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合同双方债务同时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

  • 标签: 履行抗辩权
  • 简介:同时履行抗辩是指合同履行中的抗辩的一种,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以拒绝自己的债务的履行的权利。自《合同法》确立同时履行抗辩以来,该制度对于鼓励、督促履行合同义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交易当事人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纷发生以后,法院也易于依此规则准确判断是非,维护社会公平,也符合《合同法》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宗旨。

  • 标签: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履行 合同当事人 《合同法》 当事人利益 合同义务
  • 简介:双务合同具有双方当事人对待履行的性质,双方的履行义务互为条件,为保证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对等性,防止单方面不履行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后履行抗辩”、“不安抗辩”三种抗辩抗辩制度从法律上最大限度地平衡了合同双方的利益。

  • 标签: 双务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 简介:出版者和作者互负同时履行义务,当负有同时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当事人依法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当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出版者或作者到期未履行出版合同义务或履行出版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当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出版者或作者确有不能向先履行义务当事人为对待履行的危险,先履行义务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以上三种抗辩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

  • 标签: 出版合同履行 抗辩权 法定情形 法律效力
  • 简介:合同履行中的抗辩分为同时履行抗辩和不安抗辩两种。同时履行抗辩的使用须符合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的债务须因同一双务活动而发生且具有对价关系;债务已届清偿期,行使抗辩的一方无先行履行债务的义务;双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不安抗辩的行使,抗辩方须有相对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确切证据

  • 标签: 合同 抗辩权 种类 条件 问题
  • 简介:<正>在现代的合同法理论和实践中,双务合同被视为最为典型和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类型。它要求双方当事人互相对等履行,以给付的交换为目的,即当事人都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只有在双方都履行了合同之后,合同的目的才能全面正确地实现。由于双务合同所具有的这种双方对等给付或者对等履行的性质,也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与对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互为条件具有牵连关系,因而许多国家的合同法大都规定了双务合同履行中在当事人一方未为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不为履行的权利,以保证合同履行对双方当事人的效

  • 标签: 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 对方当事人 合同法 对等给付 合同履行
  • 简介:摘要现代交易以双务合同为典型,双务合同履行遇到障碍就需要法律配备相应的救济措施,新的《合同法》确立的抗辩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个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尚待完善之处。双务合同履行抗辩制度在新的《合同法》中得到了较为完整的确认,主要体现在合同法中的第66条、第67条、第68条、第69条等条款中。本文拟对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制度做初步的探讨。

  • 标签:
  • 简介:为了减少交易风险,新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以依法采取自救方式行使抗辩,根据不同的情况抗辩分为同时履行抗辩、先改造抗辩、后改造抗辩.

  • 标签: 合同 履行 抗辩权
  • 简介:在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抗辩的不当行使可能会给公共环境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抗辩的表现类型入手,分析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中滥用抗辩的弊端以及我国法律规定的缺陷,提出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抗辩行使的措施,旨在对解决实践中频繁发生的物业纠纷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 标签: 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履行 抗辩权
  • 简介:既然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二、先履行抗辩履行抗辩为合同履行抗辩的一种,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摘要

  • 标签: 中的抗辩权 务合同 合同履行
  • 简介: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合同法》。《合同法》的制定是在总结原有的三部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新情况,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借鉴国际上通用的作法和一些国家合同法中先进的原则,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在这里,笔者仅对双务合

  • 标签: 涉外经济合同法 双务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双方当事人
  • 简介:对于抗辩制度,我国立法分散,且着重对合同抗辨体系的研究,缺乏制度化梳理。应厘清抗辩抗辩这对极易混用的概念,严格区分两者的行使方式、对抗内容和效力,从而明确法官在诉讼过程中所能援引的事实范围。

  • 标签: 抗辩权 抵充规则 立法价值
  • 简介: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合同中,双务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担义务并且互为对待之债的合同。这种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他方所履行的义务,而一方所履行的义务正是他方所享有的权利。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他方的权利就必然会受到损害,于是就出现了履行中的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履行义务 预期违约 对方当事人 中止履行合同 不履行合同义务
  • 简介:不安抗辩制度的设立,对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起了积极作用.但我国对此制度规定过于简略,缺乏可操作性,有必要加以完善.不安抗辩制度与规定的另一制度-预期违约制度存在着明显区别,它们是各自独立、相互补充的关系.

  • 标签: 不安抗辩 操作性 完善 预期违约
  • 简介:四、在电力经营中正确行使不安抗辩的途径一)中止供用电合同履行,即中止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对该厂中止供电,供电方应与用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和《电费保证合同》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中运用 供用电合同
  • 简介:当前,巨额电费拖欠已成为束缚一些供电企业健康发展的沉重包袱,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正常供用电秩序。面对日益增大的经营风险,适应市场变化,依法回收电费,是化解电力经营风险的根本出路。在我国立法实践中,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引入了不安抗辩制度,这对于促进供用电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供用电纠纷的有效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给电费回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 标签: 供用电合同 合同履行 经营风险 回收工作 供电企业 国有资产
  • 简介:摘要:在当前电力市场发展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讨论正确行使不安全的辩护,并考虑到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存和增值以及正常供电和使用顺序的,讨论电力运营的风险。它将有效地减少功率并确保电力的供应和使用。充分正常履行合同。

  • 标签:
  • 简介:劳动抗辩是指劳动者享有的在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拒绝用人单位的劳动请求或劳动指示的权利,在性质上属自力救济。我国对劳动指示抗辩的直接法律规定主要在劳动保护法中,不过在劳动立法中却没有针对劳动请求抗辩的规定,《合同法》可以提供此种法律依据。实践中,劳动抗辩行使会遇到一些障碍,应有针对性地予以克服。劳动抗辩是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最佳方式,具有效率高且成本低的优势,其行使效果表现为暂停提供劳动,但一旦抗辩事由消失则劳动关系又恢复到正常状态。

  • 标签: 劳动者 劳动抗辩权 劳动请求 劳动指示
  • 简介:贸易中,行使不安抗辩要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否则将陷自己于违约境地。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丧失 证据 违约
  • 简介:保证责任是保证制度的核心,保证责任的方式可作多种划分。最重要且最常见的是成保证责任是否具有补充性而作的划分,即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之分。先诉抗辩的有无是区分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关键。因此,研究先诉抗辩,对于正确处理债权人、主债务人及保证人间的关系附关至钜。一先诉抗辩的界定及历史溯源充诉抗辩又称检索抗辩,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先诉抗辩抗辩的一种,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具有一时的抗辩性质。所谓“先诉”,是指债权人应先对主债务人起诉并执行,放在罗马法上称此为“后诉利益”。‘先诉抗辩产生于东罗马帝国的代帝一世时期。在此前

  • 标签: 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 主债务人 保证责任 强制执行 一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