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乡移风易俗的实践经验与优化路径研究---基于南京市溧水区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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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城乡移风易俗的实践经验与优化路径研究---基于南京市溧水区的调研

蒋迪 马艳云  张帆

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委党校  江苏省 南京市 211200

2023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调研组以南京市溧水区为样本,以5个镇街3种类型村(社)为调研重点,挖掘移风易俗创新实践及总结新鲜经验做加法,正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做减法,希望为今后本地区或者其他地区的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提供实例参考。

一、溧水区推动移风易俗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溧水区围绕改革目标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重要论述与溧水区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加强溧水区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以融合溧水区基层社会治理为目标,探索出了一条因“溧”制宜、符合基层群众心声的地方基层移风易俗机制。溧水区2020年12月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婚俗改革试点单位,2023年初,省文明办公示了首批全省移风易俗优秀案例,溧水区石湫街道、晶桥镇入选优秀案例。

一)建立“网格三员”移风易俗基层治理模式

近年来,溧水区大力探索实施“精网微格”工程,在全区社会治理“一张网”的基础上,依托现有网格单元框架,构建“街镇—社区(村)—网格—微网格—户”工作体系。目前,全区共细分了3623个微网格。在此基础上,以网格融合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宣传员”“调解员”“吹哨员”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在溧水网格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1.当好移风易俗“宣传员”。溧水区组织专兼职网格员带着展板、报刊、收音机等物件送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重要论述,让文明风气、精神文明建设新风尚飞入“寻常百姓家”。同时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边唱边宣传,与网格居民进行零距离交流,把政策解读与群众身边生产生活变化结合在一起,把“书面语”转化为大家喜闻乐见的“家常话”“听戏曲”,在宣传中谈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

2.当好移风易俗“调解员”。溧水区充分发挥网格员“三熟”优势,除日常开展移风易俗政策宣传、为群众服务红白喜事工作外,更是将陈风旧俗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相融合,让网格员化身为“遍地开花”的陈风旧俗“调解员”。这种机制可以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楼宇邻里中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三熟”优势,当好群众的知心人,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社),难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比如晶桥镇,截止2023年5月中旬,全镇微网格员队伍在矛盾纠纷化解、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公益事业支持、推进移风易俗、传承家风等方面,累计参与村居重大事项决策28次,收集社情民意289条,提出建议126条,为群众排忧解难198件,调解矛盾纠纷16起。

3.当好移风易俗“吹哨员”。溧水区着眼基层治理、服务民生,以“微网格”为治理单元,注重在培树队伍提动力、综合培训提能力等方面强化网格员队伍建设。网格员坚持每日巡查,重点关注民之所需、民之所盼,巡查发现的关于红白喜事的突出问题给予及时解决,比如白事吹拉弹唱等扰民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网格居民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整合“一村一会”移风易俗基层治理资源

近年来,溧水区的建制村、涉农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形成“一村一会”的工作局面。

一方面,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文明节俭治丧引导等工作。溧水区实现110个村(社区)殡葬改革宣传全覆盖,有效遏制辖区内丧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之风,引导群众树立厚养礼葬的殡葬观念。比如,白事办理,大多提出了八取消八提倡,具体为取消披麻戴孝,提倡黑纱白花;取消摆祭赏钱,提倡节俭吊唁;取消各类扎彩,提倡节俭祭祀;取消节后酬劳,提倡理事从廉;取消办长丧,提倡一天丧;取消吹鼓手,提倡放哀乐;取消摆宴席,提倡大锅菜;取消石木棺,提倡生态葬。

另一方面,坚持红白理事会靠前服务。建制村、涉农社区通过党群议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红白理事会,商定红白理事会实施方案,制定红白事办理具体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合理选择树葬、花坛葬、骨灰堂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简化婚俗礼仪,杜绝天价彩礼等婚俗陋习。

(三)运用“互联网+”移风易俗基层治理手段

在殡葬服务方面,溧水区殡葬公共服务平台由区政务办协同区民政局、智慧办等单位共同开发建设,“亲人身后一件事”的办理流程涉及到民政、公安、卫健、人社等多个部门。溧水区从“平台”流程入手,先优化流程达到简政,后确定统一办理窗口达到放权,最终打破了长期的部门壁垒,体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核心理念。溧水区的这一改革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殡葬服务“一‘键’事”改革,是将群众的“伤心事”办得“宽心舒心暖心”,有力推动殡葬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一个缩影。

另外,在婚嫁服务方面,溧水区加强新媒体运用,采取“互联网+”模式,借助“微溧水”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网格直播等方式,在群众中宣传婚俗改革理念,宣传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婚姻生活中的“情绪管理”、“夫妻智慧”等知识。将结婚颁证场所建设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在石湫极具浪漫特色的旅游基地“玫瑰园”打造户外颁证基地,给新人更多仪式感和体验感。利用“5·20”、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各具特色的大型集体婚礼,三年来举办了“缘来溧水鹊起晶桥”“为爱减负幸福加码”“遇见你预见爱”等多场集体婚礼。同时,为多形式多角度多方面宣传婚俗改革,编排独具溧水特色的婚俗改革文艺巡回演出节目,在全区8个镇街进行巡演。截至目前,已在各镇街巡回演出了6场,参与观众达2000多人次。

二、溧水区城乡不同类型村(社)移风易俗的挑战

此次调研组选取了溧水区三种类型的村(社)为调研重点,分别为传统农村社区--和凤镇中杨村、洪蓝街道塘西村,村改居的城市涉农社区--柘塘街道荷花社区、永阳街道戴家社区,典型城市社区--永阳街道花塘岗社区、通济街社区。每个社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居民3人,发放调查问卷50份左右。以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实效、政策认知和政策满意度、红白理事会基本情况、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情况以及婚丧嫁娶细节(彩礼标准、墓地选择、红白事宴席标准)等五方面内容,进行合理判断,发现三种类型的村(社)移风易俗开展情况皆较好,但还是有细微差别。

(一)传统农村社区--传统传承需甄别

在和凤镇中杨村、洪蓝街道塘西村的调研中发现,作为传统农村社区,比另两种社区更重视宗姓感情纽带,还保留着一些祠堂,摆放宗谱、祖宗牌位,祠堂文化的传承在村民精神信仰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正月初一、八月十五等节庆,还会有部分村民拜土地庙,带着苹果,去祈祷保佑家中事。风俗、民俗属于民间大众的生活文化形态,既有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精华又有阻碍乡村文明进程的糟粕,新时期的移风易俗需要通过对风俗优劣的区分,剔除糟粕保留精华,为乡土文明的重建、乡村文化的振兴扫清障碍。

(二)城市涉农社区--消费观念需引导

在柘塘街道荷花社区、永阳街道戴家社区的调研中发现,作为城市涉农社区,因为多数为拆迁安置居民,拥有多套住房,除自己留下一套居住外,剩下一般全部出售或出租,经济状况短时间内大幅改善,为滋生攀比之风提供了温床。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个别家庭鉴于自身经济条件较好,出现彩礼金额为“一动一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合计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高额彩礼现象。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拆迁安置房是对失地农民的物质补偿,但同时也要对精神文明进行补课,在消费的层次及类别上避免盲目攀比,随心而欲,要注重计划性和实用性。特别是对突降的巨大财富,要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娱乐方式,收入结余用于购置生活必需品、投资子女教育、合理储蓄等。

(三)典型城市社区--红白理事会作用受限

在永阳街道花塘岗社区、通济街社区的调研中发现,作为典型城市社区,居民流动性高,人际关系趋于复杂化、多元化、异质化、现代化,多为短暂性社会关系。在镇(街)党委政府和村(社)“两委”的支持下,溧水区大力推广红白理事会,但在办红白事方面,国家没有出台法律条文明确禁止婚丧嫁娶的不良习俗,不能采用行政强制命令强制干预民间办红白事行为。因此红白理事会主要是依靠教育引导群众来文明操办红白事,特别是在城市多元化的社会关系中,“红白理事会”这种强调“乡贤”效应的民间组织,可以说缺乏合理合适的介入渠道,有时作用发挥有限。

三、溧水区推动移风易俗的优化路径

敦风化俗,久久为功,移风易俗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推动移风易俗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以钉钉子精神敢于“破旧俗”,勇于“立新风”,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厘清治理清单

1.列出风俗清单。费孝通先生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的基本属性是乡土性”,乡村中的风俗是乡土性的体现,其内容必然也包含着传统文化与人情关系的乡土本性。政府在开展移风易俗之前,应当先深入了解当地风俗,摸清风俗属性。移风易俗的对象不是所有的传统风俗,而是将变质、变味的民间风俗进行革除、治理。政府可以制定移风易俗正负面清单,只有在厘清移什么风、易什么俗的前提下,才能够有针对性地推进移风易俗中的各项治理工作。

2.制定权力清单。明确政府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权力边界,政府在哪些领域可以行使行政权,哪些领域不得强制干预。约束对象上。政府出台的移风易俗相关通知,诸如“几不准”等规定应当是针对国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防止不良党风政风的衍生,而对于普通群众则不能同样用行政强制力进行硬性约束。使用手段上。在移风易俗的改革实践中,一方面要使用行政强制力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推行治理措施,另一方面更要明确行政强制力的使用边界,防止“越权”行为,在普通群众中应当采取行政指导、行政协商等“软行政”的方式,利用其非强制性、行为引导性、柔和灵活性等优势进行协商、协调,辅之以宣传、教育等手段进行合理规制,平衡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才能更有效地推进移风易俗。

(二)凝聚“共同体”合力

1.规范红白理事会职能。当选的理事会成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才能上岗。无论是红白理事会,还是村民议事会、乡贤理事会,其成员都是来源于群众,尤其是在比较小的村落里,家家户户都互相认识。如何与村民有效沟通、如何避免熟人社会中的人情关系约束,如何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违规的行为,何为理事会成员的具体工作职责等,都是理事会成员们必须熟练掌握的内容。因此理事会成员不仅需要接受培训,还要在培训之后参加有关移风易俗的相关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引入“积分制”,将乡村治理中农民参与的各项事务转化为积分清单。建立积分档案,以户为单位发放“积分存折”;强化积分运用,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公开、积分奖惩全公示,充分激发群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热情。结合积分制管理协同开展农村不良风气整治,破除铺张浪费、高额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的典型做法。

3.“新乡贤”典型带动。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发挥“新乡贤”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现代意义上的“新乡贤”主要涵盖了退休公职人员、乡村教师、返乡华侨等各行各业的知识分子和先进典型,在乡村移风易俗的治理工作中可以把移风易俗中的标杆人物纳入“新乡贤”队伍,激发乡贤争当移风易俗楷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乡贤示范乡里、教化风气的作用,构建多元参与的治理格局。

(三)树立整体性思维

首先,关于移风易俗的规范性文件和意见必须在实地调研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并且经由相关的专家学者、业内人士的专业论证,以确保后续出台的有关移风易俗的文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此外,也要根据民众的反馈评价和意见进行滚动式的修订和及时纠偏。

其次,既要将移风易俗纳入乡村重点建设目标,也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村(社)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于歪风陋习比较严重的村(社),乡镇政府应当在上级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治理方案,对于治理成效显著的,具有典型性的村(社),乡镇政府可以总结出典型示范的治理措施,设立可复制的经验样本。

最后,借鉴整体性治理理论的观点,应当通过整合实现跨部门协调与无缝隙合作。在横向上,部门与部门之间实现关于移风易俗的信息资源共享,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对于一些违反社会公序的陋习诸如大肆燃放烟花炮竹,殡葬队伍扰民、阻塞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促进部门间的互动与沟通,打破信息壁垒,联合执法,制定相应的协同合作的责任清单。在纵向上,扩张区-镇级网格,续链联动网络,层层发力,互动推进。在横向与纵向上多部门多层级的互相协调,形成一张紧密的移风易俗的治理网络,推进移风易俗从碎片化治理走向整体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