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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个结果
  • 简介: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但具有科技资源雄厚的明显优势。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通过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抓住科技成果转化这个关键环节.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政的出台,使科技与金融结合、高校与企业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军民融合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 标签: 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驱动 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欠发达省份 最后一公里 科技资源
  • 简介:财富的生产是有规律的,但财富的分配却主要是制度安排的结果,这就是社会受益权——一项新的法律权利——提出的核心理据。社会财富的分配依据有一个历史的嬗变进程,而传统的分配依据与公平分享改革成果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张力。现行的分配格局是我国以往分配法律制度安排的结果,修正这种分配格局必须有正当的理据。惟有突破现有的思维模式,对分配依据进行法律限度的拓展,并以社会受益权的型构为契机,以权利的介涉为进路,才能建立起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

  • 标签: 改革成果 依据 社会受益权
  • 简介:一、国际法学1.办学时间长,获首批省级重点学科至今。从1983年深圳大学创办法律系开始,国际法学一直是重点发展学科。1996年开始国际法学被评为广东省级重点学科,是全省最早的法学重点学科之一。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师资队伍优势明显。专任教师15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0人、讲师2人。现任全国和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者12人次。人数、学历职称和学缘结构有明显优势。

  • 标签: 国际法学 深圳大学 名牌专业建设 广东省 省级重点学科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简介:<正>在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无论在内容的丰富、思想的深刻程度,亦或是在立法技术、司法经验和律学理论的包蕴诸多方面,唐律都占有崇高的地位。它是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也是世界法律文化宝库中的一件瑰宝。法律史学界的许多位学者如杨廷福、叶孝信、乔伟、蒲坚及台湾的戴炎辉等都对唐律的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钱大群教授近年来在唐律研究方面取得了系列成果。其中《唐律译注》是第一次用现代汉语对唐律疏议全文作译注;与钱元凯合作的《唐律论析》在唐律的性质、特点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看法;此后,他又与夏锦文合作写出了《唐律与中国现行刑法比较论》一书(以下简称《比较论》)。对于探寻现行刑法渊源,弘扬古代法律文化,具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 标签: 唐律疏议 现行刑法 比较研究 重要贡献 法律文化 现代汉语
  • 简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批准,以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楚教授为首席专家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绩效研究》获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项目批准号:08JZD0009)。

  • 标签: 中国政法大学 成果展示 大学科研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知识产权 教育部
  • 简介:<正>法律文献的考订,是研究我国古代法制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然而,封建时代的文人学士大多轻视法律之学。早年,我国著名法学家沈家本(1840—1913)就尖锐指出了这个痼疾的存在,他说:“世皆懵暗,自古己非,积习相仍,于今为而。”(寄簃文存,元史新编跋》)他还举例说,

  • 标签: 法律文献 沈家本 中华书局本 沈氏 《崇文总目》 《国史经籍志》
  • 简介:<正>自近代中国被西方列强以船坚炮利打开国门,西方,一度几乎成为外面的世界的代名词。迫于无奈,国人开始研究西方的科学技术、社会文化和政治经济,继而“西学东渐”。其中最早令法学界耳目一新的是严复等人所译西方政治法律名著。此后许多学者热衷于西方法律文化的研究,甚至有人过于专注地将西方法律直接等同于外国法律。相比之下,对有着和中国同样辉煌的古代文明的东方诸国的法律,却少有人问津。由此也失去了应有的比较和借鉴。

  • 标签: 传统法律文化 东西方法律文化 法律改革 法文化 犹太教 法律史
  • 简介:立法评价方法是创立良善法律之科学工具,关注的是立法者内在的科学立法思维。立法评价的对象是法律规范所依据的价值关系。立法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法律规范价值关系的范围确定,价值关系信息的全面总结与要素提炼,价值关系信息的类型描述,不同价值关系之间的比较和选择。经过立法评价而选择的"行为事实"、"社会需求"类型将会成为法律规范的初步内容,而立法评价所得到的价值判断也会成为该法律的规范目的之基础。整体上看,立法评价方法的操作过程,呈现出一种"立法评价之循环"特性,包括评价环节之反复与评价过程之循环两个方面。

  • 标签: 立法方法 立法评价 价值关系 规范目的 立法评价之循环
  • 简介:<正>1996年10月8日至10日,中法两国刑法学专家会聚北京,举行了中法刑法合作研究项目第三阶段的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是中法刑法合作研究项目三年来的总结,标志着该研究项目的圆满结束。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和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等单位共同发起、组织的中法刑法合作研究项目,开始于1993年。经双方商定,合作研讨的主题为经济犯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整个项目分为三个阶

  • 标签: 经济犯罪 研究项目 刑法国际化 第三阶段 人身权利 课题组
  • 简介:<正>我院自开展第二届“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活动以来,共收到各系、部、处、室按申报比例推荐,参加学院评选的论文、译文二十八篇、著作四部。经评审小组反复、认真讨论研究,最后以投票方式表决,评选出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十五项。其中,一等奖二项,二等奖三项,三等奖十项。此外,还增设了表扬奖三项。名单如

  • 标签: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论文 评选 优秀 二等奖 著作
  • 简介:犯罪学研究成果应当及时转化为刑事立法、刑事政策、实务部门的具体决策以及社会公众防范犯罪的方法、手段等,切实发挥预防和控制犯罪的作用,充分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服务.当前,犯罪学研究成果的转化面临较多的实际困难,关键在于研究成果的研发机制、中介机制、评价机制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脱节,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犯罪学研究成果的转化机制,大力推动犯罪学的良性发展.

  • 标签: 成果转化 犯罪学 发展 机制
  • 简介:警察体能是指警察在先天具有的遗传素质与后天经过训练形成的身体有形能力和无形能力共同构成一个多层次的相对独立而有机的内稳态自组织系统结构。它是由身体形态结构、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智力、心理、适应能力、健康状况等部分组成的复杂而有机的内稳态自组织系统结构。应建立我国警察体能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而对体能各级指标体系进行分析,以期对警察体能评价体系有新的认识。

  • 标签: 警察体能 评价体系 警察训练
  • 简介:在风险社会的时代,民众规避风险的意愿影响和引导着刑法规范的立法活动,危险驾驶罪的制定就是其表现之一。危险驾驶罪虽然存在一些积极意义,但在规范层面和司法层面还存在一些没有理清的问题。在规范层面,应当明确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竞合情况的适用规则,在司法层面应当统一司法使用标准以解决现存的困境。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罪刑评价 司法适用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理论一直以来以中立证人观规定、理解证人,也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作为判断证人证词证明力的重要方法。其实证人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方式上与案件或当事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中立的证人不仅是一种乌托邦的设想,同时与现代诉讼制度改革是异质的。为此,应在反思传统中立证人观的基础上,确立与之适应的证人评价法,这就是矛盾评价法。

  • 标签: 证人评价 中立证人 矛盾评价
  • 简介: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它是对普通审判程序的一些环节、步骤加以不同程度的简化,从而使刑事案件得以快速处理的审判程序。我国也在1996年修正刑事诉讼法时新增了简易程序,但是由于程序设计及运作环境等方面的原因,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很低,并未达到立法者预期的目的,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对影响程序设计和运作的社会背景、司法环境等相关因素进行客观、系统的评判和分析,使我们在对国外简易程序的比较研究中思考得更为全面和深入,从而避免在程序借鉴和移植中南橘北枳。

  • 标签: 刑事诉讼 简易程序 中国 司法环境 中外比较 正当性评价
  • 简介:略论立宪主义社会效果的评价韩大元立宪主义就其本质价值而言是一种具有实践功能的、处于现实运动的形态。立宪主义在现实运动中总是寻找能够表现其价值的客观化的形态。因此,立宪主义在社会效果的评价应立足于实践性与现实性,从动态过程中认识立宪主义在社会发展中起到...

  • 标签: 立宪主义 评价标准 社会效果 客观性 客观事实 评价活动
  • 简介:<正>我国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在1983年曾与李双元教授联名撰文,呼吁“应该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这之后的几年中,我国冲突法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就,有关冲突法研究的论文和涉及冲突法内容的著作不断问世,无论是关于冲突法的一般理论还是与我国有关的一些具体的冲突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都有理论突破。我国冲突法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与此同

  • 标签: 冲突法 国际私法学 冲突规范 重大成果 定义问题 法律适用
  • 简介:我国现行法将法律行为不发生完全效力的情况三分为无效、可撤销和效力未定。这个体系的问题在于三分法并不全面,内部的区分标准不一致,无效和可撤销时有界限不清、后果不确定的情况。这些问题来自于三分法的历史形成过程。借助历史经验,解决方案是区分法律行为的利益设立和利益实现两个阶段的法律评价,前者判断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后者决定法律行为是否具体生效。有效和生效区分符合法律行为的私人自治性质和效力乃是法律评价这两个特点。基于该前提,一方面应简化无效和可撤销概念,使其成为法律行为有效与否的评价后果;另一方面,应该完善不生效力各个类型的研究,以处理无效、被撤销法律行为的后果。

  • 标签: 法律行为 无效 可撤销 效力未定 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