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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审查逮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受侦查阶段保密要求的限制,此阶段检务公开程序相对较低。通过加强对侦查机关与案件当事人双方意见的听取和审查,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查逮捕阶段的听证制度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实现了公正和效率的最大化。文章指出,应限定启动听证程序的案件范围,采用自愿、公开、辩论的原则,就适用主体、举证责任、效力地位等方面提出了建立审查逮捕听证制度的构想,以期对审查逮捕阶段检务公开工作的发展有所裨益。

  • 标签: 审查逮捕 检务公开 听证制度
  • 简介:审查逮捕阶段的证据收集运用中,共存在十种不良倾向。为克服这些问题,从整体上讲,应当坚持证据审查的原则;从具体上讲,应当善于运用证据的审查方法。在多年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共归纳了八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 标签: 检察环节 审查逮捕 证据审查
  • 简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审查逮捕阶段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但笔者在实践中发现,有些办案人思想上忽视提讯的重要作用,审查案件不负责任,常常在讯问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 标签: 讯问 审查 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 不负责任
  • 简介:为优化批捕诉讼构造、畅通侦查监督线索,提高审查批捕案件质量,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6月1日制订出台了《律师介入审查批捕程序办法(试行)》。在对该机制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考察的基础上,从告知、申请会见、提交材料、审查核实、配套措施等五个方面对该机制的规范完善进行了探索。

  • 标签: 审查批捕 律师参与 制度构建
  • 简介:审查逮捕阶段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之一,排除非法证据能够减少错捕案件,提高速捕质量,有利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有利于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进而维护司法公正,更好保障人权。侦查监督部门在排除非法证据方面存在发现非法证据难、排除非法证据难等诸多问题,对非法证据的及时排除造成了障碍。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精神,本文着重从如何拓宽非法证据渠道,规范非法证据程序的启动等方面浅谈非法证据排除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 标签: 审查逮捕阶段 非法证据排除
  • 简介:目次一、修改后刑诉法给审查逮捕工作带来的变化(一)适当削弱审查逮捕工作的诉讼监督属性,增强其司法属性(二)适当分离逮捕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程序(三)适当赋予侦查监督部门调查取证权二、由审查逮捕工作的新变化所引发的冲突(一)强化审查逮捕司法属性与当前"检察一体化"改革进程的冲突(二)逮捕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程序适当分离后在适用证明标准上与我国现行刑事证明标准体系的冲突(三)赋予侦查监督部门调查取证权与权力缺乏制约的冲突三、应对冲突的措施建议

  • 标签: 审查逮捕 变化 冲突
  • 简介:随着"探索建立诉讼式审查机制"的提出,各地检察机关开始了以公开听证、公开听审、公开审查为主的诉讼化审查逮捕探索。诉讼化审查逮捕机制的探索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也引起了一定的争议,有先定后审的作秀之嫌、过度公开的公审之嫌。应当坚持诉讼化审查逮捕的国际标准,通过听取意见构建诉讼化批捕的常态机制,通过司法听证发挥诉讼化批捕的特殊价值。

  • 标签: 听证 诉讼化 公开审查 审查逮捕
  • 简介: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刑事和解十分必要。但在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刑事和解必须严格限定案件范围。目前的刑事和解缺乏法律的规定,矛盾较为突出,且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应修改刑事立法,加快刑事和解的立法进程,引入人民调解委员作为调停人参与刑事和解案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检察权的滥用。

  • 标签: 审查逮捕 刑事和解 权利保护
  • 简介:逮捕是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修改后刑诉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于逮捕的条件进行了细化,对审查逮捕的程序、方式也进行了修改,但是,审查逮捕仍然是书面审查为主,讯问、听取意见为辅,审查逮捕程序作为检察机关单方职权行为、行政化的审批程序的本质并没有根本转变。为切实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审查逮捕应当纠正书面审查为主的方式,充分调动犯罪嫌疑人、辩

  • 标签: 审查逮捕 书面审 刑诉法 强制措施 逮捕措施 检察机关
  • 简介:在司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国家赔偿等因素的影响下,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逮捕证明标准的把握仍然以“诉得出、判得了”为潜在准绳,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逮捕证明标准并无操作规则意义。鉴于逮捕涉及公民重大宪法性权利,我国逮捕条件中对事实要件的较高证明标准不易改变。合理借鉴英美法系的证明标准规则,按照逮捕的三要件将待证事实分为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构建分层次的逮捕证明标准:事实要件作为前提,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最高标准:刑罚要件作为基础,达到“清晰而有说服力”的证明标准;社会危险性要件作为核心,达到内心确认的“有很大可能”、“优势证据”的标准.使逮捕措施回归到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维护刑事程序法秩序的本质定位。

  • 标签: 分层次 审查逮捕 证明标准
  • 简介: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刑事政策的调整往往根源于社会形势的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理念变为现实也正源于此,随着社会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各种利益碰撞易发多发,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当前刑事案件特点也呈现一些新变化,部分虽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案件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嫌疑人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均不大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

  • 标签: 实践探究 制度 认罪 审查逮捕 刑事政策 社会价值观念
  • 简介:逮捕的适用应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两大刑事诉讼价值问的平衡。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的构建应有利于达成此目的并有助于消解当下审查逮捕存在的实践问题。现行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评价标准或强调惩罚犯罪,忽视当前依法治国下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变化;或过度优先于人权保障,忽视审查逮捕所处于的特殊阶段及其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特定功能。应遵循合法性、合目的性、可行性、全面性的原则,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评价标准进行构建,并细化对承办人的要求,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 标签: 审查逮捕 案件质量评价 标准
  • 简介:审查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是审查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判前和审判中被羁押的国家行为,是国家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强制处分。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都将逮捕的批准权赋予了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并普遍采用司法审查的方式,且赋予了被审查人一定的权利救济手段。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体现了现代法治国家如何处理冲突的理念,其实质在于国家本身有义务达成冲突平衡,即一方面要经

  • 标签: 审查逮捕 强制处分 检察机关 现代法治国家 司法机关 审查决定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优势证据”源自英美法系,近年来,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这一概念被引入到民事审判的实践中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为“明显优势证据”标准,即在事实不明而当事人又无法举证时,

  • 标签: 优势证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审查逮捕 确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 举证责任分配
  • 简介: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是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实践中,该制度存在着听取意见数量少、法定程序不完善、律师参与有效性不足、律师意见质量不高等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在重构告知、听取、审查决定、结果反馈等程序的基础上,加强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沟通,做好检察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相互衔接,不断完善该制度。

  • 标签: 审查逮捕 律师意见 程序 衔接
  • 简介:新刑诉法增强了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色彩,对其进行一定的司法化改造。但是仍未规定直接利害关系人对审查逮捕决定的救济申诉程序。基于利害关系人的诉讼权利,文章指出了现行立法存在着倾向公安司法机关和救济滞后的弊端。并指明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建立利害关系人的申诉制度有利于保障权利、加强监督和促进程序公开.因此有必要全面构建该制度.包括强化权利义务告知义务,构建理由说明机制、赋予被害人聘请律师权利以及规范相关程序等。

  • 标签: 审查逮捕 利害关系人 申诉
  •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正式下发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对改革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审查逮捕程序作出详细规定。这项重大改革对增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充分认识此项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对可能遇到的困难与挑战,要认真研究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为“上提一级”的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 标签: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 审查决定逮捕权 上提一级
  • 简介:在未成年人刑事处理走向宽缓化趋势及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的双重背景下,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程序的改革价值在于推进刑事司法改革。文章从改革的背景谈起,对改革的价值、实务部门对改革进行的探索、针对改革探索的一些论争,进行了归纳梳理,进而对改革的进程提出相关建议。

  • 标签: 未成年人 审查逮捕 办案模式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