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直接言辞原则构筑了司法'非听不能审'的亲历性本质,更是考验庭审中心主义司法改革成效的试金石。从审级制度的功能定位出发,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言辞审理在二审程序中都呈现不同程度的衰落和弱化。我国民事二审程序坚持以开庭为原则,以不开庭为例外,但在实践运作中,低开庭率暴露出直接言辞原则在二审程序中被虚置和软化,遭遇原则与例外的倒置。欲有效克服我国民事二审言辞辩论形骸化、碎片化、漂流化的弊端,必须通过审前准备程序的实在化、人证出庭的强制化、非正式开庭规范化,并尝试破除二审绝对合议制的迷信,实行有限度的独任制。通过多措并举,实现直接言辞原则的一体化、集中化和实效化。
简介:亲民政治是当代中国的一项伟大的政治实践,它是对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的执政风格和执政理念的高度概括。亲民政治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率先垂范,而且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作为法律人,如何从法治框架下正确理解亲民政治?如何正确认识亲民政治对于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而言,亲民政治的法律内涵和法律本质是什么?它与古代的君主仁政有何区别?它和现代的民主宪政又有何内在关联?在以"民主政治"自居的欧美以及作为儒家文化圈成员的东南亚各国是否也存在亲民政治?近而观之,亲民政治对于当代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何深远影响?在立法和司法中,如何充分体现亲民政治的精神实质?这一系列问题都是以"亲民政治"为特征的现实政治,对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所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课题。何勤华教授主持并率领他的几位法律史博士生分别从以下几个角度,即亲民政治的法律诠释、亲民政治的历史考察、亲民政治的域外实践、亲民政治的法律建设等,对"亲民政治与法治建设"这一主题进行了探讨。本次论坛的形式尚属初次尝试,不足之处,欢迎批评建议。
简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有限性,部分体现在基层法院案件对象的选择上,将大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作为试点改革对象,违背了改革主要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和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要求.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掺杂了较多被告人完全认罪认罚的案件和认罪但有少数争议的案件.根据诉讼程序的动态规律,审判人员的心证会随着一审程序的推进和后续审级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但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一审程序相较二审上诉程序更具优势,合理的诉讼程序运行机制在审级上应以一审为中心.二审上诉案件原则上不属于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案件对象,仅在少数情况下可将其纳入实质化的审理范围.未来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应更多关注一审案件的法庭调查环节,控辩双方用于证明本方主张的证据资料,必须经过充分调查、辩论后,才能将其作为法院裁决的根据,无特殊原因控辩双方应接受一审法庭调查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