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次一、案例梳理(一)基本案情(二)争点(三)裁判结果及裁判理由二、案例评析(一)本案判决思路(二)现行法律、学说状况(三)本案公布之前的案例状况(四)本案参考效力范围(五)本案判决遗留的问题一、案例梳理(一)基本案情1999年7月20日,武侯国土局、四川港招公司、招商局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债务关系转移合同》约定:招商局公司欠武侯国土局土地征用费21833446.50元债务全部由四川港招公司承担。此后,四川港招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已生效判决要求四川港招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并同时认定因成都港招公司未按规定将注册资本金注入四川港招公司,应承担投资不实的责任。2006年
简介:旧的全球治理,即国际治理,在回应日益增多增大的全球问题、全球挑战上有着许多失败的记录。新的全球治理的必要性是很清楚的。但是,新的全球治理到底“新”在何处?新的全球治理应该是关于全球问题和全球挑战的新的理论与实践。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实现新的全球治理,国际社会如何找到全球治理的“新型”,即走向有效的全球治理的方式、手段和模式上的创新。当前,下述三个同时展开的进程可能导致全球治理的转型:第一,改革现存的国际制度,增加新兴大国在其中不可或缺的作用。第二,发展诸如二十国集团这样的相对理想却初生的全球框架。第三,在联合国主导下,建立一系列针对日益增加的全球问题的新的国际制度。中国等新兴大国构成全球治理转型的主要动力之一。在一些具体的全球治理领域,诸如冲突后管理、金融治理、地区治理,这些国家可以通过提供务实而有效的全球问题解决方案来增强它们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