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行为,特别是司法行为的符号与仪式要素,使得其具有强烈的戏剧化特征,这种戏剧化特征服务于法律需要拥有权威这一本质要求。法律的权威基于人们的服从,除了摄于强制的服从外,人们的自愿服从由何而来呢?这需要人们将法律权威的指令内在化。有一种广泛流传的观点认为,这种内在化需要得到法律信仰的支撑,并且,法律戏剧化的目的就是为了唤起人们的这种信仰。本文将指出,以唤起法律信仰为目的的戏剧化并不适合以祛魅为特征的现代法制,对信仰的追求应当转向对信任的追求,在中国情境之下,信任对法律权威的建构尤其重要。为此,本文以拟剧论为工具,通过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共融,对笔者称之为"神话剧"和"生活剧"的两种不同的戏剧化形式及其代表的司法模型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后者更有利于建构以信任为基础的法律权威。
简介:<正>文化是引领,文化是动力,文化是灵魂。这是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和法官文化建设的初衷,培育良好的文化氛围,坚持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为促进干警全面发展,确保公正司法,实现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通过构建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和廉政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文化体系,切实提高法官干警文化素养、弘扬司法理念、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这就是三原法院文化建设的目的。"近日,记者在三原县法院采访时,该院院长焦鹏向记者介绍构建法院文化和法官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