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3](p.2786)在家时接受傅母女师的教诲。和帝时班昭以节行法度及博学高才名闻于世,和帝“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3](p.2784-2785)

为女择傅姆师保的标准以德性为主,《礼记》“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他人无事不往”[1](p.1159)具有这样的德性方能为母,因此对于妇女的教导者必也要求“宽裕慈惠”“温良恭敬”。而保姆、乳母职务除了陪伴、照顾闺阁妇女外,尚负有传话或教导等职责。《后汉书•皇后纪》曾引述周宣姜后因宣王晏起不出,待罪于永巷,使傅母通言于王,自请其罪[3](p.397)的例子;又《晋书》记载刘聪妻刘氏:“昼营女工,夜诵书籍,傅母恒止之,娥敦习弥厉。”[8](p.2519)由于女子只能接受闺门教育,在父母之外,通常影响妇女德性言行最多者,即为身旁陪伴之乳母、婢仆,或负责教导之女师,因此慎选傅姆至为重要。

(二)施教场所

《礼记》云:“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妺,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1](p.63-64)即使是兄弟姐妺之间男女之防严密,又“教令不出闺门,事在馈食之閒而正矣,是故女及日乎闺门之内,不百里而奔丧,事无独为,行无独成之道”[9](p.254)因此妇女受教场所普遍是在家庭内,特别是闺房中,由前文所言之傅保姆师等为之。较特别的是《礼记》记载:“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1](p.2280)则贵族妇女出嫁前则有教于公宫或宗子之家者,然而多数仍以家庭、闺阁中进行为多。

二、教育内容

战国时期,韩非子认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10](p.466)是天下常道;汉代董仲舒进一步将天、地、人视为整体,相互对照,曰:“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11](p.351)不论是父子、或夫妻,甚至因职份而有的君臣关系,其上下、尊卑、主从之地位不再具变动性,而是绝对不二的永恒准则。以此为基,妇女教育内容强调“三从”“四德”,对于妇德的训育以“贞顺”[1](p.2280)为重点。

(一)三从

在天尊地卑的理论基础上,男性既为阳、为天,则无论长幼,永为阴之帅、为女之先,因此,妇女自生至死,无自主之权、无专制之义,以贞节服从为职分,必以家中男子之意见为依归。《大戴礼记》曰:“妇人,伏于人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9](p.254)《礼记》亦云:“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1](p.1092)女子终其一生系属于男性之后,“以专一为贞,以善从为顺”[12](p.2280)贞顺自持,善尽辅佐之责,教子有成、帮夫有道者,此为刘向所嘉许之女性表现,也就成为刘向选入于《列女传》的标准。

(二)四德

女子出嫁之前需在特定场所接受德、言、容、功四方面之教导,郑玄云:“妇德,贞顺也。妇言,辞令也。妇容,婉娩也。妇功,丝麻也。”[1](p.2280)教之具备坚贞柔顺之情性、应对合宜之言语、美好之容仪、并且具操持家务之能力。教成则以鱼与苹藻为牲品祭祖,二者皆为水物,属性为阴,取其“和顺”之意。在行亲迎礼之时,父母犹殷殷告诫,“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5](p.155-156)谆谆叮咛女儿在夫家必须谨慎、勤勉、恭敬,以不违背舅姑的教导及命令为要。

“四德”之义,班昭有更详细的申说:“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织,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3](p.2789)妇女不需要才明绝异、辩口利辞,不必貌美或工巧过人,而更看重妇女的贞静有节、柔和顺从,以及持家待客能力。

三、教育方式

  后宫深庭、闺阁之内的妇女教育,若女子识字,则教其诵读诗书,学习妇礼妇德;若女子不识字,则观图史以自鉴,或由母师口传、身教等方式来教育。

 (一)诵读女教书籍

汉代刘向《列女传》是中国第一本专为女性言行记录的传记,是书编列贤妃贞妇事迹以为楷模,并举孽嬖乱亡国家者为戒。刘向盖因汉成帝时,赵氏乱内,外戚擅朝,有感于王教需由内、由近者开始,因此撰写《列女传》“以戒天子”[13](p.3291),由于内容表彰记录贤德妇女事迹及女性行止之规戒,遂成为后世妇女教育常用的教材之一。其后,班昭撰写《女诫》“但伤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他门,取耻宗族。”[3](p.2786)盖欲使妇女闻礼,知所训诲,以存礼义,因此,特对于四德内涵加以申说,而四德亦渐成后代妇女的言行准则。不论是民间妇女,抑或是宫廷女子,皆以妇德教育为本。《白虎通》“妇人所以有师何?学事人之道也。”[14](p.485)此后各代女训、女仪、女范、女则一类的女教著述不穷,但强调的重点多为后妃事君之道以及妇人事夫之道,其内容大体不出刘向《列女传》、班昭《女诫》所论,列举贤女贞妇为楷模,要求妇女遵循三从、四德之道。

除了透过女教书籍或其他礼书对于行礼仪文及妇女言行之规范外,尚有以诗教、或图书史传等方式,潜移默化,以传达教化之功。如:大将军梁商之女顺烈梁皇后,“少善女工,好史书,九岁能诵论语,治韩诗,大义略举。常以列女图书置于左右,以自监戒。”[3](p.438)

(二)观图史以自鉴

古代生活场域中常见教忠、教孝、惩恶的图画,顾炎武:“古人图画皆指事为之,使观者可法可戒。”[15](p.1224)以达到于生活中薰习的目的。汉代常于殿门、壁上、屏风画上忠臣、义士之图,以期勉臣子;也有画商纣醉踞妲己作长夜之乐的屏风,盖用以劝戒帝王,勿沈湎于酒乐,遗留恶名于后世。这种图画指事以规戒的形式也用于妇女教育,汉成帝欲与班倢伃同辇,班倢伃曰“观古图画,贤圣之君皆有名臣在侧,三代末主乃有嬖女,今欲同辇,得无近似之乎?”[13](p.5975)倢伃以图画形象戒鉴,成帝遂止之。在成帝专宠赵氏姐妺后,倢妤作赋表其心迹,自言“陈女图以镜监兮,顾女史而问诗”[13](p.5977)时时谨记严守妇女之礼,旦夕不敢或忘,可以看出贵族妇女研习经传、史籍、礼书之外,尚以观图史以自鉴。据《汉书•艺文志》儒家类所载刘向着作中包含《列女传颂图》,可见《列女传》有附图流传于世。在屏风图画列女事迹,对于妇教发挥重要功能。

  除了陈诗书图史来训育妇女之外,多数女子未有机会至外求学或接受文字教育,因此,在教育方式上更多是以女性长辈之言行举止做为表率。《元史•列女传》“又有天子之后妃,诸侯之夫人,躬行于上,以率化之。”[7](p.4483-4484)一般民间家庭也往往透过族中长辈的言传身教进行妇女教育,上行下效的化育方式乃为识字教育之外另一途径。

(三)生活及文化规约

生活中的文化象征或讯息,能使身处其中的人们将价值内化,在有意与无意间实践社会所期待的行为举止。在教育妇女塑立其价值观时,文化习俗中所传达的男尊女卑的讯息,无疑地发挥了助导的作用。生男是“载寝之牀,载衣之裳,载弄之璋。”生女则是“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16](p.196-197)班昭解释生女习俗,曰:“古者生女三日,卧之牀下,弄之瓦塼,而斋告焉。卧之牀,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塼,明其习劳,主执勤也。”[3](p.2787)自出生以来,家庭成员对于男女的期待即有所不同,对男婴期望的是“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对女婴则期待“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16](p.196-197)对男女的不同期许,时常渗透在日常生活中,透过文化及习俗的影响,男女的形象与工作领域截然画分,不可逾越。除此之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内”[1](p.1154)、“大夫之喪,主人坐於東方,主婦坐於西方....士之丧,主人父兄子姓皆坐於東方,主婦姑姊妹子姓皆坐於西方。”[1](p.1704)的区隔以及丧祭仪节中男宾在前,女宾在后的顺序则将男女有别、地位高下的观念,以习焉不察的方式达到深化与内化的效果。

    另外,文字意义的解说亦潜在地完成妇女价值观之建立与传播工作。《白虎通》:“嫁者,家也。妇人外成,以出适人为家。娶者,取也。”、“男者,任也,任功业也。女者,如也,从如人也。”[14](p.491)“夫者,扶也,扶以人道也;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14](p.491)对于男女之别、夫妇嫁娶的释义经由文字音义予以联系,加深及巩固男尊女卑的观念。

结语

自秦至汉,妇女之“四德”教育及“三从”之意识,由保傅女师传授,又在文化习俗与日常生活规范又强化男女尊卑及其差异性,不仅如此,政府诏令律法之公布,亦对妇女价值观之巩固与确立,产生影响。如:在法律上,如果是夫、父犯法,妻、子可以匿之;但妻、子若犯法,夫、父不可匿之;[13](p.352)由此可见妻、子地位较低。更极端的例子是“民有嫁妻卖子欲归父母者”[3](p.30)妇女之地位竟等于男子之私有货品。此外,政府的表彰,对于妇德、贞顺观念的提倡也有推波助澜的效用。汉宣帝神爵四年赐“贞妇顺女帛”[13](p.369),此为皇帝首次下诏表扬贞妇顺女并赐予物质的纪录。除了物质的赏赐奖励之外,《后汉书》载:“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3](p.3624)复以“甄表门闾,旌显厥行”[3](p.230)的方式形成教化乡里之功效。加上班昭《女诫》强调“夫有再取之义,妇无二适之文” [3](p.2790)女性守贞守节,逐渐成为一种值得嘉许美德。女性价值观透过诗书图史的教育方式以及各种文化与生活规约之途径,逐渐内化,并成为其身心之信念,藉由与历史人物的相互印证,互为诠释,心生向往,并强化其内在之价值信念。因此,使汉代亦成为贞节、礼教观念由宽泛转向严格,一个不可忽视的时代。

参考文献:

[1]〔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9

[2]〔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10

[3]〔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2014.6

[4]傅亚庶:《孔丛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11.6

[5]〔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2

[6]〔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7

[7]〔明〕宋濂撰:《元史》,北京:中华书局,1976.4

[8]〔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北京:中华书局,2010.2

[9]〔清〕王聘珍撰:《大戴礼记解诂》,北京:中华书局,2008.1

[10]〔清〕王先慎撰:《韩非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3

[11]〔清〕苏舆撰:《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12

[12]〔清〕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3

[13]〔汉〕班固撰,〔清〕王先谦补注:《汉书补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2

[14]〔清〕陈立撰:《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94.8

[15]〔清〕顾炎武着,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10

[16]〔宋〕朱熹撰:《诗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7.1


作者简介:
林俞学;女 ;1970.07.02 ;台湾省高雄市;汉族;(台湾)中山大学中国文学系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两汉思想文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