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只有从真正意义上确立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才能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其在民法基本原则基础之上,还包括突出体现其特色、专门规制商主体(亦即所谓的"商人")因素和规制商行为因素的商法基本原则。其中,商法之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即是指商法大力确保适合商主体作为健全的组织体依法得以成立、存续及发展的一项商法基本原则。现代商法通常以大量强行法规范对商主体进行调整和控制,全方位、多角度地强化商主体各项规则要求,为商主体提供了一套完备的市场准入以及市场退出机制,以此支持商主体的商事营业。该原则维系商事交易的安全,已成为现代商法的首要原则和基本任务。
简介:摘要本论文从处理侵权纠纷责任原则的分类开始论述,在阐述过错责任原则概念的基础上论述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我从三个方面对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进行分析1.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加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才能承担侵权责任;2.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范围责任形式的依据;3.它贯彻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论述完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后我继续论述过错责任原则的产生和发展,重点阐述过错责任原则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内在要求,紧接着又重点阐述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在论述过错推定责任的过程中我将其与过错责任原则也是从三个方面作了比较1.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不同,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3.责任区分的不同,以更好地理解过错推定责任,接着下来我还用实务当中发生的案例来分析,更加透彻地阐述过错责任原则。
简介:摘要公平责任原则,也称公平分担损失规则,该原则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热点话题,我国法学界多年以来一直都呈现争论不休的状况,但却未形成通说。对公平责任正当性基础的争论,相较之下显得尤为突出。针对这种争执不休的局面,主要是因为学界对侵权法的理论还未达成共识。以现实生活的案例出发来分析公平责任,有助于分辨清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以及公平责任之间极为复杂的关系。该条规定本质在于授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受害人的损伤进行合理分配,追求公平的社会观念。在实务中,仅靠为数不多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具体案件,会产生较多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对郑州劝烟猝死案来分析侵权责任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以期能够对我国司法裁判提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