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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教义的核心。但伴随行政现实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不仅表现出内在局限,而且遭遇外部挑战。革新者甚至主张彻底放弃行政行为,通过寻找行政法学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完成行政法学的典范转移。面对内外困局,行政行为学理亦在努力进行自身的修整和调试,尝试借由提升灵活性与弹性、扩充概念范畴、引入时间维度等方式,来积极应对日趋复杂的行政现实。上述困境和革新都激发人们对行政行为未来的思考。作为概念范畴,行政行为的确存在相当局限,但其与法治国之间的密切勾连、对行政法学体系化建构的显著功效以及为应对现实变化所展示出的调整可能,都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作为行政教义的核心,行政行为并未与行政现实出现根本的结构性互异,因此仍旧能够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作为解释和法规范的工具发挥作用。

  • 标签: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法教义学 继受不足 学理进化
  • 简介:行为共同说与犯罪共同说将共犯本质作为根本分歧。由于决定共犯成立范围,故共犯本质问题有必要再予讨论,且应起步于对共犯本质概念的首先明确,而共犯本质又应在犯罪本质之下获得界说。对应着犯罪本质是罪责性,共犯本质应是罪责共同性而非行为共同性。因在远离有责性即罪责性的“行为层次”上将行为共同视为共犯本质,故行为共同说背离了罪刑法定原则等刑法基本原则和刑法责任原则。在自称的诸多合理性及其对犯罪共同说的各种批判被破解之后,行为共同说在我国还是面临着实定法障碍和刑法基本原则特别是罪刑法定原则障碍。由于将共同犯罪视为“数人数罪”的“乌合之罪”,故行为共同说不是共同犯罪的建构理论而是瓦解理论。

  • 标签: 共犯本质 行为共同 罪责共同 责任主义
  • 简介:教义不可替代的功能在于就法律实践进行的沟通,尤其是教义为法律系统内的沟通提供了“言法语”。教义的方法有三个:法律渊源学说、法学方法论与体系化。而德国式教义的潜在弱点在于不恰当的体系化。不恰当的体系化会导致僵化、保守以及对其他学科知识和视角的忽视。但这种不恰当的体系化并非法教义的必然结果。避免此弱点的途径是在处理疑难案件时的两步走:第一步是首先忘却体系、直面问题,就各种解决方案在法学与非法学上的论据进行充分辩论,并得出此案件的应然处理方案;第二步是回归体系,将上一步中得到的案件处理方案纳入到体系中,对其给出法律体系内部的名分。

  • 标签: 法教义学 体系化 法律规范 法律概念
  • 简介:此次《行政诉讼》修改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在第二条中将可诉行为由“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两字之差,体现的是我国《行政诉讼》在受案范围上的突破,彰显了司法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也是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监督和限制公权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司法改革 公民权利 依法治国
  • 简介:直觉在司法决策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既包括不经推理而形成的即时性判断,也包括卡伊曼等人提出的启发式决策方式,是一种适应性意识。通过直觉,可以将教义和社科法学这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进行一定程度的对接,并形成兼容此二者的法律观。社科教义不仅是一种现象,也可以成为一个规范性命题,使判决在合法律性的框架内具有更高的合理性与可接受性。

  • 标签: 法律直觉 合法律性 合理性 社科法教义学
  • 简介:<正>一、区分宪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必要性本人始终认为,作为法律部门的宪法和行政法是两个不同的部门法,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是法典、是各部门法的根本渊源。这在大陆法系国家,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它们在设置行政法院、建立行政诉讼机制的同时,几乎都设置了宪法法院(或者宪法保障机构),建立了宪政诉讼机制。法国著名公法学家狄骥也明确指出,公法有三个部门,即宪法、行政法和诉讼。他说,公法的第一个部门是宪法,"所包括的规则决定统治者的活动范围,统治者各种势力的代表方式,以及他们代理人的地位,他们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宪政权 行政法院 参与行为 利益关系 诉讼机制
  • 简介: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划分的理论已深入人心,但这一理论并非尽善尽美。现在关于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很多,但其有一共同属性,即均强调绝对的'交叉无效原则'。这种非彼即此的划分标准从理论划分上来看简单明了,从实践操作上来看极具便利。但在现实中还存在同时具备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两种属性的行政行为,而实务中却常将这种行政行为简单地以内部行政行为处理。这是对权利的忽视,应重新审视这块模糊领域,将其纳入行政诉讼救济范围中来。

  • 标签: 复合式行政行为 双重属性 可诉性
  • 简介:那些将教义的发展相提并论的人,他们明显对教义从正面作了初步的理解。而且他们也认识到,他们相信教义影响了的发展——这当然也是从积极的方面认真思考的结果了。但事实上,它们之间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

  • 标签: 教义学 意义 刑法
  • 简介:民法教义的目标在于,以科学方法有序和稳固地重构现行私法,尤其意味着:体系思维.在这个意义上,教义可以定义为“一个语句的体系”,这些原理在概念一体系上贯穿现行,进而将其归结为一些抽象的制度,以便引导法律的适用.教义可以稳定法律论证特定的概念、体系或其他被普遍认可的前提;它建立起一些有约束力的基本概念、表达模式和秩序观念一也就是关于法律论证的标准.

  • 标签: 法教义学 民法 体系思维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社科法学和教义是当前我国法学研究的两大路径。社科法学主要从人文和社会科学的角度研究法律,把法条看做是可批判的对象。教义则在信仰而非批判法条的前提下对法律展开研究。二者主要区别在于,社科法学属于立法论的思考,而教义属于司法论的思考。"立法论的思考是一个‘应当’与‘不应当’的问题,而司法论的思考是一个‘是’与‘不是’的问题。前者是对法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评判,而后者则是以法律为逻辑起点的推理。"[1]对于法学研究而言,立法论的思考和司法论的

  • 标签: 法教义学 刑事政策 立法论 刑法体系 法社会学 犯罪论体系
  • 简介:各级财政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财政部门的上述行政职权来源于《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及其施行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部门在履行上述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中,一定要在职权的范围内决策,依法行政,按法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规则,避免错误的违法,减少纠纷和矛盾,提高财政行政效率。

  • 标签: 财政部门 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 公开制度 公正制度
  • 简介:【中考预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奉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做到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腐败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也是两会前网络调查中网民最为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2009年中考命题可能会选取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片段.或者以违反依法行政要求和反腐倡廉的实例作为材料.考查依法治国的内涵和基本要求、依法行政的意义、国家和公民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应怎样做等内容。

  • 标签: 依法行政 行政行为 依法治国 政府工作 网络调查 反腐倡廉
  • 简介:摘要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引起了学者广泛的关注与研究。行政法是规制行政主体之行政行为并保障其趋向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法律及法律学科,因而整个行政法学理论都可从行政行为的基本范畴中寻找到它的渊源与归宿!1我国建立了以行政行为理论为核心的行政法学理论,但行政行为的研究一直处于一种薄弱的状态而无改进,尤其是理论界认为法律只能对人设定权利义务,因而行政行为只能针对人。然而,德国的行政法学者在20世纪提出了“对物行政行为”的概念,并规定于《德国联邦行政程序》中。该概念的提出对行政行为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 标签: 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 行政处分
  • 简介:可诉土地行政行为是指在土地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土地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的权利与义务,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它分为积极作为的可诉土地行政行为和消极不作为的可诉土地行政行为.要避免和减少土地行政诉讼,必须针对其产生的原因采取以下措施:其一,加强土地执法人员土地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土地执法水平;其二,进一步完善土地立法;其三,努力强化全民土地法制意识,建立和健全土地执法监督机制.

  • 标签: 行政行为 土地法 法人 权利与义务 土地行政诉讼 行政争议
  • 简介:行政行为公定力存在的正当性和"无限公定力说"进行了分析.认为行政行为公定力存在的理论根据并不是单一的,一概承认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或允许任何人否定其公定力,都是极端的做法.

  • 标签: 行政行为公定力 有限公定力说 完全公定力说
  •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大政方针的确定,各种法律体系基本建立并不断的完善,但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涌现出来,致使基层工商所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行政法律法规自身的欠缺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可谓不少,仅工商管理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就有100多项,这些法律法规中,基本都规定了行为主体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也规定了执法机关对不该做的行为怎样进行处罚,但恨少规定对应该做而没有做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及执法机关应如何实现处罚。此类问题较为普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实施细则》为例,在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这是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法规 基层工商所 行政执法人员 当事人 依法行政