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治选人用人领域的腐败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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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治选人用人领域的腐败问题

丛文荣

乌兰察布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012000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国家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我们行业也有一系列腐败案件陆续被曝光,行业内不少干部和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受到法律制裁。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案例,最主要原因是个人理想信念丧失、法律规范意识不强,同时也折射出了行业在选人用人领域存在一些弊病。可见如何从源头治理腐败、把选人用人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堪称当务之急。本文结合实际,就选人用人领域存在的风险和形成原因、具体措施以及会产生的预期成果进行阐述。

二、存在的风险及其表现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过梳理查找主要存在以下风险及表现形式。

(一)动议环节:人事部门没有坚持知事识人,没有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干部,而是根据个人喜好、关系亲疏向党组提供选人用人依据和参考,误导党组,进而产生选人不当现象。

(二)民主推荐环节:一是人事部门在制作干部名册时私自篡改员工个人基本信息,没有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列入或者是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到名册中。二是考核组收受好处更改、伪造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的结果。三是纪检部门、人事部门不能如实反映查阅信访情况、近三年党风廉政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等,进而为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现象提供便利。

(三)考察环节:一是考核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未进行回避。二是考核组收受好处,串通好故意更改、伪造民主测评结果。三是考核组不进行深入考察,考察过程中回避问题,提前泄露考察结果,篡改考察内容,不如实撰写考察材料。四是人事档案审核不严谨,对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指出。五是信访举报核查不及时、不真实,出现走过场现象,综上风险都会导致用人失察、带病提拔的后果。

(四)讨论决定环节:一是党组及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未进行回避。二是讨论决定过程中主要负责人搞“一言堂”,其他参会成员未充分发表意见,或是简单以票取人。三是上级单位领导打招呼影响下级单位决策。

(五)交流、回避环节:一是在干部交流过程中,党组不考虑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根据亲疏关系安排岗位,需要调整的干部不调整。二是没有根据规定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进而造成裙带关系复杂。

三、主要原因分析

选人用人领域存在的风险,原因复杂,结合市局(公司)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制度“不好用”。任何好的管理手段都要借助正规有效的工作流程来完成,目前,我单位在选人用人方面主要依据《***公司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行业领导干部回避管理的通知》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作为参考。《实施办法》虽然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文件依据,但是它仅仅粗线条地把科、股级干部选拔的流程、步骤规定下来,对各流程的具体操作没有细化说明、对具体操作方法没有涉及,缺少细微的步骤。比如:在民主推荐环节:干部名册需要罗列的信息、何时发放都没有做出具体说明,具体操作人员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把握不准的现象。

(二)监督“不到位”。公司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全程仅由党组、人事、纪检部门参与,没有第三人监督。重要环节的公示也仅仅是在办公楼的展板上张贴公示,并没有提醒员工关注,加之员工对制度领会不到位,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三)政策理解“不深入”。《实施办法》也好,《工作条例》也罢,尽管是大方向的规定,但非常实用,是保证公司选人用人公正、公平操作的基本政策依据。如果人事、纪检部门对《实施办法》掌握不透,很容易造成对政策和工作流程的理解偏差,不能为党组决策提供正确的建议。

四、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风险及其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提出如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制度。一项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有助于工作的开展。今后公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实施办法》和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做到该有的步骤一步不少,该回避的人员进行回避,同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3月)进一步修订《实施办法》,细化步骤流程,如明确各类干部名册需要罗列的信息以及审核把关部门,明确考核组成员的配置,明确纪检部门、人事部门提供的各种材料应由哪一级签字审核等事项,为了避免讨论决定不充分,还要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表态等。当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制度作为依据时,就能理所当然的避免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裙带关系等现象。

(二)推进制度的宣贯落地。像《实施办法》《三定方案》等这样事关员工个人切身利益的制度,人事部门、纪检部门要认真学习、吃透制度、熟悉流程,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不超配编制,定编定岗,定岗定薪,换岗换薪,不私自提高岗位类别。同时各单位、部门也要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人事部门除了在OA系统正式发文外,还要利用工会宣传、职工理论学习,并且在内网专栏中进行发布,确保所有人员随时能看到、学到。使全体员工明白每一项流程背后都是有制度依据的,打破员工的认识误区,并加入到监督的行列。

(三)保证全方位监督。之所以会出现选人用人领域的腐败现象、说到底就是权力过重,监督乏力。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纪检监察科应全程参与并监督,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职能。二是扩大群众监督,在确定考察对象公示和拟任职务公示时除了在办公楼张贴纸质公示以外,还要在内网专区进行公开,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三是实行再监督。市局(公司)设计了《***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监督表》,就是发挥第三人对党组、考核组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的监督作用,让选人用人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及时归档备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骤多,涉及到的材料也多,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将材料归档备查,做到一事一卷、一人一卷,卷宗目录清晰,材料齐全。公司在自查中也发现过资料不完整现象,将材料痕迹化管理也是防止腐败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工作全程有纪实有痕迹,查阅资料一目了然,说明干部选拔任工作过程是程序化工作而非个人意愿行为。

(五)严肃追究问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3月)规定,我们也要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内容全面、具体可操作的追究问责机制。一是要明确追究问责的内容。明确应对哪些现象进行追究问责如: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失察失误到底是属于推荐者、考察者还是决策者失察失误等都应列入追究问责的内容。二是要明确追究问责的客体及其责任。也就是责任追究的对象,当然要明确责任追究的客体及责任前提是,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如民主推荐环节:各类名册的制作、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的过程记录及统计汇总、信访情况反馈记录、对象近三年党风廉政情况报告、年度考核情况记录等,每一环节均应确定对应的责任人,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三是要明确追究问责的层级。对于出现需要追究问责的现象,要确定追究到哪一层级,是党组成员和有关领导成员还是人事、纪检部门责任人以及其他责任人的责任,都应有相应的依据。

五、预期达到的成果

通过排查梳理选人用人领域防治系统性廉洁风险,制定措施,提前堵塞漏洞,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把紧防治选人用人领域不正之风的关口,使反腐倡廉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构筑起选人用人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铜墙铁壁。更好的保护干部,更有利的促进工作。公司也能真正能选好人,用好人,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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