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是行为人在犯罪意图的支配下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该行为具有导致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性。

  • 标签: 着手 主观说 客观说 折衷说
  • 简介:"实行着手"的判断标准应采取实质的客观说,只要从实质的角度来看存在法益侵害之具体危险性,该阶段即成立未遂犯。而且,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也是这种具体危险性的判断材料之一。具体而言,在间接正犯与隔离犯的场合,主张在出现了结果发生之具体危险性的阶段始成立未遂犯的"结果说"更为妥当;对于构成要件上要求必须是通过特定手段而引起既遂结果的结合犯而言,不以实际开始实施构成要件所要求的手段、方法为必要,只要存在实际实施这种手段、方法的危险性即可肯定实行着手

  • 标签: 实行行为 着手 未遂犯 间接正犯 隔离犯 结合犯
  • 简介:关于实行行为着手的认定,国内外刑法理论存在许多争议。本文从着手的概念出发,对认定着手的方法加以归纳,并提出了具体认定着手的几种方法。此外,笔者还对隔离犯、不作为犯、原因自由行为这三种特殊形式的实行行为的着手认定进行了探讨。

  • 标签: 着手 实行行为 认定
  • 简介:<正>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个法定的犯罪未遂概念说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第二,犯罪未得逞;第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三个特征,体现了犯罪构成中主、客观方面的统一,缺一不可。其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构成犯罪未遂的前提。一切故意犯罪都是主观上的某种犯罪故意和客观上实行一定行为的统一。如果说故意罪

  • 标签: 着手实行犯罪 犯罪未遂 犯罪构成客观要件 我国刑法 犯罪对象 犯罪未得逞
  • 简介:  (一)不作为犯罪犯罪实施  以不作为的形式所实施的犯罪,以不作为的形式所实施犯罪,有的以不作为的形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情况下

  • 标签: 不作为犯罪 犯罪着手 着手浅议
  • 简介: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因而1般以行为地的实行行为标准来具体认定犯罪着手,着手不是犯罪预备行为的结束

  • 标签: 中的着手 未遂中的 犯罪未遂
  • 简介:犯罪行为着手的认定是颇具争议的刑法理论难题.着手的概念与认定着手的原则和方法共同构成相对合理的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犯罪着手的认定蕴含着两大基本问题,一是着手的概念问题,即依据什么标准来建立着手的概念,以及着手有哪些基本特征,二是着手的认定问题,即如何认定犯罪着手行为,如何判定行为是否具备了着手的基本特征。正确认定犯罪行为的着手需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结合刑事政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等原则与方法综合予以认定。

  • 标签: 犯罪行为 着手 认定
  • 简介:实行行为是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基本的、普通的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自然结构要素仅为心素与体素。在实行行为的规范形式上,实行行为的构成要素有:方法行为、目的行为、本质行为、职务行为、违规行为,单纯性要素、选择性要素、合并性要素;实行行为的整体构成表现为:单元型实行行为、多元型实行行为,提升的实行行为、纯正的实行行为、扩展的实行行为,单人的实行行为、聚众的实行行为。

  • 标签: 实行钉为 自然结构 规范结构 犯罪行为
  • 简介:不作为并非是“什么也不为”,而是“没有为一定的行为”,不作为犯的本质在于行为人未能履行特定的法律义务而构成的犯罪。不作为犯的实行行为之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保证人义务的存在、保证人的不作为具有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和保证人具有作为的可能性。不作为犯的着手的时点应是:违反作为义务的不作为的开始之时,或者是违反作为义务的不作为持续至存在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之时。

  • 标签: 不作为犯 实行行为 着手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在刑法信条学中,过失犯罪经历了从前妻的孩子到最受宠爱的孩子的变化",德国学者罗克辛教授在论及过失犯罪理论时曾经借用一位学者的话这样写道。而正是这之后学术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日益青睐,过失的实行行为这一课题开始被提出并引起了众多刑法学者的研究兴趣,相关论著逐渐增多,理论亦日臻完善,其中以日本、德国刑法学界为典型。与此相反,中国刑法学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关注程度向来不高,且多是针对犯罪过失这一主观要件的理论探讨,对于过失的实行行为的概念则少

  • 标签: 实行行为 过失犯罪 新过失论 不作为犯 德国刑法学 结果无价值论
  • 简介:社会相当性理论作为社会行为论的一种,既是解决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依据的理论武器,也是犯罪实行行为判断标准的理论依据。社会相当性理论不仅考量行为所造成的结果的恶,同时更侧重行为本身的恶。因此,相对于单纯的法益侵害说和规范违反说,在解释实行行为的刑法意义上更有说服力。

  • 标签: 犯罪实行行为 社会相当性理论 社会行为论
  • 简介:实行过限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又称为共同犯罪中的过剩行为。我国刑法对实行过限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理论,行为人只有在对某一危害结果主观上具有罪过的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而过限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的故意范围,所以应当由实行人对过限行为单独承担刑事责任,

  • 标签: 实行过限 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 刑法理论 刑事责任 过限行为
  • 简介:由于共犯过限是由实行犯在实施共同犯罪过程中实施的超出共同谋议范围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中共犯过限的行为,认定共同犯罪中某种行为是否属于共犯过限

  • 标签: 共同犯罪实行 实行犯 犯过限
  • 简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不是拒不说明财产来源的不作为,而是拥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因而属于持有型犯罪。该罪不是举证责任倒置,而是一种立法推定,是证明对象的变更。该罪的溯及力及追诉期限起算的时间节点均为结束非法敛财之日,因而离退休人员也能成立本罪。该罪只是在理论上有成立共犯的可能,但实践中难以认定。夫妻双方均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也不宜认定成立本罪的共犯,进而在来源不明财产数额的计算上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家属参与保管财产的,应以赃物犯罪论处。主动交代存在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的,能够成立该罪的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财产申报制度,该罪判决生效后查明真实来源的,只要行为人已尽自己所能积极地说明了财产来源,就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重新作出判决。

  • 标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实行行为 证明责任 共犯 自首
  • 简介:共同犯罪实行过限的认定,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认定是否成立共同犯罪实行过限,应当依据临时实行行为的犯罪与原共谋罪行的性质差异、其他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是否在场、当场或事后即时表现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 标签: 共同犯罪 实行犯 限度
  • 简介:  实行过限指共同犯罪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尽管乙没有亲自实施扎伤丁的行为,甲的行为属于实行过限

  • 标签: 中实行 共同犯罪中 实行过限
  • 简介: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问题是刑法共犯理论的难点之一。研究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问题,目的是为了明确刑事责任的归属。在分配刑事责任的时候,应该从共犯的主观意志出发,以其对超出共谋之罪范围的过限行为所持主观态度如何来确定是否属于共犯过限。应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不同,按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的分类对实行过限的认定进行详细考察。

  • 标签: 共同犯罪 实行过限 司法认定
  • 简介:共犯具有对正犯的从属性,这是二元区分制理论的立足点。而正犯包括直接正犯与间接正犯,因此,共犯具有对直接正犯或间接正犯的从属性是理所当然的结论。但是,在既存在直接正犯又存在间接正犯即所谓"正犯后的正犯"[1]的场合,共犯究竟是对直接正犯还是间接正犯具有从属性呢?如甲、乙得知B在丙的帮助下准备于特定的夜晚埋伏在A经常散步的偏僻处将A射杀。于是甲教唆A利用B的行为将仇人C杀死,乙顺手把自己的手机给了A,而A产生杀死C的故意后,使用乙的手机给C发了假消息(以C恋人的名义),试图将其引诱至该场所,但C因为临时有事而未能出现在现

  • 标签: 间接正犯 直接正犯 从属性 法益侵害 实行行为 行为犯罪
  • 简介:近年来,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基层人民检察院都越来越重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践层面上检察机关也有不少有益的探索。

  • 标签: 基层讯问 犯罪嫌疑人 录音录像
  • 简介:<正>一、引言在对GermainKatanga和MathieuNgudjoloChui的确认指控判决中[1],国际刑事法院(ICC)第一预审分庭解决了大量棘手的法律问题,其中有一些问题是第一次被解决。在判决中最有意思的内容之一就是解决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以下简称《规约》)第25条(3)(a)规定的通过另一个人实施犯罪的问题。预审分庭根据对Lubanga案的判

  • 标签: 分庭 国际刑事法院 德国法 间接正犯 Mathieu 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