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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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王娟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四川省广元市,628017

摘要: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是新时期我国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纲领和指导思想,为国家经济发展指明了道路。在川陕革命老区的振兴计划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深刻学习并理解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引导地区经济建设,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道路。本文对于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的内涵与深刻意义展开论述,结合川陕革命老区的经济发展道路,提出了以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引导地区经济发展的措施,以期能够给有关人士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经济

引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以新时代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空前重视,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总书记相继提出了一系列推动生态治理现代化,促进各地区走绿色发展道路的新论断、新战略和新主张,构成了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而其中的核心理念和构成元件便是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各地方政府和党员经过深刻学习和理解该事项的精神内涵,将其灵活运用于地区经济发展中,作为指导思想,引领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地方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学习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

(一)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的内涵

新时代总书记十分注重国内外法治建设,以此来维护国家安全。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代表着一个国家能够维系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与生态系统正常运转的和谐关系,也能够体现出其对内外部生态危机的应对能力[1]。从法治层面协同创建国内外生态安全格局,集合全人类的力量,营造美好生活环境。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明确指出,要用法治的思想和方式,解决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国家法律的指引、教育和强制作用,促进生态友好、资源节约的社会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让环保理念与法治思想有机结合且深入人心。

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兼具生态思维中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核心理念,又包含公平公正的法治思维。新时代强调,大自然是人类最为宝贵的财富,是最公平公正的普惠型产品,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良好生态环境的权利。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要保证当代人的需求,更要为后人的发展权和基本人权提供保障,只有深刻学习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协调好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才能真正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目标。

(二)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

自2018年以来,党中央就一直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极为突出的地位,一切相关政策和法律的颁布,都以保护生态、节能减排为根本遵循,而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拥有极重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

其一,该指导思想为我国环境治理的法治顶层设计指明了发展道路。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人口大国,与其他国家相比,所要面临的环境问题更为复杂,经济发展所伴随的生态风险也在持续增加。要想在发展中更好地平衡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关系,必须从法治顶层设计着手,统筹规划全国环境治理工作。

其二,引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对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做出了重新审视,提出了生命共同体理念,并明确指出,要想促进建设自然文明和谐型社会,需要良好的立法工作,以严格的法律规定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化约束,引领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共建环境优美,生态绿色的美好家园。

其三,由于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我国对于自然资源的开发方式较为粗犷,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了经济的腾飞。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充分强调了,要摒弃以往环境代价极高的生产模式,改革产业结构,坚决取缔重度污染型企业,制定针对性法律法规,坚持保护生态环境。

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即指要实现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发展,提高老区内百姓的生活水平,推动以革命精神为文化底色的地区经济发展。国家对于川陕革命老区的经济发展非常重视,先后下达了多份重要文件,为老区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为革命老区的进一步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指导。

(一)绿色发展是振兴川陕革命老区的康庄大道

经济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地制定战略,全国范围内的多个革命老区,虽然在振兴发展的道路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更多的是区域性的差异,川陕革命老区有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自然资源和风俗文化方面有着鲜明特点,在振兴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和释放地区性优势特点。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对老区的振兴发展,给出了重要指导意见,强调自然环境是最重要的资源,经济发展应结合当地特色,突出地域性差异,发挥自身优势,促进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成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尽快将川陕革命老区建设成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且拥有浓厚红色文化底蕴的革命精神传承地。

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时,不能仅关注GDP,而是要积极思考如何提高发展质量,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兼顾生态环保措施,走高质量绿色发展路线,才能切实有效地提升老区人民的生活质量[2]。在充分利用地区优势,合理开发自然资源的同时,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既要创造财富,让百姓的钱包鼓起来,又不能破坏生态,做竭泽而渔、自毁长城的事。低碳循环绿色发展,是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党中央为老区人民铺就的一条通往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

(二)生态文明建设让川陕革命老区焕发新春

生态文明建设,是川陕革命老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针对老区的生态安全、生态危机与经济发展综合考量后做出的必然选择。由于川陕革命老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处于秦巴山区一带,使其早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建设相对滞后。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之后,该地区丰富的矿产资源引起了开发者的注意,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此种发展对资源的严重消耗为代价,对于自然环境的破坏力度极大。长时间处于资源型发展模式,很快便导致老区出现了水资源不足、自然灾害频发、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危机,对当地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也阻碍了川陕革命老区的进一步振兴发展。

事实上,川陕革命老区除了矿产资源以外,还拥有丰富的文化、生物、旅游等优质资源。由于其具备地理环境的先天优势,属于我国长江上游极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之一,同时又毗邻秦巴山区,承担保护该地区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责任,同时还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保护区。所以,当地管理者应深度学习领会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动地区环境治理工作,恢复美好的生态环境,继而发挥自身优势,以旅游业、农业作为自身优势产业,打造红色旅游景区,融合第一、三产业链条,使革命老区焕发新的生命力。

(三)生态法治为振兴川陕革命老区提供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是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第一要务,而生态法治则为其提供了最基本的制度保障,使相关工作有迹可循、有法可依。要想实现革命老区的经济振兴,必须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兼顾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以自身自然资源的优势作为依托,以第三产业为中心,改革产业结构,领会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道路,加快形成清洁能源、特色农产品加工的核心基础产业,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3]。同时,建立生态法治体系,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更为可靠的制度化解决方案,切实为川陕革命老区的百姓谋福祉。

现阶段,川陕革命老区的生态法治建设,还需面对较大挑战:

第一,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还有待加强。人民对相关法律中的法治保障功能认识不足,使得对应法律体系还不完善。

第二,立法工作不到位。由于对中央指导精神理解不够透彻,立法工作在理念层面出现错误,导致地方出台的一些法律规定,缺乏足够的约束力,无法起到规范大众行为的作用。

第三,执法不严。依法执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而在川陕革命老区内,由于执法部门职权过于分散,以区域划分执法范围,造成执法力度低下的情况,还存在以“保护”经济建设为名义,给予某些企业特殊优待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生态法治的公平性。

三、用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指导川陕革命老区经济发展

(一)完善生态法治框架

运用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作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在顶层设计中树立法治思维,总揽经济建设与环境改善全局,规划革命老区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之路。政府要积极宣传法治思维,让群众正确认知生态法治的先进性,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从而在法律的规范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在保留“青山绿水”的基础上,创造“金山银山”。有关领导人,应基于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立法,在不违背环保理念的前提下,给予当地民风民俗以充分尊重和保留,不断完善生态法制框架,补充环境保护法律内容,推动老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强调地方严格立法

搭建生态法治框架,要依赖于严格立法。针对老区生态立法相关内容较为滞后,而且缺少实质性内容,约束力不足的问题,相关领导者应深刻学习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最新指示精神,结合当地的具体民情,尽快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相关工作,形成能够更好地规范群众行为,协调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配套法律体系,增强生态法规的约束力。

另外,立法层面有关人员要信念坚定,在生态法治面前保持公平公正的立法理念,对于污染代价过高的企业绝不姑息。立法人员应在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完成地方立法工作,以绿色发展为最终目标,加强对于生态立法行为的审查力度,一经发现存在违反宪法的情况,应立即作出相应调整,纠正立法错误[4]

(三)强化地方执法能力

地方有关部门执法不严,同样是制约生态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原因。所以,川陕革命老区领导人应尽快加强地方执法能力,增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力度。对于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有专门的跨地区联合执法的行动机制,建立区域性环保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各执法部门紧密合作,对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此外,工业排放也是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应加强对于地方化工企业的监察力度,全面掌握其生产能力,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定期赴厂内检查,对碳排放超标的企业,应针对工厂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处罚制度。

(四)维护环境司法权威

司法环节的权威性,是生态法治建设的最后保障,也是法律公平性的集中体现。在川陕革命老区的实际发展中,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最终还是要依靠司法途径予以妥善解决,使得环境保护法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一方面,当地政府应完善环境司法机制。在司法活动中,贯彻生态法治思想,使得环境司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体系,从专业性角度,全面提升环境司法团队的工作能力,确保法律的最终公正性[5]。另一方面,构建革命老区环保法律监督体系。地方政府和人大代表应发挥自身监督职能,对辖区内环保法律的制定、执行、裁定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避免由于环境司法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环境破坏,进而阻碍生态法治建设的问题。

(五)宣传教育全民守法

要想加快生态法治建设进度,使环保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限度,更好地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助力,政府应加强对于民众的法治思想宣传教育。通过适当地引领,做到当地百姓人人懂法、人人守法,自发投入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伟大事业中来。在此过程中,还可以向居民宣传绿色出行、生活方式,着重强调绿色生活习惯,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向群众解读基于绿色发展理念的经济建设规划,使其明白保护环境就是在创造财富。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引起全民讨论,甚至参与其中,对于生态法治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都有着无比重要的积极意义。

结束语:综上所述,基于我国目前所处历史方位,要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加快推动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是应有之义。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指导老区政府以法治思维贯彻生态环保理念,规范经济建设和人民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自身优势自然资源策动地方经济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为老区人民营造优美的生存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魏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川陕革命老区农村电商发展策略研究[J].产业创新研究,2022(07):36-38.

[2]江必新.融会贯通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代法治思想  全面构建和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2,47(01):11-13.

[3]何汇川,康亮.基于军民融合的四川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21(14):38-40.

[4]廖志丹,付琳,吴齐.贯彻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与法治思想的立法实践——《长江保护法》解读[J].人民长江,2021,52(04):41-46.

[5]侯勇.乡村振兴战略下校地协同发展的推进路径——以川陕革命老区为例[J].四川教育,2020(Z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