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农村义务教育已成为教育事业中备受关注的焦点,但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简介:2006年我国对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了修订。对比新旧《义务教育法》的法律条文可以发现,新法在结构内容上进行了调整,立法目的得到进一步深化,并将素质教育法制化。此外,新法对立法原则也进行了调适,强调并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和义务性原则。经过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法律适用性与操作性得到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也更加明晰化。《义务教育法》的修订是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进步,对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
简介:义务教育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关系到国家综合国力和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大问题,是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宏伟工程。早在893年英国就开始进行义务教育,实现了英国的经济腾飞,1976年美国建国后也积极开展义务教育,1852年至1853年,麻萨诸塞州和纽约州相继发布了强迫义务教育的法令,1918年、1919年密西西比州比亚拉巴马州最后通过义务教育法,长达半个世纪的义务教育算告一段落,它对科技进步,综合国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我国的义务教育从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义务教育法》至今已有十几个年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大城市以及发达地区已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但在一些偏辟山村和不发达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还很艰巨,教育部已对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进行攻坚,从物力和人力上给予大力帮助和扶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赞助,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形势不容乐观,仍然有一些地区旋转“纸上谈兵”。为了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尽快实现,笔者谈点看书的看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