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为了更好地帮助残障儿童的成长,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残障儿童的生活适应能力,文章从特殊教育教师的正视接纳、分层教学、培养能力三个方面,对残障儿童的特殊教育进行初步探讨。
简介:摘 要: 残障儿童往往语言发展迟滞,难以进行正常的沟通交往,影响其融入社会、健康成长。本研究从词汇量认读、模仿句长、听话识图、看图说话和主题对话这五部分内容对个案进行语言训练,帮助其提高语言理解、表达和交流能力,进而融入学校学习生活,为将来的生活奠定基础。
简介:摘要: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4-2016)》全面实施的大背景下,各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了重度残障儿童的送教上门工作。但特殊教育学校对重度残障儿童的送教上门工作都普遍存在共同局限性,使得送教上门工作只能留于形式。因此,我校在送教上门的实践中所面临的局限中,也试图在摸索一个重度残障儿童行之有效的送教模式———“ 家庭康复为主,多领域参与和远程培训咨询为辅”。
简介:摘要残障学生因智力及生理等方面的缺陷,性格往往存在敏感、孤僻、执拗、不愿或不会与人交往等特点,他们在人际交往中常常处于一种封闭、半封闭状态,极易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缺陷和偏差,这对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是非常不利的。如何改变这一现状?仅仅靠教师口头上的说服劝导收效甚微,而笔者所在学校采用校园心理剧这一特殊的辅导形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校园心理剧是一种非常适合残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辅导方法,它能帮助残障学生解决在认识自我、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小问题、小困惑,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搭建一个快乐的舞台。
简介:权利通常是指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在法律支配和保护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自由地去做事情和享受利益,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有权做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行为的能力,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国家机关依据法律,运用强制手段实现其权益;职权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在职务范围内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能力和责任,表现为拥有职权的机关或个人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范围和行动界限。虽然权利和职权都是和特定社会的法律相联系的,即都是依据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的规定和认可,都是具体的和法定的,并且都有阶级性和国家强制性,但是,二者却有严格的区别。
简介:摘要:残障学生的网络素养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始终没有引起广泛、充分的重视。在权威核心的学界论坛杂志上存在很少相关研究,没有真正的创新观点和建树。并且在不同时代不同阶段对于高职残障学生网络素养的调查结论不同,数据更新速度较快,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由于自媒体领域相对旧的互联网来说较为新颖,学者们欠缺对新兴媒体数据的调查和学习,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而年轻学者虽然对新兴领域较为熟悉,但学术造诣相对较为欠缺,所以使得当前高职残障学生网络素养的研究缺乏一定深度,批判目标较为模糊。在网络素养培育的对策方面多为理论性建议,缺乏符合实践的调查研究,因此国内仍需要系统完整的探寻高职残障学生网络素养培育的途径。
简介:本文对航行权利与相关权利争端(哥斯达黎加诉尼加拉瓜)一案进行了简要概述,并分析了案件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