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刘晓晖在《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公共政策视野下的青年自组织》一文中指出,青年自组织蓬勃发展的实质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客观上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制定新的公共政策,不断地将一些政府职能与管理权力返还给社会。公共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实现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须给予青年自组织更多的关怀,才能引导和激励他们健康发展。公共政策有时候会体现出一定的自由度。政策自由度的存在,使一些政策的执行者和实施者以此为借口,滥用“自由裁量权”,使政策不能原原本本的贯彻。政策的执行者为了自身的、部门的或地方的利益,故意曲解政策原来的精神实质和内容,对政策做出符合自己利益的解释;肢解政策,取我所需。在执行政策时,把一个完整的政策加以分解,“断章取义”,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加以贯彻执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抛之脑后,置之不理。避免上述政策自由度过犹不及的关键一环就是加强监督。监督和制约权力的最强大的力量就是授权给政府的人民。然而单个的人是没有力量与政府抗衡的,青年自组织的发展为民众监督和制约政府的权力提供了其自我组织的空间和监督的载体。通过动员青年民众,它使具有共同利益要求的民众自主结合而成组织,...
简介:韦付萍在《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我国农村的“后选举治理”现状思考》一文中指出,据有关机构调研结果表明,现在农村存在“三没”:没人、没钱、没事的现象,村委会的工作很难开展起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身陷这种环境的农村将会不断增多,而村民自治制度在其中的运作举步维艰。在现时理论研究中,许多人认为,克服农村的“空心化”可以使用“并村迁移”的方法。但是,同质农村的合并不能使人口结构理想化,不能避免土地被废弃的可能,也不能避免人口和村庄迁移过程中耗费巨大社会成本。更重要的是,在合并后建成的新村中,来自不同村落的居民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分化,而整合这些分化将是一个漫长和可能失败的过程。所以,草率将村庄合并可能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在社会变迁的前提下,村民自治制度应该进行制度创新以满足新的形势。在“空心化”的农村中,村民自治制度应该由“积极型自治”转变为强调“自我服务型自治”,而不是在人力、技术资金都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切实际地搞大型经济建设,或者以有没有搞这样的建设来衡量村民自治的成功和失败。解决“空心化”问题要避免将农民限制在农村的简单思路的影响@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