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少数民族的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承中,少数民族习惯法具有正式规范不可替代的作用,基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它对于少数民族群体及其成员的文化心理、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少数民族习惯法依然具有传承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个体行为等重要价值。在以法治为标志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习惯法表现出与法治理念的价值断裂、经济社会转型中的价值递减和民族社会发展中的个体价值认同弱化等问题。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应努力实现国家法体系的功能和习惯法价值的协调适应、加快习惯法在法治进程中的价值适应性、发挥社会转型中习惯法的独特价值、以群众的广泛积极参与增强习惯法的法律实效,使习惯法逐渐适应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简介:"子貴母死"是鮮卑拓跋部一項獨特而殘忍的制度,出現於個體家庭産生之初甥舅繼承制逐漸向父子繼承制轉變的時期,實質是舅權與父權的衝突,目的是保證父系皇權的傳遞不受母黨、妻黨的干預。漢族將舅權與父權衝突成功改造爲"先外族而後本宗"的新婚姻禮法,實現了宗族和妻黨、母黨合作。鮮卑拓跋部在孝文帝實施漢化政策之後,也隨之變舅權與父權的衝突爲合作,逐漸廢棄"子貴母死"之法。細緻分析兩者的婚姻禮法機制,不難發現北朝婚姻禮法之倚重母黨、妻黨和鮮卑貴族之抑制母黨、妻黨,表相雖異,實質相同。兩者親屬制度之源相同,鮮卑進入中原則將漢族婚姻禮法中某些原始因素唤醒了。漢族原本保留着局部交换婚姻關係之下的一系列傳統禮法得以加强化,更加重外家輕本宗,而鮮卑族也放棄了"子貴母死"之法,逐漸實現了舅權和父權的合作。漢族和鮮卑婚姻禮俗的交互影響正可當作經歷過相同家庭制度發展史的不同民族融合的最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