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科学揭示管理和伦理之间的关系及管理伦理的本质,对于完善人类的科学管理之道,充分发挥“管理也是生产力”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现行的管理伦理研究存在的一个根本缺陷是没有从理论上解决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本文认为,管理伦理的发生是由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的内在要求决定的——管理本身内在地具有道德性;管理的道德性表现为管理的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管理伦理就是这样两个方面双向互动的有机统一;管理的外在道德是指管理活动的合伦理性或合理性;管理的内在道德是指管理本身的结构和内涵所应有的道德要求,是管理最根本的活动准则。管理的道德性规定为解决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实现伦理在管理活动中的支撑作用提供了客观依据。
简介:德勒兹思考的伦理学不同于西方近代意义上的伦理学。西方近代伦理学(如康德)关注的核心问题是道德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律令——我们应该如何行动,我们应该如何使自己的行动遵守于规范。而德勒兹反复坚称他的伦理学是基于"生存论"/"实存论"的,这种伦理学不是规范伦理学,也不是描述伦理学,因为,后二者都关系到伦理规范,而德勒兹的伦理学朝向的是一种"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德勒兹对伦理学与道德的区分也是奠基于这一"内在性生存模式"。同时,也正是因为"内在性生存模式",德勒兹的伦理学是"内在性生存模式的表型学",它代替了总是将存在归于先验的诸价值的道德,据此,这种关切到"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学,它根植的论域不再是意识层面上的先验的神圣的道德律,相反,它关注的是个体身体被影响的能力、力量,等等。
简介:在老子那里,“德”的含义不只是停留在伦理范畴之中,而且是通达道的一种途径。老子在阐释“德”的意蕴的论述中包含三个不同的向度,简单来说,就是从“有”而至“无有”,进而达到“无无”,也就是道的本来样态。这是“德”的形上层面的路径。落实在实践层面,则由初始的“有言之教”到“无言之教”,最高的德要引发个体自身的创造性,这是老子对至德的独到理解。这三层思想是由老子对“德”的层层上升的理解所构成的。如此把握老子“德”的含义,才能将其道德观念落实到当前时代背景下的伦理生活之中,使人们能够实现自我栽培,觉察自己的本心,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老子道德观念的根本要义。
简介:德性伦理学是基于人的实践可能性的对人的善生活的哲学说明。德性的观点表明一种基本的真实:德性地生活对于人始终是一种可能性。德性伦理学比其他实质性的伦理学更明确地诉诸这个可能性前提。对这个基础的说明只有借助对心灵整体及其历史两个相互联系的基本前提要素的理解才有可能。这些相互联系的观点内涵对人的实践性活动的身心一致的解释,构成一种内德性的、内德性伦理学的观点。这种内在观点的缺乏引向强硬分割心灵而在理解实践活动时不能"复原"其整体性的倾向。整体心灵的历史性也由此丧失。被剥夺掉其实践生命内容的"心"被抽象为agency,作为功能性对照物的"身"也成为消极的、不确定的实践心灵的抽象符号。基于这种方法与观点的"德性伦理学"讨论不是恰当的德性伦理学讨论。它没有抓住真实。
简介:德性论的基本问题是: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规范论的基本问题是:一个人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怎样做?前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内在品质,后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外在行为。德性论关注的是人的内在品质,以人的道德品质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实质主义的;规范论关注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它不再强调人的内在品质,而以行为是否符合普遍的规范形式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形式主义的。社会的道德评价体系从德性论到规范论的转型,其积极的意义是肯定了个人在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一领域内的自我决定的权利,即肯定了个人的自由和自主,而将普遍性的规范限制在共同的社会生活领域,也就是人的外在行为的领域。但是,由于规范论仅仅关注对个人外在行为的约束和限制,而在关于个人追求自我完善方面保持沉默,就容易导致个人追求自我完善这一要求的丧失,而这也就意味者人本身的丧失。
简介:至善本是伦理学中的最高概念,却在当代伦理学的研究中被边缘化了。我们今天重拾"至善"话题,并非要复古,也没有意愿通过定义"至善"去建构一个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相反,恰恰是为了解决当代社会所面临的道德难题,需要为行为的"应当"寻求最终依据。这样的问题意识引导我们到人生的终极目的中寻求至善。按照通说,人生的目的无外乎幸福和美德,但无论运用分析的或综合的方法,它们都难以最终定义至善。我们认为只有以"骑手与奔马"的内在统合方式才能成为至善,其内涵是完全的人。这样的"至善"并不存在于彼岸,审美活动作为人类的最高活动形态,使得"至善"的实现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