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时代变迁及社会转型,家庭结构的组成及形态趋向多元,未成年子女出现在法庭的现象增多.为了维护未成年人子女在法庭上的最佳利益,我国台湾地区2012年6月施行的“家事事件法”参酌德国做法,设置了程序监理人制度.当出现未成年人与法定代理人有利益冲突、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或行使代理权有困难等情形时,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选任程序监理人,使其在法庭上代表未成年人子女,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因两岸同宗同源,文化背景相同,在对台湾地区程序监理人的规范构造、运行实效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借鉴台湾地区“家事事件法”的立法经验,建议在大陆家事诉讼法中设置程序监理人制度,从而实现在司法程序中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简介: 摘要: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核心价值所在,同时也是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也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目前,如何通过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制度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也是企业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人力资源管理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而人力资源成本又是企业人力资源使用的必要投入,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引入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成本管理制度,加大人力资源管理力度,对人力资源成本进行有效控制,才能挖掘人力资源价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