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一)主观权利和客观法之区分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组范畴去区分基本权利的主观属性和客观属性摘要,我们可以对我国宪法规定所体现的几种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分别进行考察摘要,主观权利和客观法的区分可以被理解为摘要

  • 标签:
  • 简介:根据传统的立宪理论,宪法的约束对象是国家的公权力。现代宪法发展的趋势是宪法效力逐渐向私法领域拓展。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频繁出现非公权力侵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案件,这使我们有必要讨论在我国宴现宪法基本权利私法效力的必要性、条件和具体模式设计问题。

  • 标签: 宪法 基本权利 私法效力 国家权力
  • 简介: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已成为世界性的一项宪政惯例。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是落实基本权利的必然产物,是维护人民主权、建设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文章认为我国现在已基本具备了实现宪法基本权利直接效力的主客观条件,特别是法律条件;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具有现行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充分依据;我国实现宪法基本权利的直接效力应走“先公后私、先易后难、逐步扩展”的道路;最后提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五项制度构想。

  • 标签: 宪法基本权利 直接效力 宪法法院 宪法权利 直接适用 法治国家
  • 简介:司法救济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最终途径,宪法的法律属性决定了它的直接法律效力。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规定可以适用于诉讼。我国虽未真正建立起对公民基本权利这一宪法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但已呈现出了司法救济的雏形。建立和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和对宪法实施的有效监督。

  • 标签: 公民基本权利 司法救济 中国 宪法
  • 简介:本文讨论了中国理论界关于宪法基本权利直接法律效力的观点,论述了中国宪法关于基本权利之规定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立法例的特点,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务适用宪法基本权利审判或者应当适用宪法基本权利审判的案例,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直接适用宪法基本权利审判的重要性,法律依据、程序等方面的问题,以期促进和推动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化进程.

  • 标签: 中国宪法 基本权利 人民法院 法律效力 司法化 立法例
  • 简介:针对基本权利的效力需要由法律的具体化才能实现的观点,分类讨论了基本权利效力的实现途径,概括出基本权利独立的规范价值。虽然不同性质的基本权利的实现途径是不一样的,但基本权利规范都有其独立的价值,主要表现在:基本权利有其独立存在的形态,不因为立法的具体化而失去效力;它的直接效力表现为赋予国家以一定的义务,包括消极的义务和积极的义务,以反对立法进行调控与制约的“高级法”效力;国家没有履行义务而使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提请宪法诉讼。

  • 标签: 基本权利 效力实现途径 直接效力 独立规范价值
  • 简介: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状况,有必要建立起紧急状态制度、颁布,这是应对突发性社会事件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围绕紧急状态立法从紧急状态的定义、国内外紧急状态立法情况、紧急权、紧急失权等方面进行阐述,提出了紧急状态下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

  • 标签: 紧急状态 立法 紧急权 紧急失权 公民权利
  • 简介: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可以受到限制,但只有法律可以限制,此处的法律仅指狭义的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而非指行政机关、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并且不得是立法机关通过的决议。同理,依法治国、法治国家与依法行政中的“法”必须作狭义解释。行政法规只具备有限的“法”的属性,只在法律有明确授权或者法律根据的前提下才可以限制公民基本权利,而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则无权限制基本权利

  • 标签: 孙志刚案 宪法 基本权利 法治建设 合宪性 合法性
  • 简介:宪法基本权利价值取向的转型是宪法基本权利变迁的基础与前提,市场经济的转型、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是基本权利价值理念转型的社会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清理我国基本权利宪法变迁的应然方向与迫切需要完善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基本人权以宪法原则载入宪法后,应该完善宪法文本中基本权利的结构顺序;在扩大基本权利范围的同时,要优化基本权利体系的结构和种类;明确国家保障基本权利的宪法义务,确立限制基本权利的限度,对国家权力作出适当的否定性规定,以完善基本权利的保障制度。

  • 标签: 宪法权利 价值理念 人权 法律制度 言论自由权 结社自由权
  • 简介:各国宪法在基本权利中都规定国家在保障基本权利的实现方面应承担什么义务,对国家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享有和实现方面应承担什么义务、遵循什么原则没有做出规定,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

  • 标签: 义务体系 体系完善 公民基本权利
  • 简介:建立保险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诉讼制度,首先应确立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直接效力,即宪法权利的司法化。而普通司法机关“违宪审查”的实践以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设置专门的委员会来保障宪法的实践,在我国并无现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 标签: 公民 基本权利 宪法 宪法诉讼 宪法适用 司法化
  • 简介:宪法作为人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通常要体现三种相互竞争的价值追求:首先,宪法旨在并且应当用于保护公民自由权,财产权及其相关制度;其次,宪法旨在并且应当用于促进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第三,宪法旨在并且应当用于促进公共参与。宪法要通过上述追求反对以下两种不同的进路:一种是传统的

  • 标签: 宪法 公民基本权利 中国 自由权 财产权 立法方式
  • 简介:齐玉苓和陈晓琪原系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初中毕业生。1999年齐玉苓通过了中专预选考试而取得了报考统招及委培的资格,而陈晓琪在中专预选考试中落选。同年齐玉苓被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但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被陈晓琪领走。陈晓琪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市商业学校报到就读。1993年毕业后,陈晓琪继续以齐玉苓的名义被分配到中国银行滕州市支行工作。1999年齐玉苓在得知陈晓琪冒用其姓名上学并就业这一情况后,以陈晓琪及有关学校和单位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 标签: 陈晓 商业 支行 中国银行 山东省 就业
  • 简介:苏联东欧剧变后的28个前社会主义国家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一般原则、个人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以及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等五大内容.它们既汲取了本国社会主义时期公民基本权利立宪及其实践中的教训,又吸收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及国际人权公约的有益经验,内容非常全面具体,并且紧跟乃至引导世界立宪潮流,具有世界先进性.这些规定给我们以启示,对我国现行宪法公民基本权利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前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 公民基本权利 法律原则 个人权利 政治权利
  • 简介:一、香港居民的分类分类1以是否享有居留权为标准,可将香港居民分为永久性居民与非永久性居民。根据香港1987年《人民人境(修改)条例》的规定,居留权包括入境权,不受居留条件限制而在香港居留及免受遣送离境或递解出境的权利。永久性居民包括以下六类:(一)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二)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三)第(一)

  • 标签: 基本权利 香港特别行政区 永久性居民 香港特区 基本法 迁徙自由
  • 简介:1999年12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起"电子欧洲——全部欧洲人的信息社会"计划,其目的是希望能让每一个欧洲人都能够享受到信息社会带来的好处。到目前为止,欧盟为使欧洲信息社会得到良性发展,在保护消费者基本权利方面采取了大量行动。这些行动大体可分为三类:保证使消费者有能力使用互联网及为此而进行的教育行动,提高互联网技术安全保障的行动,和对代表消费者利益的组织采取的鼓励行动。这些行动中,欧盟出台了大量指令,这些指令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起了极大的作用,但其中仍然存在诸多缺陷,使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受到的保护仍显不足。本文将主要分析欧盟在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通过的立法,剖析其足与不足之处,以及弥补不足之处时应考虑的因素,以期对中国未来在该方面的立法提供一借鉴。

  • 标签: 欧盟 信息社会 消费者
  • 简介:本文根据教授2005年3月在中德法学研究所所作的学术报告整理而成。报告以著名的鱼厂女工案为背景,从此案中发展出基本权利在私法中发挥间接作用的理论。作者详细介绍了德国普通法院和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过程和判决理由,在此基础上区分了民法和宪法对公民权利保护的不同方式,揭示了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并着重分析了德国基本法中的基本权利规定在私法中的间接作用,即法官对基本权利的解释和适用要体现基本法的价值,受到基本法的约束。最后,作者从多角度对经典判例进行分析,得出了具有一般意义的结论。

  • 标签: 联邦宪法 权利规定 联邦最高法院 保证合同 判决理由 《民法典》
  • 简介:<正>自1919年《魏玛宪法》首次明确受教育权伊始,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基本权利陆续为世界各国宪法所承认和保障。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近年来在我国,以各种形式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案例层出不穷,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围绕着受教育权的宪法属性和救济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看法并不统一,甚至大相径庭。笔者认为,从基本权利的实现机制人手,明确受教育基本权利的宪法效力所及,有助于克服受教育权实现中遭遇的种种障碍,并寻得正确而有效之补救。

  • 标签: 教育权利 宪法解释 公民受教育权 公权力机关 魏玛宪法 教育法制
  • 简介:<正>在传统的宪法理论中,宪法的主要功能之一,便是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是全体人民缔结的条约,约定成立政府和服从代议制政府;宪法是人民和他们的代表之间缔结的关于政府的任期和职责的契约,此中最重要的是尊重个人的权利"。法国的人权宣言也庄严宣告"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定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因此,任何一个以实现民主及人权作为

  • 标签: 宪法司法化 宪法解释 三人 权利和自由 违宪审查制度 宪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