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教义学不可替代的功能在于就法律实践进行的沟通,尤其是法教义学为法律系统内的沟通提供了“法言法语”。法教义学的方法有三个:法律渊源学说、法学方法论与体系化。而德国式法教义学的潜在弱点在于不恰当的体系化。不恰当的体系化会导致僵化、保守以及对其他学科知识和视角的忽视。但这种不恰当的体系化并非法教义学的必然结果。避免此弱点的途径是在处理疑难案件时的两步走:第一步是首先忘却体系、直面问题,就各种解决方案在法学与非法学上的论据进行充分辩论,并得出此案件的应然处理方案;第二步是回归体系,将上一步中得到的案件处理方案纳入到体系中,对其给出法律体系内部的名分。
简介:续发型行政行为,是对行政过程中存在于先后连续的数个行政行为之间的后续行为的一种指称。先行行为中存在的违法性瑕疵,是否会影响作为结果的后续行为的合法性,是法院在对后续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所面临的现实难题。目前我国并未出台专门针对续发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统一规范,理论界对该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而审判实践中由于审查方式的不同导致裁判尺度不统一,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本文通过对具体判决案例中的逻辑思路的分析与思考,引入续发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这一难题,梳理出法官通常在审判实践中所采用的各种审理思路,并在考察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及公定力理论与后续行为的关系问题后,提出了审判实践中对续发型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若干进路,以期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有所裨益,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简介: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法教义学的核心。但伴随行政实践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凸显诸多缺陷。行政法学者转而寻找行政法学体系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在这些尝试中,法律关系学理在方法论上展现出了行政行为所不具备的优越性,且更符合复杂多样的行政实践。由于发展时间尚短,行政法律关系学理同样面临制度化和体系化程度不高、核心理论难以突破等困局。这些困局限制其成为行政法学新的支点,也制约了现代行政法学“轴心转移”的完成。尽管如此,行政法律关系学理作为一种全新的法解释和法评价工具的价值却不容忽视,法律关系和行政行为相互配合,更有助于提供“与时代相符的行政法教义学”。
简介:摘要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刺激和反应的联结,提出了强化的概念,重视环境因素在学习中的作用,实现了由研究人的意识转向研究人的行为,并将理论应用于教育领域。但是由于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只强调了人的行为并把动物实验中的学习直接推论到人类,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简介:摘要阅读是高中英语学习的重中之重,但是高中学生对阅读的掌握差强人意。本文引入了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并阐述其对英语语感能力、阅读习惯、阅读技巧的提升作用。
简介:行为主义学习理论作为一个极富影响力的理论,起源于20世纪初的美国,其后产生较大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行为主义学习理论的观点虽受到一些批判,但其理论与实证可操作性的研究方法仍存在科学合理的部分,值得我们研究和利用在日常课程教学中。公共管理学课程因其理论知识较多,在传统课程教学中经常存在着以教师传授为主、课堂教学形式单一或者和结果评价为主的局限,使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出现严重分离,难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且教学效果不佳,本文着重从行为主义学习理论的要义出发,结合教学实践,探析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在公共管理课程教学中的多元融合,以及推进公共管理课程教学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