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特殊教育实施的问题及对策——基于融合教育的视角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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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特殊教育实施的问题及对策——基于融合教育的视角

陈培娟

惠州市特殊学校 

摘要:惠州市的特殊教育问题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惠州市的特殊儿童的教育近几年也取得了可喜的进步,融合教育是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它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它是否能顺利实施,和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能否更好的得到保障息息相关,从而实现教育公平。所以笔者尝试分析在政策制定后的执行过程中有发现存的问题,总结出有利于惠州融合教育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特殊教育  融合教育  问题  对策

融合教育,又称随班就读,是指为全体学生(包括有重度残疾的学生)提供有效的教育服务的平等机会,包括得到需要的辅助工具和辅助性服务并安置到附近学校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班级,以达到使学生在社会中像所有成员一样充实地生活。国内外学者也都对融合教育进行过很多研究,但是惠州融合教育政策出台的时间较短,在这一方面惠州市的研究也相对较少,惠州市七部门联合出台促进融合教育发展的文件。本文旨在探讨当前惠州市特殊教育发展中政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促进惠州地区的融合教育更好的发展,在社会的转型期,促进特殊儿童的公平受教育权利。

一、惠州市特殊教育概况

随着国家对于特殊教育事业的重视,广东省也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各市县纷纷兴建特校,广州市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与1989年成立,惠州市特殊教育事业相对起步稍晚,惠州市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惠州市特殊学校19979月创办,是一所面向全市视障、听障、智障,自闭症等特殊需要学生的十二年制的综合性特殊学校。

特殊教育的一期和二期提升计划给了特殊教育发展有利的支持,有了政策的扶持,从2012年开始,各县、区分别建校开学。如20129月,惠阳区、龙门县、惠东县、博罗县都已建成特殊教育学校, 20159月惠城区特殊学校也已经落成并投入使用。

惠州市融合教育一直都在努力建设中,参与融合教育的学校也不在少数由于适龄入学儿童入学并不进行智力测验,所以普通学校的很多班级都有特殊儿童。202010月惠州市教育局联合民政等七部门发布了《惠州市促进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并且组织了全市的资源教师培训,大大推动了惠州市的融合教育发展。但是从与惠州市特殊教育专员的访谈得知,惠州市的开展融合教育的学校数量依旧太少。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的联系也不够紧密,普通学校有教育不了特殊儿童多的困惑,特殊学校也有学生需要到普通学校去融合的,但是也是校际之间没有可以交接的桥梁。

惠州市的特殊教育的教师大部分都是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教师中一部分从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即早前的南京特师),中山特师,岭南师院,重庆师大毕业。但是教师中有特教专业知识背景的教师并不多。而且进入学校时学历水平普遍不高,进入学校后师资的提升空间也相对有限,而且专门针对特殊教育的继续教育相对较少。面对日益复杂的特殊儿童的教学需求,不光特教学校的老师需要新的融合教育知识的补充,在普通学校资源室担任资源教师的特教老师也同样需要包括特殊教育的教法学法,行为改变技术,教学理论等新知识的学习。以便做好知识储备,更好的面对出现的教学新情况,如:特殊学校的特殊儿童怎样进行补偿教育可以到普通学校融合。怎样帮助在普通学校融合的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实现更好的融合。

二、惠州市融合教育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

融合教育政策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它是否能顺利执行对于推动特殊儿童是否能得到有效适宜的教育至为关键。惠州市的有关融合教育的政策是在2020年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之后,市教育局联合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及残疾人联合会等七部门印发了《惠州市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尽管惠州市的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方案已经出台,但是与珠三角的其他城市比,还是差距较大。惠州市特殊教育起步虽然不算太晚,但是各区发展的不均衡,上融合教育政策到现在出台时间较短,政策的宣示可能不足,以及政策目标群体对融合教育政策的掌握不够以及政策执行环节本身的复杂性,导致了惠州市融合教育发展中出现了若干问题。

(一)融合教育实施的体系不健全

目前惠州市的融合教育在探索阶段。惠州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基本由听障,智障视障三类学生,学生基本分布在小学、初中和高中。3-6岁的学龄前的幼儿教育占比例极低,高中毕业后的聋哑学生几乎没有与之匹配特殊教育的高等教育,学生要高考基本的大学目的地是郑州,广州,南京,北京,重庆等城市。惠州本地的大学还没有相应的大学教育。这一现实的教育问题也是许多特殊儿童的家长所期盼解决的。特别是惠州市的公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联以康复为主)还没有建立,但是这违背了特殊教育的“早发现,早康复,早教育”的原则。若想融合教育政策有效实施,惠州的特殊教育应致力建设更完善的从学龄前到大学的体系。并解决好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的校际转衔问题。惠州市的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康

复除了残联就是民办机构,收费较高且师资质量堪忧。虽然很多普通学校在做融合教育,也有了资源教师资源教室,但是与周边的广州,深圳等相比,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二)政策实施主体专业知识有待提高,实施的流程亟待规范

政策的实施需要一定的人员来执行。特殊教育的融合教育政策实施要有效实施,也同样需要有专业特教知识的教师和培养一批懂特教知识的普校的资源教师。融合教育的发展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数量、结构和素质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具有更多的知识的特教教师。目前,惠州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已在惠州市特殊学校挂牌成立多年,但其软硬件设施都亟待完善,并应该早一天担负起对各县区的特教中心及融合教育师资的培训职责,建立符合惠州本地实际的评估机制,哪些特殊孩子适宜去融合,哪些孩子适宜进入特殊学校学习,都是需要有科学的评估,以便特殊孩子能得到适合的教育。

惠城区的几所融合试点学校校,如水北小学,麦绍棠小学等,特殊儿童在班级融合的同时允许“影子教师”陪同,班级老师和班主任等在遇到问题时也会协调解决。可是,由于“影子教师”的专业知识能力较差,普遍没有经过系统科学的特教知识培训,虽然名义上是特教的教师,但遇到特殊孩子的实际的问题,班主任和“影子教师”也是束手无策。需要有专业的知识补充。

(三)改变家长观念,正视孩子的特殊问题

融合教育的实施,也受到家长的影响。如果家长理解了融合式教育政策,并接受政策明白该政策措施是根据特定孩子的个别化需要而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出于特定孩子的利益而制定,并主动协助政府实施。则有利于融合教育的实施。一方面要宣传使特殊儿童家长明白,普通学校也是有特教教师的,特殊儿童的生活和学习需求也可以得到满足,可以照顾到自己的需求也可在集体环境中学习社交等集体生活技巧。另一方面和要融合的班级家长做好宣传,对班级的特殊儿童也要包容和理解,特殊儿童的存在并不会损害自己孩子的利益。

三、推进惠州市融合教育政策有效实施的对策

融合教育也是教育公平的形式,是特殊教育“零拒绝”“全接纳”的教学原则的体现。融合教育在安置形式上,是将残障儿童和正常儿童一起安置在普校,这实质是指向教育公平。惠州市地属珠三角,且属于粤港澳大湾区,未来的城市教育发展和特殊教育政策也必须是向这些地方的教育强市靠拢,而其中特殊教育一直是惠州市在基础教育政策发展中的短板,所以更要注意健全政策措施,加大对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社区力量的投入和政策推广,以促进惠州市特殊教育的发展。并和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步调一致,同步。因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促进惠州市融合教育政策的落实,完善。

(一)多部门联合,确定融合教育政策目标,完善体系

为办好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用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020年惠州市教育局已联合民政部门,市残联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部门,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共同做出了关于推动惠州融合教育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出了发展目标。

提出要按照特殊教育由学前阶段到成人教育阶段的布局,进一步完善融合教育体系,进一步扩大融合教育的覆盖面,逐步构建起涵盖所有残疾人的特殊教育网。对于人口已经超过30万却没建特殊学校的大亚湾区和仲恺区,也指出要尽快建设特殊学校,解决这两个区特殊孩子上学远,上学难的难题。同时也提出要建设公办的学前融合幼儿园,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大学接受残疾大学生去融合。  

(二)完善融合教育评估体系

发挥市特教资源中心的作用,各个县也成立相应的特教资源中心,规范评估认定,成立评估教师小组,并在每年9月份新生开学之前,教师评估小组利用各种量表对适龄的特殊儿童进行包括受教育能力和生活适应能力的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可以到普通学校进行融合。并尽快落实“一生一案”,制定精准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完善特殊儿童的转衔服务,做到有跟踪,有计划,真正做到融合教育,而非“随班就坐”。

(三)加强融合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

1.配齐师资力量,发挥好资源中心作用

教师是融合教育政策的直接执行者,所以特殊教育需要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知识扎实的特殊教育队伍。在师资培养方面,结合惠州本地特教发展,应建设以惠州市特教资源中心为指导,为各区县培训特教师资,储备知识,以便在进行融合教育中对特殊儿童的学业,生活,情绪行为问题得心应手的进行处理。区县特殊教育教师又作为当地特教知识的传播者,传递给本地的普通学校教师或资源教师。通过教师资源网,逐步推进特殊教育的融合。

发挥好特教资源中心作用,统筹特教资源,康复和教育教师成立教师指导组,对区县的特教融合教育教师进行教育教法的指导,努力发挥好市和县特教中心的功能,为提升融合教育质量赋能。

2.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提高特教教师待遇

在融合教育政策制定时,明确在教师职称评聘时的评价标准。承担特殊儿童融合教育任务的学校要建立健全融合教育教师考评机制,以科学标准全面评估学生融合教育的教学能力与实际业绩。对于积极地从事融合教育的教师和担任特殊儿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老师予以相应倾斜,包括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都享有优先权。并且按照有关法规,认真落实特殊教育职位补助津贴政策,包括特殊学校的教师和普通学校的资源教师。

(四)加强融合教育政策宣传

任何政策措施的有效执行都离不开对政策目标群体的服务保障,融合教育的总体目标要达到,就要对特殊儿童的家长进行帮助,所以要与其联系沟通,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形成正确的特殊儿童观,落实家庭的社会主体责任。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多以关爱关心的眼光对待特殊儿童。

惠州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近年来政治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不忘关注民生,不断的出台政策措施改善惠州居民的生活质量。特殊儿童是容易被忽视的弱势群体,如何帮他们得到适当的教育已成民生的重点。融合教育与教育公平和现代化教育理念相契合,是社会主义公平与正义的体现,是特殊儿童应享受的教育权利。本文探讨了惠州市特殊教育的融合教育政策的政策实施的不足与一些对策,但是由于本人理论知识和思维的局限,提出的对策也会有不足,相信政府,社会,社区等以后会为特殊儿童的教育及权益,出台更多意义的文件政策,特殊孩子的明天肯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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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10]惠州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印发《惠州市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