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辽地税征【1999】158号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沈阳、大连分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1999】78号)要求,省局决定从1999年7月至10月换发地方税务登记证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换证范围凡在我省境内负有缴纳地方税义务,按照《辽宁省地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规定,需要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均须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凡在我省境内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及代征地方税收的代征人,也须同时换发新版《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证书》或《委托代征税款证书》。二、税务登记证件的种类及发放范围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有两种:税务登记证
简介: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用税务违反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辽地税稽【1998]299号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沈阳、大连分局: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市地税局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作出补充规定或制定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二、要抓紧确定公告场所,建立公告专栏,并要在12月匕日前落实好其他有关公告的准备工作。三、要确保于12月底之前,按要求全面实施税务违法案件对外公告,不得留有死角。四、各市贯彻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于1999年1月底前向省局写出专题报告(附公告专栏设置地点、数量统计资料),报
简介:当你走进新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时,一定会被满园的春色所吸引,花草竞相开放,花木列队成行,门窗干净明亮,一股文明之风扑面而来。新县地税局创立于1994年国地税分设之后,当时,人员少、困难多、任务重。在这片白纸上作出又新又美的图画,振兴新县地税事业是新县地税局党组一班人苦苦追求的目标。五年来,他们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精神文明建设和税收征管工作均取得了突出成绩。从1995年起,该局连续4年荣获市局目标管理优胜单位;连续4年荣获县委、县政府目标综合考核一等奖;199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997年被省地税局授予“征管改革先进县”、“三基建设先进县”称号,同年,荣获县文明委授予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