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是我国伦理道德史中谈论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在我国,传统道德精神是一种绝对的群体主义(指作为传统道德主体的儒家而言),作为个体的人在"三纲五常"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显然与我们的现代道德格格不入.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包含着三个相互联系又层次递进的方面:一是集体利益的权威性或首要性;二是个人利益的正当性或合理性;三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性或协调性.由此,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在历史上第一次辩证地、正确地解决了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它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坚持并应大力弘扬的思想.在集体主义落实到我国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我们需思考并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简介:集体主义精神,是主流价值观的核心理念.如果用政治学的术语来加以表述,它的基本要义应是:以无产阶级的群体利益为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以个体对于整体无条件的服从为纪律规范,以公正无私的自我奉献精神为思想信仰,以只有解放全人类最后才能解放无产阶级自己的人生追求为终极归宿.这是一种从西方引进来的、且又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价值观念体系,它之所以能对20世纪中国文学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这其中似乎并不存在什么深奥高妙的道理;只要我们稍加分析便不难发现,对于崇尚非理性"群体意识"的中国作家来说,他们对"集体理性精神"并不会感到十分的陌生.因为两者之间形而下的关联性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重要因素,这大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符合中国的实际国情".但是仅仅凭借"形而下"的相似性,恐怕还不能从根本上揭示问题的本质;笔者所感兴趣的是信奉儒家实用主义伦理哲学的中国作家,究竟是如何一下子便从传统文化的非理性"群体意识"的价值观念,顺利地切换为无产阶级"集体理性精神"的思想信仰,并进而营造出了一个跨越百年历史的中国现代文学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